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Benjamin Dalton, 2014, 'Creativity,Habit,and the Social Products of Creative Action:Revising Joas, Incorporating Bourdieu', Sociological Theory, 22(4). 简介 约阿斯的《行动的创造性》于 1996 年从德语翻译而来后在英语学界广受好评和讨论。约阿斯指出创造性是行动的一个基本维度,以此克服各种规范主义和理性主义行动理论的固有缺陷,并提出一种涉及结构性变化的行动理论。接受这一新兴理论有利于整合当代社会理论中的一些主要议题、产生一个在概念上具有综合性的行动理论,以及说明中观和宏观社会过程的微观社会学基础。卡米克称赞《行动的创造性》是行动理论研究中的一项“重大贡献”,“值得与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的结构》相提并论”,而其他学者则称其是“数十年来行动理论领域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近年来“最意义非凡、最振奋人心和最富有'创造性’的尝试之一”。 同时,也是这些学者和其他一些评论家指出,《行动的创造性》并不会直接催生社会学研究的新取向。坎贝尔指出,约阿斯的著作并没有引入一个新的行动理论,而只是一个“宣言”,这意味着“没有社会学家……能以任何方式去拓展或应用约阿斯的理论”。尽管《行动的创造性》以其概念深度在学术史和学术圈中反响颇佳,但其成果能否为行动理论建立起一个新的架构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在《行动的创造性》中提出的创造性行动理论已经被部分采纳,但是其理论及其经验应用中仍存在着大量谜团。本文试图通过分析约阿斯理论中的一些疑点,以及修订对于创造性行动在人类能动性中的作用的看法,来澄清和增强约阿斯的贡献。 这一修订建立在三个论断之上。首先,《行动的创造性》中提出的创造性行动模型是建立在创造性和习惯的二元对立之上。约阿斯的研究所揭示的不仅是创造性本身的重要性,而且是创造性行动和例行化行动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事实上,任何关于创造性或创新的讨论都必然引入一个与之相对的习惯概念;同样,任何关于人类能动性中习惯或常规的讨论都隐含着一个创造性行动的概念。《行动的创造性》固然是将阐释能动性中的创造性维度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但该书的大部分核心内容实际上都可以被看作是对大多数人类行动的例行化特征的证明,而创造性在其中发挥着有限但关键的作用。约阿斯的概念阐释基于美国实用主义的创造性“解决问题”模式,故而将创造性描述为行动的一个当例行化活动中断时能动者作出反应的阶段。但不幸的是,这一观点虽然明确了习惯和创造性之间的区别,但却忽略了那些创造性不是由偶然性或不确定性因素引发的情况。 其次,约阿斯的行动模型中的弊病或许可以通过将其和当代理论中的一个从例行化行动的角度出发的重要分支进行比较来克服,这一分支尽管与约阿斯有相似之处,但却完全没有在《行动的创造性》中得以体现。这一替代性分支以布迪厄的研究及其惯习概念为代表。在布迪厄这里,创造性行动被归入一个更加宽泛而灵活的惯习的和具身性的行动(habitual and embodied action)概念之中,该概念承认至少在一个文化框架的限定之内行动者有理智地策略性即兴的可能性。然后这种观点最终将创造性行动视为能动者的一种剩余性能力,使他们只能在社会场域划定的范围内或在应对反常危机时“自由”作出决策。这一理论未能认识到那些我们认为“更纯粹”的创造性,后者能使行动者走出社会边界的限制,超越他们通常涉入的行动领域。然而意识到这一问题,就意味着我们不得不像《行动的创造性》一样——将创造性作为一个单独的行动概念加以阐明。 最后,要想全面修订并将创造性行动的概念纳入到能动性理论之中,则需要认识到行动的每一时刻中同时存在着的习惯性和创造性的因素。创造性行动和例行化行动不能被视为单独的行动类型,无论我们怎样细致入微地构思一个行动模型,都不能用一方压倒另一方,从而赋予个体十分有限的能动性或是荒谬的无限自由。要解决这一对立则必须承认,行动者在特定的互动情境中既需要有习惯性行动模式,也需要有灵活应对当前状况的“随机应变技术(contingent techniques)。创造性不仅仅是创造行动者的一种固有冲动,或是当曾经成功的惯例中断时作出的反应,或是持有惯习的行动者的一种具有限制的策略。它还存在于惯例的完善和行动的实际困难之中。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考虑创造性的社会产物及其作为结构和文化变迁的微观社会根源的潜在作用,从而真正落实约阿斯的信念:创造性是人类行动的核心。 创造性行动 创造性行动理论是一种复杂的、调和的关于行动者的理论。其核心观点建立在美国实用主义流派的社会理论家和哲学家如杜威、詹姆斯、皮尔斯和米德的贡献之上,同时灵感也来源于约阿斯的一些早期研究。它整合了当代社会理论中的一些主要议题,如情境、时间性、集体行动、情感性和具身性,由此提出了一个复杂的、详尽的对于关于日常行动者在其特定情境脉络中的经验的说明。约阿斯不厌其烦地强调,创造性不应当被视为一种与“理性的”、“受规则支配的”和“本能冲动的”等传统类型相并列的新的行动类型,而是应将创造性视为所有行动的一个基本维度,因此要将其置于人类能动性理论的核心。 约阿斯在诠释他的创造性行动理论时,直接反对理性选择理论和规范主义行动理论的一个殊途同归的观点——人类行动的“目的-手段”模型。规范主义理论强调社会角色和社会规范对行动的影响,但和理性选择理论一样,都隐含地使用“目的-手段”行动模型。这来源于功利主义的思想遗产,而实用主义则是其主要的反对者。约阿斯提出了三个观点,来反对“目的-手段”行动模型中所隐含的三个假设。首先,人类的行动嵌入行动流之中,而这个行动流无法对观念和行动两个层面进行严格的区分:“目标并不是在实际行动之前通过心智活动设定好的,而是通过对于前反思的、持续运作的期望和倾向的反思逐渐明晰”。这种概念阐释反对将行动视为总是有意为之的结果(理性主义的理论普遍这样认为)。第二,人类的行动发生在一个与意识若即若离的身体之上。行动往往只能通过放松身体的控制来实现,并且即使个体坚持控制身体,身体对行动的影响也往往是意料之外的。这一信条纠正了理性主义的错误观念,即大脑的认知系统能对身体行动进行精确的控制,而身体只是意识的工具;同时也强调了具身性对于理解人类能动性的重要性。第三,受益于更广泛来源的社会学和哲学著作,约阿斯强调行动与行动者在社会群体中总是内在结合在一起的;理性选择理论那样的做法忽视了人类生存的这一现实,也忽视了思考这一问题的漫长思想史。 在《行动的创造性》的最后一部分,约阿斯将基于个体的创造性行动理论的观点应用于宏观社会学问题,在集体行动、功能主义、后现代主义以及社会分化和民主化进程等层面讨论创造性。但约阿斯没有从在前面构建的行动模型出发,只是将其创造性的概念应用于一系列议题泛泛而谈。目前尚未可知,究竟是约阿斯对于理性选择理论和博弈论的常见做法的厌恶导致了这种回避,还是因为他完全沉浸于和功能主义和现代性理论的对话之中,以致于两个部分显得如此的割裂,难以看出一条清晰的延伸逻辑。不管怎么所,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本书讨论的前后两个部分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读者对这种“间断“感到惊讶,在约阿斯笔下的这种间断发生之后,“我们突然自己处于一种由集体主导的集体行动之中”。例如,约阿斯并没有对社会网络、家庭、工作组织或社交焦点(social foci)等中介结构的重要性进行系统的考察,而这些因素已经在社会学理论中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即使假设约阿斯采用他在前面所精心设计的创造性模型作为后续讨论的基础,他的宏观社会学仍然会受到他的微观模型的缺陷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讨论创造性行动模型的缺陷,而不是能否将约阿斯的模型应用于更广泛的议题,尽管后续对这一模型的修订客观上来说能使其更能解释一些中观和宏观议题。 尽管创造性行动的提出基于对理性选择理论和规范主义行动理论的批判,但约阿斯理论的核心依赖于来自实用主义的两个密不可分的假设。首先约阿斯声称,通常的或典型的行动模式是习惯性的和“前反思的”,在行动的任何阶段都不存在具体的、决定行动进程的目标,存在的只是一些模糊的界定和指向。一个认知主体并不是通过一各个对明确目标的单独计算和决策来涉入世界的,而总是已经嵌入到构成当前观念和感觉的根基的行动流及其历史之中。对约阿斯来说,目的-手段模式的错误之一就是描绘了一种不可能实现的决策时间:目的-手段的二分法虚构了一个难以置信的时刻,其中行动者能从容不迫地选择手段和目标,就好像他存在持续的行动流之外的一个孤岛之上,并且没有任何文化、社会或身体的背景。约阿斯对此提出异议,指出行动者的行动不仅会参照个人生活史和社会行动的“沉淀(legacy)”,而且作为个体其日常行动已经被这种沉淀例行化。因此,约阿斯针对规范主义和理性主义的预设提出的三个概念,即情境、身体和社会性反映了行动者的嵌入性,可以被视为“目的-手段模型的适当替代,并作为行动理论的主要分析范畴”(尽管这一主张只适用于“情境”,但具身性和社会整合也是行动者必然嵌入的情境的特征或是要素)。 其次,约阿斯认为,当这些习惯被中断时,创造性就会被“召唤出来”,使得行动者必须重建惯例或是有意识地就目标和手段重新审视和决策。只有在遇到行动的习惯性流程被打断的挑战时,行动者才会被迫面对他假定的目标和手段,有意识地构建新的行为、思考或感知的模式。事实上,随着这些新的行动模式的形成和例行化,期望通常又会变得“前反思”。这个模型还具体说明了创造性的概念被纳入到理性主义和规范主义的行动理论之中的可能性:理性行动和明确的目标设定可以是对例行化行动的中断作出的反应,而规范至少提供了部分个人所采用的习惯和惯例。约阿斯对古典实用主义的描述简要介绍了这个模式: “所有对世界的感知和实际行动都是建立在对不言而喻的事实和行之有效的习惯的未经反思的信念之上。然而,这种信念以及建立在之上的行动惯例,会反复被打破;既往的习惯性的自动化行动程序被迫中断……这便进入了一种实际存在的怀疑阶段。而走出这个阶段的唯一途径是重建被中断的情境……这种重建是行动者创造性的成就。如果他成功地在改变感知的基础上重新定位行动,从而使得行动能持续进行下去,那么一种新的东西就被带入到世界:一种新的行为模式,它可以逐步扎根,从而成为一种新的未经反思的惯例”。 虽然约阿斯紧接着就提出了对这一模式的常见的批评,并用较少具有时间离散性的术语(less temporally discrete terms)对其进行了描述(“行动不断遭遇意料之外的挑战……每一次突发状况都包含了一个可能性的视野。在这种行动危机之时,它必须被重新发现),这种看法保留了创造性和习惯是不同行动阶段的观点。尽管行动处于持续的行动流之中,而创造性显然与习惯相关——事实上,创造性只能从习惯中产生——习惯和创造性的不同行动阶段处于动态的变化关系之中。我们敢说两者处于极速交替之中,因此哪怕再短暂的活动时刻之中创造性行动和习惯性行动也不断接替,或者可以说创造性是在特定情境下对习惯性模式的一系列持续的或大或小的调整。 这种二重性使得在理论上有可能将所有具体行动确定为创造性的或例行化的。然而约阿斯宣称他并不打算这样将创造性视为行动的一个独立阶段而与前反思阶段交替进行,事实上他认为创造性存在于行动的每一个时刻。如果创造性行动不是源于习惯的“破碎”,那么这种二重性就会对理解造成困惑。如果我们想要论证这一理论主张的有效性,那么显然就难以将创造性和习惯放置在矛盾的对立面。创造性如果不涉及一些非创造性的范畴,就不能相较而言成为一种独特的能力,随之而来的问题似乎将约阿斯投向理性概念的回旋镖带了回来——如果不界定一个或多个隐含的非理性剩余范畴,就不能界定理性。约阿斯主义的模型中将创造性和惯例联系起来的三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些问题:(1)冲动性行为(impulsive behavior);(2)“例行化的创造力(routinized creativity)”;(3)创造力是对例行化行动的完善。 约阿斯自己也提到了冲动性行为的重要性及其对理性主义和规范主义行动理论所带来的困惑。他在此特别借鉴了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由此在承认身体对有意识行动的限制的基础上展开了讨论。《行动的创造性》所反对的理性选择理论的隐含假设之一就是“行动者能够控制他们的身体”。对身体行的强调不仅意味着身体控制是内在有限的,而且意味着身体对行动有一种普遍性影响,这种影响独立于社会规范、偏好以及实用性行动本身。正如约阿斯指出,人们知道身体控制的放松与身体的主动控制一样能实现目标,尽管这一过程不那么具有可预测性——例如,对休息和睡觉的目标和愿望就是通过一种身体放松来实现的。许多当代行动理论家都没有认识到,如果要避免过往主要理论中对行动所持的目的论解释,就必须将被动性、接受性和其他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主动”姿态的概念纳入理论之中。在这种分析中,冲动性行动是一种发挥了主要作用的行动类型,无论听起来多么玄之又玄,它都是从身体或心智活动与身体反应之间的难以预测和不稳定的关系中涌现的。 但是,冲动性行动不仅仅是说明了具身性行动的重要性。冲动本身就是一种创造力,只不过它的运作方式和约阿斯所构建的创造性行动模型不一样。即使一个惯例一直行之有效,行动者也有可能因为对它的厌烦或疲倦而改变或翻新这个惯例。这并不像是约阿斯的模型所暗示的那样,是因为创造性行动是实用主义的;相反,冲动的爆发或灵感的乍现可能出于一些很表面的原因而非务实原则而涌现,甚至于后来这种新惯例的不适用也不被视为失败或挫折,反而被视为是一种令人愉悦的从“通常”活动中跳脱出来的尝试。事实上,冲动可能仅仅源于中断或改变惯例的欲望。因此,冲动的创造性在于这样一个基本层面:它可能是令人惊讶的、破坏性的,甚至仅仅是毫不相干的和愚蠢的,而基于行动者的合理性前提的大理论系统都不愿意涵盖对这类型行动的讨论。在这里,实用主义思想相对乐观的基调与创造性所涉及的颠覆和偏离的性质形成了冲突,因而约阿斯在讨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作为创造性行动的隐喻时承认了这些形式,却没有在后续纳入其主要论述之中。正如约阿斯在对尼采的一个简短讨论中所做出的那样,冲动性行动可能是出于行使权力的欲望,甚至是野蛮的欲望;也可能是由酒精或其他药物促成的,这些麻痹剂可以放松压抑或改变人对现实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中,“创造性的冲动”并不意味着试图解决一个情境挑战或是重建一个中断的习惯,而可能是由制造“问题”或破坏习惯性行动的欲望所诱发或策划的。尽管这些行为的动因偏向于纯粹的生理性或心理性原因的程度,已经超出了大多数社会理论所容忍的范围;尽管这些行为的意图可能不如实用主义理论所界定的那样更具有积极性作用,但其潜力在于能提供一种与约阿斯的模型不同的对于例行化情境的看法。对于约阿斯来说,创造力毋庸置疑地是一种建设性的力量,而不是扰乱甚至是破坏性的力量。 第二种类型的行动与《行动的创造性》中提出的模式并不完全吻合,它指涉的是一种被例行化的创造力。艺术创作也许是最好的例子。约阿斯费了一些工夫来思考那些隐含的或明确的、艺术的或半艺术的创造力概念,他在“创造力的隐喻”这一章中大段涉及许多具有这种关联的概念:具有强烈的情感意涵、来源于赫尔德的“表达”;作为马克思核心概念的“生产”;以及作为叔本华和尼采的生命哲学概念的“生活”(也可以比较约阿斯对卡斯托里亚迪斯作品的回溯)。但是,随后约阿斯更加强调的是从实用主义立场来理解创造力概念的好处,由此忘记给这种审美动机的行动预留一个位置,而这恰恰是上述早期思想家的核心。因此约阿斯错失了这样一种可能性,也即作为创造性活动的艺术取向与习惯性取向之间的关系并不一定是阶段交替。审美实践取决于在一个共同期望的框架引入新的技术,却不需要对过往接受的形式进行必要的“放弃”。艺术创作本身也可以并且经常成为一种例行化的活动,如表现为特定的风格或流派,当艺术被例行化时,特定艺术形式的具体表现也可能是创造性的成就,因为任何作品与艺术流派的“理想型”或典范作品都是存在微小偏差的。而一个认为创造性是所遭遇问题的产物的行动模式,不能承认在如此背景下,创造性和习惯性行动的同时存在。 即使是将创造力视为恢复习惯性行动模式的“工具性”的实用主义者,针对自己“忽视了创造力的艺术表达”的指控做出了一些辩护,但他们仍没有阐明清楚创造力与审美实践中的习惯有什么关系。这种辩护基于这样的断言:“工具性”是知识(或意识)和行动之间的关系,而非行动及其结果。尽管杜威对艺术经验的关注和米德在社会自我和主观自我的发展中对游戏的强调确实揭示了一种有作用于经验和行动的彻底非工具性能力的意识,并且在这种情况中,想象性经验是意识的主要模式,但这个意义上的创造性行动仍然与非想象性的、习惯性的行动割裂开来。艺术表达实际上代表了与习惯性意识模式的决裂:“然后(心灵)形成了遐想、梦境的状态;思想是漂浮的,没有固定在任何存在上作为它的产物或是它占有的意义”。然而,这种创造性的成就可以沉淀为习惯性行动中的惯例;音乐家可能要进入一种特定的律动之中,每天都对同一首曲子进行高度个人化的诠释,其习惯性的调用确保了特定时间内的创造性表演。事实上,如果所有的行动都涉及到风格规范和模式(这些规范和模式的打破也可能构成对它们“存在”的确证),那么创造力就成为了一个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各种情况的概念,而所涉及的想象力品质也就拥有了一系列的习惯性特征。但是,将创造性作为习惯性中断的模式迫使人们必须在习惯和创造力之间作出区分,而这种区分并不允许人们以一种适当的敏锐视角来解释高度常规化的创造性行动。 这表明第三种情况对约阿斯的创造性行动模式也许能提出一个更深刻的反对意见。习惯可以成为创造性行动的基础,而不是创造性不得不介入的一种不适用的工具。例如,如果习惯或例行公事被看作是“模式”和“角色”这类现代性概念的指示物,我们就会面临一个有趣的、也许是自相矛盾的情况:习惯的完善可以导致创造性行动。创造性并不只是对过往行之有效的惯例突然中断的反应,即使这种惯例仍是行之有效的,它也可以并且经常是有意识地试图改善习惯性行动的结果,以此使得惯例比过往更加成功。一个厨师为了达成他的角色期望,会尝试新的调料组合或新的烹饪火候;一个运动队会学习和探索新的训练方式和战术,使其在竞争中的表现最优化。这些行动者并没有像约阿斯所说的那样,遇到任何挫折或“障碍”;他们甚至不一定面临哪怕一丁点的小障碍。相反,他们仍会有意识地,甚至是习惯性地(!)试图改善他们的角色表现,这个过程很容易导致“创造性”行动,或是对他们未经反思的惯例的明确和直接的破坏。与例行化的创造力一样,完善习惯的创造力破坏了约阿斯的创造性概念所基于的整个模式,它表明创造性并不一定发生在习惯性行动之外——即对惯例失败的回应——而且可以并且经常是发生在其中,作为其功能的延伸。 这三种情况说明了约阿斯的二元论对我们理解创造性行动的局限。习惯中断的分阶段模型不能包含那些不是由一般意图的挫折引起的创造性行动的类型。然而,人们可以争辩说,这只是需要扩大挫折的概念,将诸如疲惫或无聊、缺乏艺术创新、或未能达到想象中的习惯实现水平等也涵盖在内;事实上,“前反思的期望“可以包括各种意图,而这些意图与观察者可能认为的成功表现没有具体关系。这样的论点可以建立在对实用主义的不同解释上,而不是在《行动的创造性》中发现的,一些评论家确实认为约阿斯错误地诠释了他的思想来源,在习惯性和创造性之间赋予了太大的鸿沟。例如,皮尔斯将新习惯的发展描述为潜在的投射性,依赖于对未实践过的行动路线的想象性建构(即没有挫折感)。杜威则使用了一个强有力的习惯概念,它拒绝只有明面上的失败才算是挫败的看法:习惯是“行动的次要元素的排序或系统化;它是投射性的,在性质上是动态的,为明面上的展演做好准备”。因此,创造性的重建可以建立在各种挫折或者挑战的基础上,但不一定达到“破碎”或意向性中断的程度。 事实上,这一论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朝着本文所提出的修订方向发展的。然而,并不明显的是,《行动的创造性》或约阿斯的思想前辈们的实用主义虽然为这样的观点提供了明确和一致的基调,两者却仍然保留了“习惯”这一与创造性分离开来的概念,在许多或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习惯是不会受挫的:即使杜威在《人性与行为》中,提到了“一个残余的未收控制的习惯体(a body of residual undisturbed habits)”,并指出(在其他地方有点自相矛盾)“在个人的活动中不可能持续中断”。詹姆斯同样断言,尽管习惯具有“可塑性”,但类比一种物质,只有“物体”的发展阻碍了习惯进入“创新的道路”时,它才会作出改变。鉴于约阿斯同样依赖于这种僵化的习惯和挫败的概念(尽管他意识到实用主义在这方面具有的灵活性),并且他是当代社会学家中实用主义的主要追随者,因此这种明确论证的缺失在《行动的创造性》中显得尤为有问题。约阿斯有一次说,“只要不出现行动挑战,人类与现实的互动就在于总体期望和总体感知之间的灵活关系之中”,虽然也承认习惯的灵活性质,但他仍然断言创造性只作为对具体“情境挑战”的回应而存在。然而,只要人们保留一个在实践中不一定受到挑战的、与创造性分离开来的习惯体的概念,它就会强化一种二元论,从而忽略了一些行动中同时包含创造性和习惯性因素的可能性。幸运得是,存在一个行动理论化的替代选择,它可以允许这种可能,但又能保留约阿斯原来的一些原则。在下一章节中,我讲探讨布迪厄的作品和他的“惯习“概念是如何提供一种将创造性的行动直接嵌入到习惯性模式之中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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