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美术、音乐、群众文化类学术著作 《民族舞蹈文化***传承研究》 《音乐艺术的美学***研究》 《艺术***美术设计新思路》 《舞蹈教育***实践研究》 《音乐文化***艺术教育创新》 《群众文化***发展》 《大众文化的时代***表达》 《群众***现代发展探索》 《乡村振兴***农村群众文化建设》 《***群众文化与艺术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群众文化方向职称评审学术著作条件要求: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摄影等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创作、研究、组织、辅导和艺术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馆员职称评审条件 6.在自治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以上;或在地、州、市级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以上。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反映本人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2篇以上。 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审条件 6.合作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在自治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公开刊物发表不少于2篇。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反映本人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3篇以上。 研究馆员职称评审条件 7.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或合作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2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在自治区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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