分享

证据的种类是什么

 九州好人 2023-09-13
律师答疑 该内容由以上特邀专业律师在线答疑,可直接咨询
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这个是很重要的。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证据的种类是什么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证据的种类是什么

1、证据的种类有: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

二、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是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联方式,或者说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证明性质。凡证据都具有关联性,但是关联的方式有所不同。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是直接的,是没有中间环节的。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则是间接的,是通过其他证据连接的。凡证据都具有证明功能,但是证明的性质有所不同。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具有直接性,即可以不依赖于其他证据,“一步到位”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间接证据的证明则具有间接性,即必须与其他证据连接起来,而且往往要以某种推论为中介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但是可以单独、直接地证明案件事实中的某个情节或片断。换言之,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具有间接性,但是对于案件事实中某个情节或片段的证明则可能具有直接性。由此可见,区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关键问题是要明确什么是案件的主要事实。

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对确定案件争议或解决诉讼纠纷具有关键意义的事实。在不同种类的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亦有所不同。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行政诉讼案件的主要事实是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及是否合法的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则是指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否实施了被指控的那个犯罪行为的相关事实。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