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岳霖(1130~1192)号商卿,为岳飞第三子,母李氏。岳飞与李氏于宋建炎四年(1130)春在宜兴张渚结婚,婚后居唐门,同年十一月十五日生岳霖。岳飞遇害时,岳霖年仅十二岁,孝宗皇帝昭雪时,岳霖三十二岁。 淳熙五年(1178)孝宗皇帝便殿诏见时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稽首涕泣说:“仰蒙圣察抚念,故家臣不胜感激”!遂上疏请求归还高宗当年所赐岳飞的御札,手诏孝宗皇帝诏令准左藏南库还之。 淳熙十二年(1185)任川转运判官。 绍熙三年(1192年)十月因年老多病,尚未完稿即病卒,寿年六十二岁。故时岳珂年方十岁,随父官游。临终执其三子岳珂手遗嘱,临终执其三子岳珂手遗嘱:“先公之忠未显,冤未白,事实之在人耳目者,日就湮没。余初罹大祸,漂泊囚螺。及至仕途,而考于见闻,访于遗卒,掇拾而未及上,余罪也。苟能卒父志,雪尔祖之冤,吾死瞑目矣”!卒后由岳珂从岭南护丧北归。[1] 景定二年(1261)追封为缵忠侯,墓碑为“缵忠侯霖公之墓”。岳珂在《桯史》卷二《赵希光节概》明言:“绍熙壬子冬,先君子损馆于广,余甫十龄,护丧北归”。护丧北归是为了安葬岳霖。岳霖葬江苏宜兴县城东四十里之唐门村显祖庵侧,伴岳飞衣冠冢之北。岳飞衣冠冢安葬在唐门桥后的一个天然的“金钩钓月”地上。 轶事典故岳霖娶妻岳家将演义故事中,岳霖在父亲岳飞遇害后,随同母亲李娃一起被流放广西小梁王处,经过梁红玉调解,柴王妃和李娃结拜为姐妹,岳霖一次随同小梁王打猎时,遇见苗王李述甫,苗王李述甫将其女李云蛮许配岳霖。后岳霖追随岳雷扫北立功。 义释严蕊朱熹下令黄岩通判抓捕严蕊,关押在台州和绍兴,施以杖刑,逼其招供,“两月之间,一再杖,几死。”严蕊宁死不从,并道:“身为贱妓,纵合与太守有染,科亦不至死;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 此事朝野议论,震动宋孝宗,孝宗认为是“秀才争闲气”,将朱熹调任,由岳霖任提点刑狱,释放严蕊,问其归宿。严蕊作《卜算子·不是爱风尘》:“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岳霖判令从良,后被赵宋宗室纳为妾室。词作多佚,仅存《如梦令》《鹊桥仙》《卜算子》3首。据此改编的戏剧《莫问奴归处》,久演不衰。 家族成员艺术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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