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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

 明月照书窗 2023-09-23

族称由来

当今侗族地区(即今贵州、湖南、广西、湖北一带)的古代居民,据史书记载,秦时称为“黔中蛮”,汉代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魏晋南北朝称为“僚”;到唐代,在称“僚”的同时又称为“僚浒”或“乌浒”。自宋以后,这一地区居民的称谓更为复杂,分别被称为“仡伶”、“仡佬”、“仡”、“仡偻”、苗、瑶等等。其中,“仡伶”乃是侗族的自称。[23]且侗族至迟于宋代就已经成为单一族称而被载入史册。[24]至明代才有“侗(硐、洞)人”或“洞蛮”之称。清代则多称之为“洞苗”、“洞民”、“洞家”,或泛称为苗。[23]民国时期称为“侗家”,在新中国成立后正式称为侗族。[25]
侗族聚居地与称谓变化[26]
侗族,也称为“干”(gaeml)(侗语中的称呼)。由于地方方言的差异,有些地方也称为“更”(geml)或“金”(jeml),但从词源角度来看,各地的自称是一致的。在侗族内部,人们互相称呼为“金佬”(jeml laox)、“金绞”(jeml jaox)或“金坦”(jeml danx),尽管他们的语言和习惯有些差异,但总体来说是相似的。与侗族共居的水族也称侗族为gaeml,而苗族称其为“呆故”(dax gux)。当地的汉族一般称他们为“侗家”或“侗族”。[23]在侗语中,gaeml这个词的意思是指“用木条、树枝等建立障碍物来设防、遮挡或隔离”,而族称的本意则是“居住在被大山阻挡和森林覆盖的地方的人们”。[3]

族源说

侗族的来源历来众说纷纭,关于侗族族源问题的说法主要包括土著说与外来说两种。土著书主要认为侗族是古“骆越”的一支,外来说包括江西说和梧州说。[27]

骆越说

学界普遍认可的是土著说中,侗族属古代百越中“骆越”的一支,原居住于今广西西北至西南部。根据《晃州厅志》记载:“厅治东接龙标,西驰骆越。”晃州(新晃)之西,即今之玉屏、岑巩、镇远,迤西南则是三穗、天柱、锦屏等地,这一地区为“骆越”所居。[27]侗族古歌《祖宗人村》中也唱道:“我们都是越王的子孙,没有贵贱强弱之分。”而根据考古资料,结合侗族民间世代“口碑”文献,民族习俗(包括侗族保留的古越人的习俗)、民族语言等诸多因素。[5]
《玉屏县志》载明末清初曹申吉途经玉屏时所写的《入黔有述》诗,诗中有“文身笑白鹇”之句。因为榕江县车江,天柱县高酿,锦屏县大同,新晃县李树等地,男人死后,须浴尸剃发,并将剃下之发藏于死者肩旁同葬,这类似于骆越“文身断发以避龙”之俗。这些习俗,今天在侗族现实生活中仍可见到。[27]所以学界认为侗族是骆越的一支,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5]

江西说

江西说认为侗族先民来源于江西泰和、明初江西吉安一带。[28]这是因为早在宋元时期,就有不少江南籍的汉人,因战乱或不堪忍受封建统治者的剥削压迫而迁入侗族地区。到了明代,朱元璋为了巩固地方政权,加强封建统治,除沿袭元代衣钵,以“随军有功”人员任长官司之外,还在侗族地区安屯设堡,“拨军下屯,拨民下寨”,对侗族人民进行军事统治,而这些人大多是来自江西吉安府的汉人。从江县的上皮林、龙图、洛香等侗族村寨,有杨、吴、石、陆、粟、欧等六个姓氏,都说自己的祖先来自江西吉安府吉水县或太和县,但如今这些人无论在服饰、语言以及生活习俗方面,均与附近侗族相同。因此,侗族先民来自江西之说,实际上是民族融合的反映。[27]

梧州说

梧州说认为侗族先民来源于梧州郡。[28]据明代史籍及有关文献记载:古之侗族分布甚广。《广西通志·诸蛮》说:“高宗绍兴时”,“诱降诸蛮狑(伶)、狼(俍)、撩(僚)、洞(侗)之属三十一种,得州二十七,县一百二十五,砦四十,峒一百七十九”又说:“梧(州)浔(州)多狑(伶)狪(侗)。”《贵州图经新志》亦记载黎平府属有“峒人”,说“峒人者,其先皆中无人迁”,“气习如蛮,语言鴃舌。”《明史纪事本末补编》说:峒人“散居群柯、舞溪之界,在辰、沅者尤多”。由此可见,至迟于明代,不仅岭南之梧州一带有侗族,而且湘黔桂交界地区也有侗族。[27]

历史沿革

秦汉时期

侗族起源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黔东南州州管专家曾梦宇在《黔湘桂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区域保护和传承研究》一书中认为,那个时候创造了分布在中国东南的印纹陶文化的人后来演化为楚族,是与祝融有关的群体,或者是夏禹时代的部落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进一步发展为战国时期分布在中国东南和南方的“百越”民族群体。侗族现在居住的这个地方,即贵州、广西、湖南、湖北一带,在春秋战国时期属于楚国商於(越)地,秦时属于黔中郡和桂林郡,汉代属于武陵郡和郁林郡。在秦汉时期,侗族居住地区的北部有“黔今中蛮”“武陵蛮”或“五溪蛮”,南部有“百越之族”。[29]

魏晋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贵州、广西、湖南、湖北一带出现了僚人,而僚人这一古代民族中主要包含了侗族的先民。在魏晋时期,这个地区位于荆州的极西南,包括今湘西、黔东和桂北一带,被称为武陵郡。从魏晋时期一直到唐宋时期,僚人仍然生活在这个地方。武陵郡地处沉水及其支流流经之地,北魏时的郦道元在《水经注》中提到:“武陵有五溪,夹溪悉是蛮夷所居,故谓此蛮为'五溪蛮’”。五溪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因此“五溪蛮”指的是居住在这里的众多民族。叶钱在《溪蛮丛笑》的序言中也提到:“五溪蛮皆盘狐种也,聚落区分,名亦随异。源其故壤,环四封而居者今有五:曰苗、曰瑶、曰僚、曰僮、曰仡佬。”[29]

隋唐时期

侗族最早在隋唐时期,才被作为单一民族载入史籍。到了唐朝,侗族中的上层人物、酋长或首领开始归附于中央王朝唐朝。唐朝在侗族地区(今贵州、广西、湖南、湖北一带)设置州郡,实行羁縻政权,任命当地大姓首领为刺史,以“太守”(即“太守”)为职,当时设置在侗族地区的州,有羁縻的晃州,叙州的潭阳郡,思州的宁夷郡,古州的乐兴郡,融州的融水郡,这些郡区大致涵盖了今天湖南、贵州和广西的一些地区。唐朝末期和五代时期,因为封建王朝的衰落,所以导致中央王朝无法有效统治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在侗族中,一些大姓土豪自称为“峒主”,管理着包括靖州、会同、芷江、绥宁、通道、黎平、锦屏、天柱等地的十个峒,峒作为侗族社会内部的行政区划,峒主负责管理政治、经济和军事事务,这一时期的侗族社会呈现出一定的分权格局。[9]

宋元时期

在北宋时期,侗族的首领们相继归附封建王朝,向朝廷进贡地方特产,作为回报,朝廷封赏这些归降的侗族首领们世袭土官的地位。在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诚州十峒首领杨通宝向宋朝进贡土地。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首领向光普向宋朝敬献土地,并被封为古州(今新晃和玉屏境内)的刺史。大观二年(1108年),靖州西道的杨再立献上土地,包括周围三千余里的领土,四千五百户,人口一万一千。尽管朝廷封赏他们刺史官职,但并未赋予他们刺史的实际权力。[9]
在宋朝,侗族地区受到汉族经济文化的强大影响,政治和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峒首”开始建立城池,效仿汉族社会建立学堂。据《文献通考》记载,当时诚州附近的城主已“设城寨”,“使其比内陆为王民”,诚州城寨的城寨是“城寨”而那些住在“峒首”城堡附近的“峒顶”,则逐渐演变成“熟户”,偏远山区则有“生界”之称。这一时期,侗族地区的社会和文化也受到汉族文明的显著影响。[9]
元朝在对待侗族地区的统治方针延续了唐宋时期的“羁縻”政策。到了元朝二十年(1283年),他们征服了侗族地区的“九溪十八峒”,导致大多数侗族土官向元朝归附,元朝政府在这一时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管理侗族地区。他们要求侗族酋长前来朝廷效忠,并确定了哪些侗族酋长可以在朝中担任官职。在此过程中,大片侗族居住地区被划分为州和县,同时中央王朝也成立总管府来管理这些地区。[9]

明清时期

在明朝时期,朱元璋命令吴良收服侗族地区,建立了土司制度,后来明朝设立了黎平、新化等二府,流官直接管理土司,出现了“土流并治”的统治局面。随着侗族人吴勉在领导侗族农民大起义的失败,明朝在侗族地区设置了大量军事机构,进一步强化了封建统治。[9]
在清初时期,中央政府继承了明代的“土流并存”制度,但土司的实际权力逐渐减弱,受到流官的节制。雍正年间,中央政府对侗族地区的部分卫、所进行了调整,加强了流官的控制。通过改土归流,侗族基本上被纳入了流官的统治范围。[9]
在清朝,侗族地区的农业经济迅速发展,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提高了水稻产量。种植作物的种类增多,手工业也成为重要的副业,包括纺织、制作蓝布、侗帕、石雕等。商业也得到发展,城镇和县城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市场。清水江成为木材的重要集散地。这些发展反映了侗族地区在明清时期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变迁。[9]
在鸦片战争之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逐渐侵入侗族地区,使其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侗族人民在帝国主义、清朝官员、封建地主以及高利贷者的多重剥削下生活极端贫困,尤其是贫雇农的土地占有面积极不均等。[9]

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前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对劳动人民进行残酷统治,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侗族人民的生活困苦。瘟疫、大旱、水灾等自然灾害频繁爆发,导致许多人死亡,食物短缺,人们不得不吃野菜、蕨根等野生食物以维持生计。国民党政府还执行了民族压迫政策,试图强制侗族人民同化,例如强迫他们改穿汉服。这些政策引发了侗族人民的不满和反抗,他们自发组织了武装游击队,在地下党的领导下进行革命斗争,与国民党反动势力和土匪进行斗争,最终在解放战争中为中国人民的胜利做出了贡献。[9]

人口分布

人口

在明清的古籍记载,有学者推算侗族人口在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时有21万人,在清乾隆六年(1741年)时有40万人,到咸丰元年(1851年)增至100万人。后因清军和地主武装对农民起义镇压,到同治末年(1874年)时,侗族地区的人口又退回到嘉靖年间水平。其后,伺族人口增长非常缓慢,至新中国成立时,全国侗族人口约三四十万。新中国成立以后,侗族人口得到快速增长。据中国政府历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侗族人口1953年为712802人,1964年为836123人,1982年为1426335人,1990年为2508624人,2000年为2960293人,2010年为2879974人。[30]到2021年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侗族人口达到3495993人。[1]侗族在中国各少数民族人口数排名中居第10位,其中贵州地区侗族人口达到140余万人,湖南84.9万余人,广西壮族自治区28.69万余人,湖北5万余人,这四个地区占全国侗族人口的绝大多数。[13]

分布

侗族人口分布较为集中,以黔、湘、桂三省交界地区和中国的鄂西南地区的侗族人口为主。贵州省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铜仁地区侗族为主。黔东南侗族聚居黎平县,天柱县,从江县,榕江县,锦屏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开里市等地。但石阡县城、玉屏侗族自治县、铜仁市、江口县、松桃苗族自治县等地主要分布着铜仁地区的侗族群众,其他市州也有部分侗族群众聚居区。湖南侗族聚居地区以怀化、邵阳两市为主。怀化市分布在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等地,拥有90%以上的湖南侗族人民。侗族人口也有一部分分布在邵阳市,还有一部分分布在其他市州。侗族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柳州市、桂林市等地。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和融安县等地,主要分布着柳州市的侗族人民。龙胜各族自治县主要分布着桂林的侗族,也有部分侗族人口分布在其他市州。湖北侗族主要分布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也有散居在全州其他县区。[2]
  中国侗族分布图

宗教信仰

侗族拥有丰富多彩的宗教信仰体系,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巫术、宗教节日和基督教信仰等元素。他们敬奉众多神灵,其中包括保护神、邪神和喜神。保护神方面,侗族信仰的神灵众多,包括祖神、土地神、山神、水神、火神、地脉龙神、三容神、郎家神、外家神等。这些神灵在不同时间和场合都会受到敬奉,祭祀活动包含一定的仪式,用以祈祷平安和消灾免难。邪神包括瘟神、痘娘(天花)、邪家、鬼、怪、妖等。面对邪神的作祟,侗族采取不同方式,从礼仪和祈祷到驱邪、打压、撵逐和避免。这些举措旨在保护人们免受邪神的侵害。[11]
侗族还有特殊的宗教仪式,如丰收、生育、婚礼、葬礼等,都伴随着祭祀和宗教仪式。此外,一些侗族地区还存在坛火信仰,如“四山坛”,专门崇拜狩猎之神,供奉狩猎神明。在这些宗教信仰中,宗教仪式和祭祀活动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反映了侗族对神秘和超自然力量的崇敬。此外,侗族的宗教信仰与他们的风俗习惯密切相关,众多节气中都有各种祭祀活动,如春节、端午节、七月半等。丧葬仪式也包含一系列的宗教祭祀,其中道师(祭司)扮演主要角色,各地的做法略有不同。[11]

语言文字

语言

侗族人民拥有自己的语言,称为侗语,它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侗语方言在南北两个主要方言区内分为4个土语,主要分布在锦屏县南部的侗、苗、汉民族杂居地带。这两个方言区各自有一些差异,但整体来说,侗语内部较为统一。北部方言区与汉族社区有更密切的互动,许多人懂得汉语和汉文化,因此在语言中汉语词汇的影响较为显著,包括词汇的吸收和汉语语法形式的使用,同时语音也趋于简化。南部方言则相对保持了较古老的特征,包括元音的长短区分和完整的促声韵系统。尽管存在两个主要方言区,但它们之间的差异并不大,语法规则基本相似,并且有较高的相互可通性,因为不同方言区的人们通过交流和接触,通常能够相互理解和交流。这种语言多样性反映了侗族的文化丰富性,但也受到汉语影响的同时在演化和传承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变化。[3]

文字

新中国成立以前,侗族人民没有自己的文字系统,他们使用口头传承的方式来传承语言和文化。然而,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政府开始非常关注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字发展,积极支持没有文字的民族解决这一问题。在1956年,中国科学院的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一工作队开始对侗族地区的语言进行调查,涵盖了14个县和22个点。这标志着正式启动了侗族文字的设计工作。在1958年,贵阳召开了一次重要的侗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来自贵州、湖南和广西三省(区)的侗族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正式通过了侗文方案(草案),这是侗族人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文字。侗文采用拉丁字母拼音文字,以南部方言为基础,以贵州省榕江县车江话的语音为标准音。[3]

民族文化

社会组织

侗族在古代拥有一种名为“款”的社会组织和政治制度,旨在联合村寨对抗外族入侵和盗匪掠夺。这种制度包括小款、大款和联合大款的层次结构,例如“千三款”和“千七款”代表联盟户数。款内设有“款首”负责管理,无固定任期和薪酬。“款脚”则负责通信和警报。款坪是款民众集会的场所,常有“款碑”标记。款约是村规民约,由寨老和款首制定,而款军是主要的抗敌力量,是由款内的壮丁们组成。款组织还举办各种娱乐活动和会议,如“起款”和赛芦笙,以促进社区凝聚和娱乐。[9]

埋岩

“埋岩”是侗族古老的社会组织形式,其名称来源于在集会时将条型石头的一截埋入土中。虽然在大部分侗族地区已经不再存在,但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的一些侗族村寨仍保留了埋岩制度和岩规。这些岩的种类包括处理田产、惩罚盗贼、联合防匪、解决婚姻纠纷、规范男女交往、处理犯罪等。埋岩制度在执行的地方起到了维护社会安定、调整人际关系、维护生产生活的重要作用,也可视为一种原始的行政管理和立法形式。每个岩都有岩主,负责主持埋岩会议。在过去,侗族的村寨由寨老或乡老来管理,这些人大多是拥有声望的族长或头人,也包括一些年轻人。他们通常具备辩才和了解本寨历史和风俗的能力,处理事务公平公正,热心参与地方公益事业,因此在村寨中享有威望。寨老没有特定的经济收入,仍然以自己的劳动为生,为村寨服务被视为一种公益行为。寨老的职责包括召开村民会议、代表寨参加联合款会议、制定和执行款约、维护社会秩序、调解纠纷、领导抗敌、组织公益活动、宗教祭祀和联谊等。虽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侗族的寨老制度已经逐渐消失,但一些地方仍保留老人协会,他们协助行政部门进行卫生、防火等工作,发挥老人的积极作用。[9]

卜拉

“卜拉”是侗族进入父系社会后的社会组织,由多个血缘关系亲近的家庭组成,以男性为核心。每个卜拉通常包括数十至数百户家庭。过去,卜拉拥有自己的族长、行为规范,以及共有土地和资源。通常,一个侗寨居住着一个或多个卜拉,特别是那些建有鼓楼的地方,每个卜拉都会有自己的鼓楼,这是卜拉权力和集体活动的象征。几乎所有社会活动都以卜拉为单位进行,不属于卜拉的村寨或成员通常被排斥在活动之外。对于外来迁入的零散家庭来说,要在寨中立足,就必须加入本寨的卜拉。这样一来,卜拉不再是纯粹的血缘群体,而是以血缘为主的基层社会组织。在政治、经济和思想意识方面,卜拉都对小家庭的生活方式产生影响和制约,形成相互依赖、相互扶助和共同抵御外部威胁的共同体。婚丧喜庆活动、关心老弱孤独者、内部纠纷解决等都以卜拉为单位进行。在改革开放之前,卜拉在一些侗族聚居地区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随着人口流动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卜拉观念在很多地方已经逐渐淡化。[9]

生产

侗族主要从事农业,兼营林业,农、林生产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且历史悠久。黎平县、从江县、通道县、三江县、龙胜县等地均盛产糯稻,素有“糯谷之乡”的美称。侗族地区是全国八大林区之一,盛产杉树,尤以“十八年杉”速生林最为著名。侗族地区不仅是一个“宜林山国”,也是一个植物王国,森林覆盖率为26%~64%,内有药用植物2000多种,如天麻、杜仲、厚朴、桔梗、吴茶英、木瓜、黄连、八角莲、大血藤等,药材资源十分丰富;有药用真菌100余种,如茯苓、灵芝、虫草、竹蒜、银耳、木耳、香菇等。[13]

饮食

侗族饮食以米饭为主,米饭是他们日常生活的主食,通常会搭配各种配菜和酱料。典型的侗族菜肴包括酸肉,这是经过腌制晾晒的猪肉,切成薄片后食用,是侗族农历节日的美食之一。竹筒饭也是传统之一,将米饭和各种食材放入竹筒中,经火煮熟,散发出独特的香味。此外,侗族还喜欢吃酸辣的食物,如酸汤鱼和酸辣粉,这些菜肴以酸辣的口味和浓郁的香料而闻名。侗族的饮食文化丰富多样,反映了他们的传统和地域特色。油茶也是侗族的传统饮品之一,它由茶叶、花生、芝麻和其他原料制成,浓郁的香味和滋味独特,常常用来款待客人或在特殊场合享用。[14]
油茶

建筑

侗寨

侗族的村寨多位于山水环绕的宜人地带,通常坐落在山脚下或溪畔。这些村寨的建筑特点主要表现在吊脚楼的典型构造、鼓楼、寨门、寨墙、戏台、禾仓、禾晾、水井、石板路、池塘和排水沟等设施的存在。吊脚楼是最具代表性的建筑,通常用杉木建造,包括一至二层的小楼房和三至四层的大高楼,还有依地形建造的吊脚楼,楼上住人,楼下则圈养牲畜或储藏杂物。[16]
肇兴侗寨

鼓楼

鼓楼是侗寨中最独特的建筑,常见于寨子中。它是一座木结构的重檐建筑,融合了中国木结构工艺的多种元素。这种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已被纳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1]鼓楼底部为方形或六边形,内设火塘和长凳,为实际使用区域。上部则为装饰性楼层,采用重檐结构,形态多样,层数不一,呈现出雄伟壮观的气势。鼓楼的檐板通常绘有反映侗族文化和风情的彩绘。不仅是建筑艺术的典范,鼓楼也承载着侗族文化的传承,常用于集会、庆典、讨论事务、娱乐等重要活动。寨门和寨墙通常包围整个村寨,起到防御和保护的作用。戏台则用于举行传统文艺演出和庆典活动。禾仓和禾晾是用来存放农产品的地方,水井为居民提供生活用水,石板路方便村寨居民的行走,池塘用于灌溉农田和养鱼。在一些侗寨中,还可以看到排水沟等基础设施。[17]
鼓楼

风雨桥

风雨桥是侗族传统建筑的代表之一,它通常横跨在溪流或山谷之上,起到连接村寨的作用。这些桥梁以木质结构为主,采用精湛的工艺制作而成,如斗拱、榫卯等。风雨桥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们的屋顶,通常是覆盖着青瓦或木瓦的多坡式屋顶,能够为过桥的人们提供遮风挡雨的场所。这些桥梁不仅具有实用性,还反映了侗族的文化特色和建筑艺术。侗族风雨桥中最著名的是程阳风雨桥,它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桥梁'之一,是贵州省的旅游胜地之一。这些桥梁不仅是交通工具,也是侗族文化的象征。[18]
风雨桥

出行

侗族地区的出行方式受地理环境的限制,山区居民主要以步行为主要交通方式,缺乏车辆、马匹等代步工具。然而,靠近江河的侗族村寨可以利用舟船进行出行。在侗族社区,人们通常不必担心食宿问题,只要以诚相待、没有恶意,无论到哪里都能得到同胞的热情招待,食宿无忧。此外,在侗族社会中,出门在外也具有一定的礼仪。人们在行走时要保持自然的步伐,双手自如摆动,目光向前平视,既不昂头自大,也不低头沉默。礼貌要求在路上遇到狭道相遇时,青年人要让老年人、男人要让女人,空手的要让挑担的。这种让路的行为既体现了谦虚,也表现出了礼貌。在路上遇到熟人,除了按照辈分称呼外,还要有礼貌地打招呼。对于老年人,尤其要表现出尊敬和关心,如陪送一程、帮助撑船、帮肩挑重物等。[32]

婚俗

侗族婚俗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侗族婚姻通常是由长辈和媒人牵线搭桥介绍的。如果男女双方有意,就会开始相互追求。男方通常会送礼物表示诚意,女方则用手织的布匹回应。 一旦两家同意,就会举行相亲。如果相亲成功,双方家庭开始筹备婚礼。侗族婚礼通常在农历的吉祥日子举行。[2]
侗族婚礼仪式包括许多传统的习俗。其中一个重要的仪式是交换婚杯,新郎和新娘在仪式中交换婚杯三次,象征着坚固的婚姻关系。另一个重要的仪式是拜堂,新娘和新郎在婚礼堂上献上祭品,祈求祖先保佑他们的婚姻幸福。婚礼后,会举行盛大的宴会,邀请亲朋好友前来祝贺。在宴会上,会有丰盛的食物和酒水。侗族婚礼的宴席通常非常热闹,有歌舞和表演。 新婚夫妇通常会搬到男方家庭居住。侗族社会注重家庭和睦,婚后夫妻要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共同经营家庭。[2]

丧俗

侗族的丧俗在老人逝世时显得格外庄重。一家的丧事也是整个房族的大事。家庭成员和亲戚朋友聚集在一起,集体商议如何安排葬事。女性负责给逝者换衣,儿女齐集后方可入棺。通常是抬尸的女婿。葬礼期间,家庭不吃肉,只进食酸草鱼和豆腐。亲戚们提前赶来,送礼物,如米、酸草鱼和钱,外甥女婿可能送大猪,女亲友送白布和被子。葬礼的高潮是“上祭”,充满庄严和悲戚的氛围,参与者穿着白孝巾,摆放丰盛的祭品。随后,族人共同送葬,抬棺的人呼声阵阵,送至墓地。葬礼结束后,一些亲戚留下来“守夜”,陪伴死者家属。满月时,家属举办酒席感谢参与“守夜”的亲友,然后开始走亲,表示对老人的尊重和怀念。[33]

礼仪

侗族人民秉持和平、团结、互助和礼让的传统价值观,体现在他们日常生活和社交互动中。他们热情友善,乐于相助,不仅在路上会礼让他人,还在公共场合主动让座,尊重他人的空间,尽量避免从他人面前走过。侗族人聚居在一起的长期历史形成了强烈的社区凝聚力,他们强调村寨内部的团结和互助,村寨之间也建立合款组织以相互支援。侗族社区自我管理能力强,过去通过乡规民约和款规来有效实行民间自治。他们参与建设道路、桥梁、指路碑等公共设施,共同努力,欢欣鼎盛。在修建房屋、举办婚礼、葬礼等重大事件时,亲友邻里都会自愿提供帮助,无需期待回报。侗族对待客人也非常热情,不分亲疏,都会友好问候。待客之道包括主人让座、递烟、招待酒肉,亲朋邻居也会自发前来陪客。他们在宴席上,以特殊的方式表示尊重,如将鸡头、鸭头或鸡爪、鸭蹼敬给客人,客人则接过后可以转敬给长者,这象征着互相的尊重和真诚相待。另外,侗族的待客之道也表现在食用腌鱼时,主人将酸鱼块放入客人碗中,客人不宜吃光,留几块表示“有吃有余”。这些传统习惯体现了侗族人民的礼仪文化。[34]

禁忌

侗族拥有丰富多彩的禁忌和传统规矩,这些规矩在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宗教仪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他们坚守着不可坐在门槛上吃饭的原则,认为门槛是阻挡邪灵入侵的地方,应当尊重。其次,侗族人民注重礼仪,忌讳看别人吃东西,视之为不礼貌的行为。在正月初一这一重要的节日,他们不生火做饭,以示对新年的迎接。在进行祭祀活动期间,外人不得进入村寨,以确保祭祀的神圣性。此外,丧期孝子通常忌荤吃素,但对于鱼虾等食物并没有限制,这是表达对逝去亲人的尊重和哀悼的方式。[34]

传统医药

侗族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传统,侧重于使用各类草本药物、针灸、按摩、药膳和食疗等方法来治疗和预防疾病。它融合了宗教元素,常伴随祈祷和咒语,将身体和心灵视为一个整体。尽管在现代医学的冲击下,传统医药的地位逐渐下降,但在侗族文化中,它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代代相传。侗族的传统医药包含着独特的医药知识体系。这一医药体系源自侗族人民长期与自然界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是他们在特定的自然环境和文化背景下积累的智慧结晶。侗族的医药知识多为口头传承,以古歌、巫词、谚语、传说和民间侗医的经验记录为主,因为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这些知识不仅反映了侗族的宗教信仰和文化,还与他们所处的生态环境和疾病谱等因素密切相关。[12]
古代侗族医药历史悠久,传说中提到了关于蜥素和蜥的医药起源传说,标志着医药在古代社会中已经存在。在一段较长的冲傩医药时期,侗族信奉多神图腾崇拜,使用草药治疗疾病,而医药与宗教仪式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医疗观念和方法。宋元以后,侗族地区与汉族的联系增强,侗族医药逐渐发展,同时也在汉文献中有所记载。然而,明代以前的侗族医药著作尚未被发现,而清康熙至民国时期有20余种侗族医药民间抄本。这一时期,草药治疗成为侗族人民患病的主要方式,具有民族特色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也逐渐形成。[12]

民族服饰

侗族的传统服饰反映了他们浓厚的文化特色和生活方式。侗族男子的上衣通常有对襟、左衽或右衽三种款式,这取决于不同地区和时期的传统。他们的下装通常是长裤,并用布条缠绕腿部。此外,侗族男性还会缠绑一种名为“缠头布”的头巾,它通常是三米长的亮丽布料,两端常绣有锯齿形图案,以红绿丝线点缀。在特殊场合,他们还会戴上精美的“银帽”并佩戴其他银饰物。[15]侗族女性的传统服饰同样多姿多彩。她们常穿着鸡毛制作的裙子,上身搭配开襟的紧身衣,胸部通常配有青色刺绣的“兜领”,以增添服饰的华丽和独特性。下身通常搭配裤子,有的穿右衽的短衣,这些服饰样式也因地区和习俗而异。侗族妇女还非常喜欢佩戴银饰物,如银花、银帽、项圈、手镯等。[15]
侗族女子服饰
侗族男子服饰

传统节日

侗族节日很多,几乎每个月都有节日,因此,侗乡的节庆活动以丰富多彩著称。侗族大多要过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有些地方在十月底或十一月初择日过侗年;四月八日或六月六日为祭牛节,节日时不准使用牛;另外,还有抢花炮的花炮节,吃新米的吃新节,农历七月二十的赶歌会等。侗族地区各地主要节日一致,但有些节日有地域性,还有按家族、姓氏来过的节日。[19]
侗族年

工艺艺术

工艺美术

织锦

侗族的织锦历史可追溯到古百越时代,这是中国东方民族中最早进行棉纺织的民族之一。早期记载可见于《吴越春秋》,其中提及了“越罗谷纱”,这表明古代百越地区的织锦传统已经存在。然而,关于侗族织锦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汉唐时期,据《后汉书●南蛮传》所载,南蜜族(可能指布依族和伺族等)善于制作五色衣物。侗族妇女长期以来都以勤劳和巧手自给自足,种植棉花、纺纱、织绣、染色,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织绣工艺品,如被面、床单、包头巾、帽子、裹腿、腰带、绣花鞋、口水兜、背带等。目前,侗锦已成为中国著名的织锦之一。[35]
侗锦

刺绣

侗族以其擅长纺织和刺绣而闻名,尤其在服饰方面,挑花刺绣和织锦装饰是其重要特色。侗族刺绣具有多种种类,包括连环锁绣、铺绒绣、结子绣、错针绣、盘绣等,其绣工精湛,常以'螃蟹'和'龙凤'等图案为主题。侗绣是一种刺绣技艺,伺族刺绣则是在伺布上进行的,其风格自然、朴素、大方。侗族的刺绣文化丰富多彩,侗族妇女以彩纱织布,制作出精美的服饰,然后用彩线在上面绣出各种生动的图案,如飞龙走凤等,展现了侗族妇女的巧手和艺术才华,因而备受国内外客商的喜爱。尤其是锦屏县平秋镇的侗族刺绣,代表了侗族刺绣的顶尖水平,成为该地区民间文化发展的主流方向。平秋侗族妇女擅长织锦和刺绣,他们的作品表现了丰富多样的图案,如鱼、鸟、牛、羊、蜘蛛、花草、桌椅、碗杯等,栩栩如生。现如今,刺绣的品种已从传统的床毯、花带、袖口、花边、头巾等产品扩展到台布、几垫、提包、戏服等多个领域,花色丰富多彩,质地也更为多样,包括绒线和丝线等。[36]
侗族刺绣

银饰

侗族妇女热衷佩戴银饰,尤其在传统活动如萨玛节的转寨、踩歌堂和行歌坐夜等场合,银饰的使用量尤为惊人。侗族妇女的银饰品种多种多样,包括项圈、项链、手镯、戒指、耳环、银花和银冠等。在过去,富裕家庭的女孩在盛装打扮时,还会佩戴玉、金手镯、金戒指和金耳环,炫耀家庭的财富和地位。在一些地方,如通道、三江等县,年轻女性在喜庆佳节时佩戴的项链和项圈堆叠在胸前,手腕上则佩戴着多重的银手镯,整套银饰重达十几斤,以显示家庭的富饶和荣誉。另外,一些地方的男性如从江九洞等,也戴着男式银项链和银手镯,甚至佩戴银烟盒。[37]
七十二寨侗族花鸟纹喇叭坠银耳环
侗族银饰的制作过程经历了吹烧、锻打、镶嵌、擦洗和抛光等五道工序,全部由家庭作坊内的男性工匠手工完成。银匠首先将熔炼的白银制成薄片、银条或银丝,然后运用压、廖、刻、镂等工艺,精心制作出精美的纹样。随后,他们将这些银片焊接或编织成成品。不仅在锤钻加工方面技艺高超,侗族银匠还在造型设计上表现出色。他们善于从妇女的刺绣和蜡染纹样中获得灵感,根据本民族的传统习惯和审美情趣进行创作,注重细节和局部的刻画,不断创新。[37]

文学

侗族的文学主要是口头文学,大致可分为诗歌及传说故事两大类。这些文学作品,基本上是靠口耳相传,但也有的地区,用汉字记音或音义杂记,录成“歌本”,流传民间,沿袭后代。还有用汉文撰写的“书面文学”,但其数量不如口头文学多。侗族诗歌包含抒情诗、叙事诗、礼俗诗、韵词、童谣、谜歌等。题材广泛,格调健康、明朗,比喻生动形象。但历史上由于受到封建意识形态之影响,有部分作品也掺杂一些封建伦理道德因素和宿命观念等糟粕。[38]

音乐舞蹈

民歌

侗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侗族地区素有“诗的家乡、歌的海洋”之称.一首《太阳落了歌不落》,形象地反映了侗族民众的爱歌情怀:画眉不叫不成雀,口不唱歌不快活;太阳没起歌先起,太阳落了歌不落。侗族民歌大致可分为山歌、酒歌、哭嫁歌、劳动歌、叙事歌、礼俗歌、儿歌、谜歌等类型。就数量之多与影响之广而言,首推情歌;生活中普遍运用的,则数礼俗歌。[39]

歌舞

侗族歌舞中,最负盛名的是侗族大歌。侗族大歌于2006年,已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0]黔东南地区的黎平、从江、榕江等地以及广西三江县的部分地区是大歌的主要流传地。旧时各寨皆有歌班,现今大歌在这些地区的大部分村寨中仍在传唱,只是保留有歌班的村寨已经不多。近年来侗寨中大部分年轻人外出务工,行歌坐夜等恋爱习俗渐渐消失,小歌在侗人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功能也渐趋消,年轻人多喜欢唱流行歌曲。侗族传统舞蹈以集体舞为主,在芦笙节等大型的地区性节日中,仍然保留了多耶踩堂和芦笙舞等活动。歌舞能够产生直接的视听感官效应,是民族文化中最易引起他者共鸣的内容。在主流民族的认知中,少数民族人民多能歌善舞,歌舞表演因此成为民族旅游村寨不可或缺的旅游活动。平岩、肇兴、皇都三个村寨各有一台歌舞表演。[21]
  礼团歌舞队演唱女声大歌[21]
侗族大歌

传统器乐

侗族器乐与侗人民的生活同样是息息相关。他们特有的乐器有“琵琶”(侗称“贝巴”)、“牛腿琴”(侗称“果给”)、侗笛等。侗族琵琶和牛腿琴主要功能是在男女青年“行歌坐月”时用于伴奏情歌,故称“琵琶歌”“牛腿琴歌”。个别地区还有“乐班”组织形式,如从江县独洞乡民间乐队的组合即称为“乐班”。其组合形式有两种:一是由侗笛、牛腿琴、侗琵琶、八音扬琴和小镶、碰铃、椰子等乐器组成近似丝竹乐队的乐班;一种是以唢呐吹奏为主,伴以包包锣击奏的吹打乐班。参加者均为本地乐手,带有半职业性,应方圆百里红白喜事主家邀请,到场演奏,豪爽奔放,气氛热烈,具有浓郁的侗族音乐风格。[41]
牛腿琴

侗戏

侗戏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戏曲剧种,源自侗族叙事歌曲,并流传于中国贵州省和广西、湖南等侗族聚居地区。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清嘉庆和道光年间,当时侗族民间叙事歌曲形式如“嘎锦”和“摆古”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侗戏。最初,侗戏是由两名演员坐着表演的,后来逐渐演变为走唱的形式。道光年间,黎平县的侗族秀才吴文彩和吴文彬等人根据汉族的唱本编写了侗戏剧本,如《梅良玉》和《风侗戏姣李旦》等。此后,民间业余戏师创作了更多的侗戏剧目,如《门龙》《三郎五妹》《珠郎娘美》等,这些剧目代代相传,许多侗寨都有业余侗戏班。侗戏的早期表演方式独特,演员在台前唱完一句后,要在过门中绕着八字形回到后台,听取提示的唱词,然后再回到台前继续演唱。丑角在台上非常活跃,有独特的表演程序,出场时只能向内跳跃,这被称为“跳丑角”。自1949年后,侗戏经过整理和改编,传统剧目包括《珠郎娘美》《山伯英台》《美道》《芒遂》《刘知远》等,而现代戏剧包括《侗家儿女》和《民族团结的花》等。其中,《珠郎娘美》还被改编成了电影。侗戏的曲调包括平板和哀腔,乐器有二胡、牛腿琴、琵琶、月琴、低胡、扬琴等,打击乐器如鼓、锣、钹、小镲仅在开台、催台以及演员上下场时用于伴奏。[22]

体育活动

哆毽

哆毽是一项有着悠久历史的侗族体育活动,传统流传至今,其起源可追溯到宋代。这项活动的目标是通过手工击打特制的毽子,以达到尽可能高、远、稳、少落地的效果来获胜。哆毽有男、女单打和男、女对打等多种比赛方式,甚至有团体赛。其中,团队比赛中有一个称为“寨工”的人,负责截击两队来回拍打的毽子,谁的毽子被寨工截住,就会受到惩罚。高水平的哆毽手可以连续拍打毽子数百次。毽子的制作也非常讲究,鸡毛毽是最精致的,使用白瓜壳底盘,上面绑着各色鸡毛,看起来像初放的龙菊,里面有铜钱和一种叫“茨谷”的珠子,拍击时发出铿锵声响。哆毽不仅是一项竞技运动,还是一种社交活动,类似于社交舞蹈,通常不容易拒绝对方的邀请。侗族的男女都参与哆毽,这也是他们表达爱情的一种方式。男女对拍通常在山坡上举行,毽子彩色斑斓,传递爱情信息,被称为“飞花传情”。一些村寨还会在春节期间组织哆毽比赛作为社交娱乐活动,男女青年手拍毽子,使用鸡毛或稻草制作,这种活动一般在下午进行,有时会持续到深夜。无论是在鼓楼、村寨巷子里,还是野外,哆毽都是侗族人民欢聚一堂、尽情娱乐的方式。[20]
打哆毽

草球

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侗族的年轻男女在鼓楼、草坪或田野上玩草球,通过抛接草球表达爱慕之情。草球直径约10厘米,人数不限,一位姑娘首先抛球,其他人争相接球,抢到球的人可以将其抛给自己心仪的异性,若不是心仪的人则需礼貌地接住再传递。这个活动充满了热情,但大家都注重文明礼貌,绝不会发生不适当的行为。[20]

学斗牛

学斗牛是侗族牧童在山上玩的一种游戏,通常在一年四季均可进行,尤以秋收后最为盛行。游戏规则是在山地上划出相距约三米的两条平行线,然后两人进入平行线内,互相模仿牛打架,用头和肩相互撞击,不允许使用手推或伤害对方,游戏的目标是将对方挤出平行线外,以此取胜。[20]

棋类活动

三三棋,又称侗棋,使用三个不同大小的正方形叠加构成的棋盘,具有四条线连接四个顶角和四条线连接三个正方形对应角边中点,最小正方形为空心,共有24个棋眼。两名玩家各持12枚不同颜色或形状的棋子,交替放置棋子,当一方成功形成三子一线时,可以提掉对方的一颗棋子,无法再形成三子一线或无法移动棋子的一方判负。[20]
侗棋

近现代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在侗族聚居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侗族地区陆续建立自治地方,主要有龙胜各族自治县、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等,此外还建立了30多个侗族乡。从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侗族地区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10]
广西三江侗族程阳八寨风景区
侗族地区,过去农业生产单一,农业生产长期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侗族地区积极实行国家天然林保护和以退耕还林为重点的生态建设,林业资源进一步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为长江和珠江上游的生态屏障建设做出了贡献。侗族地区的水能资源也非常丰富,从1949年到20世纪九十年代,侗族各县陆续建立了水电站。目前总装机容量已近100万千瓦,并全部实现了与国家电网的联网。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侗族地区的锦屏“三板溪”梯级龙头水电站,是国家在侗族地区开工建设的最大的水电工程,计划蓄水45亿立方米,装机68万千瓦。[10]
侗族地区拥有极具民族特色的人文风光,改革开放后,侗族人民大力发展旅游业,目前侗族地区已成为国内外游客旅游观光的胜地。1997年,黔东南州被联合国世界文化保护基金会列为世界最高档的旅游区,是“返朴归真、重归大自然”的世界十大旅游景区之一。2004年,黎平侗乡风景名胜区跻身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的行列。[10]
过去,侗族地区的交通十分不便,新中国成立后209、320、321等三条国道贯通侗乡。在1972年,湘黔铁路建成通车;1978年枝柳铁路通车。2007年4月,西部大开发的十大重点项目之一渝怀铁路全线通车,西起重庆,东至怀化,线路全长625公里。此外,随着铜仁机场、黎平机场和芷江机场的修建通航,侗族地区已形成公路、铁路和民航综合性的立体交通网。[10]
新中国成立初期,侗族地区的教育十分落后,在山区的侗寨中,很少有人识字。在近10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侗族地区优化教育资源,改造中小学危房,义务教育基本实现“普九”目标。现如今,侗族群众的文化素质普遍提高,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生在人口中的比例逐年增长,还培养了本民族的硕士和博士。侗族人民中也成长起来一大批侗族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企业家和科学家、教授、研究员、编审、高级工程师等。[10]
过去侗族地区医疗卫生条件极差,缺医少药情况严重。新中国成立后,侗族地区陆续建立了医院、卫生室,曾流行于侗族地区的天花、伤寒、疟疾等常见疾病基本消除。进入21世纪以来,侗族地区的医疗卫生得到了迅速发展。侗族地区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已基本建立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部分县还设立了急救中心。妇幼保健、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突发公共卫生救治体系日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也初见成效。[10]
经济的发展使侗族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近年来,不少苗族地区生活水平向着追求享受型和发展型的小康生活转变,从“吃、穿、用”消费转向了“住、行、游”消费。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10]

代表人物

古代

洪武十一年(1378年),黎平爆发了侗族人民大起义,由吴勉领导,起义军扩展至20万人,吴勉被公推为“铲平王”。后来,明朝派30万军队镇压起义,吴勉在上黄一战中被俘并就义,成为侗族历史上的英雄。[9]
侗族 吴勉

近现代

三穗侗族杨至成,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积极参与,担任军需和后勤部长,并获得上将军衔。[9]
新晃侗族曹玉清,参与多次反围剿和长征,获得少将军衔。[9]
会同侗族粟裕,是中国杰出的军事家,积极参与共产主义运动,领导了重要战役,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和政治要员。[9][42]
粟裕,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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