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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成交的实质是共识(20230917)

 昵称815848 2023-09-17 发布于山东

前段时间,因为看房,认识了一些房屋中介,也听到了一些买房卖房的故事。

一个中介说今年明显业绩不好,买房的感觉房价还会降,买房的觉得国家政府肯定不能看着房市崩盘,后面会慢慢好起来,双方都在观望。

个人算个人的账,卖房的伙计考虑自己当年是多少钱买的,这些年来付了多少房贷利息,不求涨多少,最起码不能赔了;买房的不管卖房的当初买房花了多少钱,也不管你折钱不折钱,赔本不赔本,只考虑他自己的理想价位。

有些买房的伙计说,当前形势下,怎么也得在卖家出价的基础上压他个十万二十万;有些卖房的想,可以便宜个三千五千,最多不超过一万。

如此心态,自然很难成交。

前几天,一个中介说促成了一桩买卖,卖家最初要价135万,买家最多出价115万,双方差价20万,正常情况不可能成交。

卖家需要钱,真心要卖,买家可买可不买,坚决不再加,卖家最后接受了买家的价,115万成交。

感觉这里面确实有中介居中调和的功劳,但更重要的应该还是买方卖方就价格问题达成了共识。

就买房卖房这个问题,买家不能不管人家出价多少都要压人家二十万,卖家也不能咬着牙最多降两万。正确的姿态应该是,买家先看看房子是不是自己心仪的房子,然后考虑一下自己能接受的最高价格是多少;卖家则应该考虑自己的房子是不是真要卖,自己能接受的最低价格是多少。然后双方各自提出自己的初始价格,在自己能接受的范围内各自退让,相互靠拢,最终达成共识。

如果卖家能接受的最低价远高于买家想支付的最高价,自然无法成交;如果卖家能接受的最低价低于买家能接受的最高价,经过多次协商,应该有个好的结果。

以前读过一篇文章,里面有句话说,价格的本质是共识。买卖双方只有达成共识,交易才能成为现实,价格才能落地。

单方面的标价,不是价格。

2023年9月15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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