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处置时“资产处置损益”和“营业外支出”你分得清吗?解答: 一、执行会计准则的不同导致会计科目不同 “资产处置损益”是《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科目。 因此,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会用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只能是“营业外收入/支出”。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下两科目的会计处理差异 (一)“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应用 “资产处置损益”科目,主要应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对外出售、对外投资等情形下,也就是属于企业主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会用到该科目。 以固定资产处置为例: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3.对外出售、投资等: 借: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4.结转: 借:固定资产清理(结平) 贷:资产处置损益(可能在借方) 说明: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则最后一步会计科目应用:净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应用 1.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是指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强制拆除、销毁等;同时,会计核算的“非正常损失”,也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对于“非正常损失”,实务中需要区分增值税规定的范围,与会计核算的范围不一致,只有税法规定范围的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否则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比如泥石流冲走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失,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1)清理损失: 借:待处理资产损益-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 (2)判断“非正常损失”是否属于增值税规定的范围,如果是则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不是或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等就不需要: 借:待处理资产损益-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税额=(购进原值-折旧额)×税率 (3)判断是否保险赔款或责任人赔偿,如有: 借:其他应收款-赔款等 贷:待处理资产损益-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 (4)结转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资产损益-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 2.对外捐赠 企业将固定资产捐赠,也是主动处置的一种情形,因此,税务方面也是要视同销售(满足扶贫捐赠免征增值税的除外)。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3)对外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结平)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说明:如果满足扶贫捐赠的条件,免征增值税,此处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用于市场推广的捐赠(赠送),则可以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