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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76回赏析(下):西门庆徇情判案

 笔更时代 2023-09-14

《金瓶梅》被很多读者视为一部“淫书”。的确,书中有不少低俗的描写,对于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确有不良影响。但如果因此而简单地把《金瓶梅》定义为“淫书”,却未免有失偏颇和武断。因为小说中低俗的描写并非《金瓶梅》的主要内容,在这部看似记载家庭琐事的巨著中,展现出一幅明代中叶以后城市居民生活的风俗画卷。其中不仅描写了西门庆这样豪门巨富的家庭生活细节,也表现了更为广阔的市井生活图景和官场中暗腐的情形。

西门庆是个亦官亦商的暴发户,既不是世代官宦的贵族子弟,也不是专沽什一之利的一般商人。他是个以巧取豪夺来的财富为基础,广泛结交官府,自己也终于跻身官场,脚踩两只船的恶棍。由于他的这种特殊身分地位,便为小说作者在描写西门庆府中生活的同时,大量夹叙明代官场的黑腐情形提供了方便。

小说这一回“徇私情乱判盗窃案”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写西门庆如何营私舞弊,放走盗案同伙,冤屈无辜百姓的情况。


这桩案件主要在小说第七十六回夹叙,所费文字并不多。在正式叙写案件以前,前一回已有两处地方预先点到。

其一是西门庆从新河口拜了蔡九知府回来,平安就禀道:“今日有衙门里何老爹,差答应的来请爹明日早进衙门中,拿了一起贼情审问。

其二是吴月娘和潘金莲大闹的那一天,作者又提到“西门庆衙门中审问贼情,到过午牌时分才来家。

这两处地方提到的审问“贼情”就是七十六回西门庆徇私乱判的这件案子。
案子的当事人叫何十,出面向西门庆求情的是他的哥哥何九。作者写何九来求情也并没有写他直接见到了西门庆,而是由王婆出面求告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管事奴才玳安。至晚,西门庆来家,玳安便把此事禀知西门庆。西门庆到潘金莲房里看了帖子(何九托王婆呈上来的“说帖”),只是若无其事地对跟随的人吩咐了一句:“明日到衙门中禀我。

第二天,作者是这样写西门庆审理贼情了结此案的:“西门庆到衙门里坐厅,提出强盗来,每人又是一夹,二十大板,把何十开出来放了(可见在何九托情以前早已多次对他们用刑),另拿了弘化寺一名和尚顶缺,说强盗曾在他寺内宿了一夜。”按照王婆对潘金莲介绍的情况,何十被拿在提刑院府里,是因为被强盗“攀”为窝主,“望乞老爹案下与他分豁分豁,等贼若指攀,只不准他就是了”,最后还特地表示,“何十出来,到明日买礼来重谢老爹。


何十是不是真窝主,其实不用多费踌躇,一眼便明:他若不是窝主,何必来走西门庆的门路,又许下重谢。

而西门庆办这件事也真够爽快,他并不像我们在电视中看到的其他贪官那样,还要装模作样的审理一通,再找个理由驳回原告,开脱罪犯(例如当年清河县知县受理武松控告西门庆潘金莲王婆谋害武大郎的案子),也不像另一些贪官那样,当时不动声色,装作一本正经,事后再设计陷害好人,开脱罪犯(如张都监后来处理武松醉打蒋门神的案子)。

西门庆审案活脱脱表现出一付恶霸作风。他对强盗,没有走他门路的强盗,只用刑具说话:“每人又是一夹,二十大板”,他对窝主,走了他门路的窝主,干脆“开出来放了”。放了一个,自然得找个顶缺的,使案卷完满。这就看谁倒霉,这个倒霉鬼就是弘化寺的一名和尚,理由是强盗曾在他寺内宿了一夜。西门庆的徇情枉法做得干干净净,毫不含糊。作者写到这里,不禁感慨系之地叹息道:


“世上有如此不公事!正是:张公吃酒李公醉,桑树上脱枝柳树上报。”世道人心如此,夫复何言!


西门庆为什么这样轻易地就开脱一名罪犯,用一个清白无辜的和尚来顶替呢?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何九许诺了“重谢”吗?其实,何九事成后买来的礼品只是“一匹尺头,四样下饭、鸡鹅、一坛酒”,并不算什么厚礼。个中奥妙西门庆和何九自然明白。这就涉及到当初谋害武大郎时何九对西门庆罪行的大卖放,实际上他们早已勾结,默契在先。这又牵涉到《金瓶梅》作者对《水浒传》某些人物的改造。

《金瓶梅》是反映中国封建时代的病态和堕落的一部世情小说。但它不是笼统地反映整个封建时代,而是表现它的某个特定的阶段,这阶段便是明代中叶以后至明末。

虽然《金瓶梅》故事背景设置在宋朝末年,但是研究发现,这部小说是以宋喻明。

但作者显然是为了逃避文网和世人诟病,便借了《水浒传》的某些情节加以升华扩充,把故事的背景置于北宋末年,成就了这部伟大巨著《金瓶梅》。《水浒传》有关情节有的保留有的改造,旧有人物亦复如是。基本保留原样的人物如武松、王婆,在原有基础上大加充实,使其更加丰满的人物如西门庆、潘金莲,虽然保留但加以改造的人物如本文提到的何九。当然,更多的还是《水浒传》原书不曾有过的新人。


《水浒传》中的何九叔作为清河县的团头仵作,不失为一个正直的公吏。他虽说:“自来惧怕西门庆是个恶徒,把持官府的人”,不敢拒绝他的十两银子,却敢于在武大郎尸身焚化之后,去拣了两块骨头,用纸写明年月日期,和银子包在一起,偷偷藏在家中。后来武松回来,他便把银子和骨头交与武松,作为西门庆与潘金莲王婆通同毒杀武大郎的一个见证。武松到官府首告时,他也曾到公庭作证。在那个时代那样的环境中,能够这样奉公执法,不畏强暴,不贪贿赂,也就算得十分难能可贵了。

但《金瓶梅》中的何九就不同了。《金瓶梅》对于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并谋害武大郎的情节虽然基本上照抄《水浒传》原文,但却把何九写成了另一幅面目。他不仅收受了西门庆的十两银子,验尸时又得了王婆的钱。

两个火家指着武大郎尸首说:“怎的脸也紫了,口唇上有牙痕,口中出血。

这分明是中毒而死的征兆,何九却昧着良心说:“休得胡说,两日天气十分炎热,如何不走动些!

一面就“七手八脚葫芦提验了,装入棺材内”,第三天就抬到城外,把棺材并武大郎“烧得干干净净,把骨殖撒在池子里。”他果然按西门庆的吩咐,将这件恶性谋杀案,“凡百事周全,一床锦被遮盖过去”了。他料定武松回来不得善罢干休,在武松回家前的三天就“走的不知往那里去了。”以致武松找不到人证。


可以想见,这个本来与西门庆并无特别瓜葛的何九,因了卖放西门庆的谋杀罪行而与西门庆有了何等不同寻常的关系。正因为如此,兄弟犯了罪,他不找别人,偏偏找了当年西门庆的同谋王婆一起来走西门庆的门路。而王婆必然会找潘金莲求告,如此这般。既然西门庆当初曾得何九之助,今日卖放何十便是理所当然的了。所以何九走西门庆的门路并没有费什么周折,也并不破费多少钱财,西门庆徇私判案,也无所疑忌踌躇,便轻轻了结了。

作者在写这桩公案时,所费文字极为简略,而其中当年的马泊六和害人同伙王婆见潘金莲的一段倒占了大半篇幅,作者的用意不言自明。西门庆一听说王婆何九来求,自然心领神会,必当如当年何九一样,“一床锦被遮盖过去”。作者虽然并没有直接描写西门庆的心理活动,但前后事情的关合奥妙已尽在不言之中。读者刚读至本书第六回西门庆买嘱何九的文字,或许会纳闷,从武松打虎至潘金莲药鸩武大郎的几回文字,《金瓶梅》几乎全部照抄《水浒传》,何以唯独把一个并不十分重要的人物何九的形象加以改变,读到第七十六回,方知作者用意。

像西门庆这样一个市井恶徒,他心目中本来就没有什么法纪可言,他的许多恶行是在官府的庇护下做出来的。谋害武大郎之后买通衙门逍遥法外就不用说了,其它如:他因嫉恨蒋竹山入赘李瓶儿府中,遂买嘱草里蛇鲁华等讹诈、毒打蒋竹山,又串通夏提刑对他严刑拷打,致使蒋竹山被逐出家门。又如为了霸占宋惠莲,他设计陷害来旺儿做贼,并用一百石白米买通夏提刑贺千户,把来旺发往徐州充军,等等。


他既勾结官府在市井中为恶,则市井中恶人到官府求告他,他还有什么不通融的呢?让西门庆这样的人做理刑千户审案,就如同让强盗监守库房一样。明朝的吏治黑暗到如此地步,王朝还有什么希望呢?统治集团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或者说为了维护阶级自身的根本利益,都需严格认真地遵守执行法律,即令对于本阶级的成员也绝不能宽容例外。而《金瓶梅》除了四十八回写了一个山东监察御史曾孝布比较清廉正直外,其他几乎都是贪官污吏。那样的世道人心怎不让人失去信心?这样的王朝怎能不亡?

无怪作者叹道:“宋朝(应读作明朝)气运已将终,执掌提刑忒不公。毕竟难逃天地眼,那堪激浊与扬清。”

作者以悲哀和绝望的心情注视着眼前沉痛的现实,真切地感到明朝大势已去,气运将终,难逃灭亡的命运,而毁掉明朝江山的不是别人,正是统治集团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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