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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历史备课资料——《中外历史纲要》上:第1课 中华文明的起源与早期国家

 当以读书通世事 2023-09-16

一、核心概念

1、文明:'文明' 是一个概念性的词汇, 它可以指文化、道德、政治、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社会进化和发展。

(1)文化文明: 指社会文化水平的高度, 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宗教等领域, 以及社会公德、礼仪、道德规范等。

(2)政治文明: 指社会政治水平的高度, 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社会公平和公正等。

(3)经济文明: 指社会经济水平的高度, 包括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贫富差距等。

(4)社会文明: 指社会环境和公共卫生水平的高度, 包括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等。

  总之, 文明是一个多层面、多方面的概念, 指社会在文化、道德、政治、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进步和发展。

2、关于文明出现的标志

(1)三要素说   一般认为,金属工具的出现,文字的发明和国家的形成是人类跨入文明社会的三大标志。

(2)四个标志说   考古学家夏鼐认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有四大标志:一是陶器及青铜器的发明,二是农业的产生和发展,三是城市的兴起和繁荣,四是文字的出现。

3.旧石器时代:人类历史的最早阶段,时间大体与地质上的更新世相当。中国的旧石器时代开始于大约250万年以前,在大约一万多年前结束。其主要特徵是人类的生产工具主要为打制石器,更为先进的细石器和磨制石器尚未出现。这一时代是人类自身发展的时代,从猿人进化为直立人,经过早期智人,再进化为晚期智人,最后成为现代人。这一时期人类的生活来源主要是捕猎野兽、鱼类和采集果实,农业和畜牧业还没有产生。在婚姻形态方面还处于男女关系松散的杂婚状态。中国普遍发现有这一时代的人类化石和文化遗物,如著名的北京人化石和西侯度遗址文化。现已发现的人类化石有直立人、早期智人、晚期智人,证明中国是人类的主要起源地之一。

4.新石器时代:这一时代的基本特徵是畜牧业和农业的产生。也就是说,人类不再完全依赖自然的赐予,开始生产自己生存所需的食物。另一重要特徵是,这一时期的生产工具出现一个大飞跃,开始磨制石器,形状规整,便于使用。与此同时,陶器、纺织、玉器出现,手工业也逐渐专业化。人类社会也发生了全新的变化。婚姻形态方面,由杂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人类群体由小规模的人群发展为规模较大的氏族社会,临潼姜寨的村落遗址就是最好的见证。一般来说,这一时代开始于一万年以前,延续时间也很长,像距今45002500年的美洲玛雅文明就仍属于新石器时代。中国新石器时代开始于一万四千年以前,到大约五千年前结束。

5.母系氏族公社:始于氏族公社的产生,终于父系氏族公社的确立。大体相当于考古学的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代。此时妇女在氏族社会中居支配地位。母系氏族公社又可分为早期和繁荣期。一般以山顶洞人作为母系氏族公社的早期代表。那时,人们已经掌握磨制和钻孔技术,妇女从事采集,男子从事渔猎,实行族外群婚,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世系只能按母系计算。河姆渡氏族和半坡氏族是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的两个典型。一般认为中国的仰韶文化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美洲印第安人的易洛魁氏族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旧石器晚期出现的原始农业以及新石器时代早期出现的磨制石器、原始畜牧业、原始制陶业及原始建房技术,这时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人们已经过着比较稳定的定居生活。氏族成员死后,其财产归同氏族的人所有。同氏族的人有互相援助、保护和共同复仇的义务。氏族首领是推选出来的,一个是负责公共事务的酋长,一个是军事首领。婚姻制度过渡到了对偶婚,男女双方在一段时间内建立了比较固定的偶居关系。男子居住女方,参加女方氏族的生产活动,一起消费,抚养子女,世系和财产继承仍按母系计算,但开始出现了父子关系。

6.父系氏族公社:是以父亲的血缘关系为中心结成的原始社会晚期的基本单位。它是在母系氏族公社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随着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繁重的劳动需要由男子来承担。男子的劳动地位的改变,使他们逐渐取代了妇女的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支配地位,母系氏族公社逐渐变成父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大约产生于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早期。在父系氏族公社中,人们按照父亲的血统确定亲属关系,世系按父亲计算。男子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氏族长由成年男子担任。父系氏族公社一般由若干家长制家庭组成。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归各家庭占有与使用,森林、牧场、草原则共同使用。人们在家长制家庭内集体进行生产,共同消费。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劳动产品有了剩余,产品属于各家庭所有,出现了富有的家庭。这样,家庭变成了社会经济单位。氏族长和部落首领越来越多的利用职权,侵夺别人的财产,成为氏族贵族。被夺去了财产的氏族成员成为贫民。随着私有制、剥削和阶级的产生,一些小家庭从父系氏族公社中脱离出来,按居住地域的关系结成新的社会经济组织,叫做农村公社,父系氏族公社解体。中国的龙山文化即处于父系氏族社会阶段。

7.部落:由于人口的繁殖,氏族的一部分人向外开拓新的生存空间,于是产生了新的氏族。几个新老氏族结合在一起,便形成了一个部落。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名称与领土,具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经济、共同的宗教与祭祀仪式。部落内各氏族地位平等,部落最高首领称为酋长,由各氏族推选产生,公共事务由各氏族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讨论决定。部落联盟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部落联合组织,通常由若干近亲或近邻部落组成,结成联盟的主要目的在于共同合作出征或自卫等军事行动。中国古代也曾出现过这样的部落及部落联合组织,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在同炎帝和蚩尤作战时,曾训练熊、罴、貔、貅、、虎六种野兽参加战斗,实际上这是用六种野兽命名的六个氏族,它们组成一个部落联盟。黄帝为有熊氏,说明熊氏族在这个联盟中居于首领的地位。部落联盟可以是血缘或近亲关系部落之间的联盟,也可以是不同部落之间的联盟。这为后来国家的出现准备了条件。

8、万邦时代 万邦时代最大的特点是具有早期国家的形态。当时城市林立,每一个城市都是以一个部落为主的小邦国,形成了邦国林立的格局,所以被称作万邦。这也是五帝生活的时代。

9、内外服制度 内服与外服制度:内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动区域,即商王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外服是商族以外的附属国,即由邦伯管辖的地区。商王通过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来处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务。由此,商王控制着联盟的实际权力,与各附属国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9.西周分封制: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西周的分封制又称为封建分土封侯制,即封邦建国。周灭商后,为了有效的统治被其征服的广大地区,大规模的分封诸侯,派遣王室子弟或其他贵族到各地去建设诸侯国,代表周天子行使对地方的统治权,以拱卫王室。相传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初分封的诸侯有三类:一是王室子弟。这类诸侯国不仅数量多,所在位置也多为要冲之地,与王室关系密切,是西周诸侯国的主体部分。二是异姓诸侯。这些人虽不是王室子弟,但世代与周人有同盟关系,于是分封他们去建立诸侯国,以诸侯的身份继续为周王室效力,齐国和宋国就属于这种类型。三是古代帝王的后代。这类封国一般比较小,有的只是象征性的,在西周政治中作用不大。西周的封国,有的是原来就建立的,周重新明确了跟它们的关系,有的是经过一番开辟草莱的活动,建筑了城郭宗庙才开始建立起来的。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赋税、朝觐述职的义务。诸侯在封国内是君主,初封时就是半独立状态,在封国内亦实行分封。国内土地的一部分归诸侯直辖,一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的情况分土地给士,士直接统治、剥削庶民。分封制也是与宗法制相结合的,就是嫡长子世袭制。从西向东,重要的封国在黄河北岸的是晋、卫、燕,在黄河南岸的许、蔡、陈、宋、曹、鲁、齐。东南最远的吴和建立较晚的秦和郑,后来也发展成为重要的国。王室分封宗亲功臣的既定制度,辅以明确天子权力和诸侯义务的周礼约束,决定了王室和诸侯之间的内在关系,使中央王国对地方诸侯的纵向联系加强。同时,西周的诸侯国之间多有同宗共祖的宗亲关系或互通婚姻的姻亲关系,横向关系也较以前密切。从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和促进地方之间联系两方面看,西周分封制在历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10.宗法制:宗法制是古代贵族凭借血缘对族人进行统辖管理的制度,也成为统治者维护社会和政治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在商朝后期已经存在,到周朝变得更为典型和系统。狭义而言只施行与大夫、士阶层,其家族始祖一般为国君嫡长子之弟即别子,别子分出自立家族,成为该家族嫡长子继承系统的始祖,其嫡长子后裔则称为大宗,世袭下去,故百世不迁。始祖(别子)之庶子的子孙只继承其父,称为小宗,超过五世就不再有丧服的 ,故五世则迁。广义而言,天子对诸侯为大宗。以此定权位,分亲疏。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实质上就是大宗和小宗依据自己的特殊身份,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和旁系亲属族人的管辖统治。宗法制与分封制相结合,亲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相结合,有效地起到了维系社会、政治秩序的作用,这就是周朝有别于后世的一个重要特征。春秋时期,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复杂化,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制度难以维持,至战国最终瓦解。尽管宗法制已经崩溃,但宗法观念仍影响后世。

11、井田制  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所以有学者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

12、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起源于西周时期,相传为周公所创建。它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一起,构成整个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对后世的政治、文化、艺术和思想影响巨大。

    礼乐制度分礼和乐两个部分。礼的部分主要对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和社会规范,最终形成等级制度。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

     礼乐制度是以乐从属礼的思想制度。以“礼”来区别宗法远近等级秩序,同时又以“乐”来和同共融“礼”的等级秩序,两者相辅相成。在统治阶级内部所设定的等级具体表现为“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古代舞队的行列,八人为一行,叫一佾。按周礼,天子的舞队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士二佾。这样,阶层不同从而使用舞队人数的不同,是为了给人们灌输君权至上无人能与之相抗衡的等级秩序思想。

二、核心问题

1、早期国家制度的特点

(1)神权与王权相结合,带有浓厚的原始神秘色彩;

(2)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相结合

(3)地方分权,政治权力各级贵族手中,最高统治者对下属的领地没有实际管辖权,尚未形成权力的高度集中

(4)族权与政权合二为一,具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家国同构

(5)贵族政治,君权有限

(6)制度具有相对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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