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情况 对本品及磺胺类药物、噻嗪类利尿剂过敏者禁用。 妊娠3个月以内的孕妇禁用。 无尿者禁用。 低钾血症、肝性脑病、超量服用洋地黄者禁用。 慎用情况 肝功能损伤患者慎用:本品的利尿作用易引起电解质紊乱,从而诱发肝性脑病。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慎用:过度利尿可引起休克。 肾功能损伤患者慎用:易出现听力下降等症状。 糖尿病患者慎用。 高尿酸血症患者或有痛风病史者慎用。 低钾血症倾向者慎用:本品过度利尿导致血清钾含量进一步下降,可引起心律失常。 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 胰腺炎患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女性慎用。 儿童慎用。 运动员慎用。 老年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怀孕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使用。必须使用时可在医生权衡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 哺乳期女性: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一般不建议哺乳期女性使用,必须使用时可在医生权衡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使用时需停止哺乳。 儿童:本品在新生儿体内的半衰期明显延迟,因此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故应在医生指导下,由监护人谨慎用药。 老人:老人应用本品易导致低血压、血栓形成、电解质紊乱、肾功能损害等情况,故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因药效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氯贝丁酯(安妥明):合用后两药作用均增强,出现肌肉疼痛、酸胀、强直等症状和体征。 多巴胺:合用后呋塞米注射液的利尿作用增强。 含酒精制剂和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可增强本品利尿、降压作用。如与巴比妥类药物、麻醉类药物合用,可引起直立性低血压。 因药效降低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激素类药物:如盐皮质激素、肾上腺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等,可降低本品利尿作用,还会增加低钾血症等电解质紊乱风险。 非甾体类抗炎药:如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等,可降低本品利尿作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肾血流量,从而增加肾损害风险。 拟交感神经药物:可降低本品利尿作用。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谨慎联用的药物 非去极化肌松药:可降低血清钾浓度,从而加强箭筒毒箭等非去极化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 治疗痛风的药物:本品可引起尿酸排泄减少,从而引起血尿酸升高。因此与治疗痛风的药物联用时,应适当调整后者剂量。 降糖药物:本品可降低降糖药物的疗效。 降低抗凝药物和抗纤溶药物:主要是由于利尿后血容量下降,致血中凝血因子浓度升高;以及利尿使肝血液供应改善,肝脏合成凝血因子增多有关。 抗生素:如与头孢菌素、两性霉素、氨基糖苷类药物等联用时,本品可增加抗生素的耳毒性和肾毒性。 抗组胺药物:本品可增加抗组胺药物的耳毒性,易引起头晕、耳鸣等症状。 锂剂:本品与锂剂合用,可增加锂的肾毒性。 水合氯醛:服用水合氯醛后静脉注射本品,可引起面色潮红、出汗、血压升高等症状和体征。 碳酸氢钠:与本品合用易引起低氯性碱中毒。 葡萄糖溶液:呋塞米注射液的pH约为9,因此不可与葡萄糖溶液等酸性溶液合用,否则容易析出沉淀[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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