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三友代理“井关ISEKI”商标异议案办案点评!

 朝九晚九 2023-09-23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代理人 蔡芳芳
图片 主讲人介绍

蔡芳芳,2018年加入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从事商标代理工作,主要面向日本市场,为多家日本知名企业提供商标代理服务,包括商标检索、商标监控业务,商标整体布局,代理其在中国的商标申请、驳回复审、商标争议案件的处理、商标转让谈判等案件。

图片 案情简介

被异议人保定立建农业机械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在第36类服务上申请了“井关ISEKI”商标,申请号为39541505。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于2019年12月6日对其申请进行公告。

图片

日本井关农机株式会社于2020年3月6日,以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37类类似服务上注册的相同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相同商标,以异议人“井关ISEKI”商标已构成驰名商标、及被异议人保定立建农业机械商贸有限公司的恶意申请为由,对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最终认定被异议人具有明显抄袭、摹仿他人商标的故意,其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由,根据《商标法》第7条、30条,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图片 代理思路

1. 被异议人是职业商标抢注人,截止异议提交日注册了114枚商标,其中大部分为抢注其他海内外知名企业的知名商标及小众品牌。且其中多为海外同行业企业品牌。被异议人的行为具有极强的目的性及主观恶意性。根据《商标法》第44 条第一款、第4 条、第7 条、第30 条的规定,被异议商标不应予以注册。

2. 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注册的第1667931号“ISEKI”、第1663993号“井关”、第16581098号“井关”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3. 被异议商标已构成对异议人多件已达到驰名商标的复制和模仿,根据商标法第13 条的规定,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应不予核准。

图片 典型意义

本案为典型的抄袭同行业知名及小众商标的案例。且被异议人的恶意申请范围为与异议人权利范围非类似的类别上。权利空白区、保护空白区的恶意申请是近年来权利人面临的商标抢注一大难题。
本案中,经过调查被异议人名下的申请记录确定,其涉及针对同为机械行业的其他国内外知名及小众品牌都实施了不同程度的抄袭及抢注。抢注范围都是与原权利人商品非类似的类别上,具有故意性。且其中多件恶意申请商标均被权利人提起异议。因此锁定被异议人申请行为具有的故意及主观恶意性。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商标法》的立法主旨及目的,也违反了商标制度及民事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