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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初期日本参谋部的独立和完善

 虛怀若谷 2023-10-06 发布于浙江

陆军参谋局 在明治四年(一八七一年)七月改革兵部省编制体制过程中,设立了陆军参谋局,作为省内的一个特别局。参谋局是掌管军令的专门机构,它“以大辅为都督”,“参与筹划机密事务,编辑兵要地志以及管理谍报事宜”,它的成立表明专管军令的机构出现了独立的萌芽。

明治五年(一八七二年)二月陆海军省分立时,陆军参谋局这一组织仍保留了下来。但在翌年四月陆军省机构改革中,被列为陆军省的内局 [ 译者注:直接受陆军省监督和指挥的局。 ] ,即第六局,成为一个主管陆军文库的军事研究机关,而不再是掌管军令的机关。大多数军令事务由第一局负责。

这一时期,军令、军政的区分尚不明确,处于政令合一或混淆状态,因而军制上也出现徘徊不定的局面。

明治七年(一八七四年)二月,第六局撤销,设立了参谋局,作为陆军省的外局 [ 译者注:虽直属陆军省,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 。这是这一时期随着改变名称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其职权仍是管理陆军文库。但到六月,又新制订了参谋局条例,重新规定它是掌管军令的机关,从而向陆军二元化军事组织体制迈出了第一步。

参谋局条例规定,参谋局长隶属于陆军卿,“要熟悉日本全陆军的法规制度,明确军事战略,以负责参与对机密事务的筹划,平时熟悉地理,了解地志,战时运筹帷幄,确定部署,限定路程,区分战略”。

随之于九月制定了陆军省组织章程,规定参谋局的职责是“管理陆军参谋科事务和陆军文库。”

如上所述,在佐贺之乱和西南战争中,讨伐总督受权处理了陆海军一切军事事务。但是,此种情况促使当局重新考虑对文官总督同时授予军政两种权限的弊病。鉴于此次作战的经验,痛感确立作战部队的指挥系统,提高参谋能力的必要。从而认识到,在军事上必须从平时就确立军令系统,建立提高其地位的相应组织,并使之制度化。

德国军制引入日本,给认为军事一元化组织体制不适当的人以很大影响。日本陆军自创建以来,一直抄袭法国军制,但到这一时期,当德国在一八七一年普法战争中打败法国成为强国以后,出现了要仿效德国军制的倾向。德国军队在国家中的地位很高,其军制是军政、军令各成体系,日本热心倡导这种军制的,是多年留学德国、研究该国军制的桂太郎,大力推行这种军制的是山县有朋。

除上述军事上的理由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考虑,为防止当时迅速发展的自由民权运动波及到军队,必须把军队以及军人和政治分开,确立军队政治上的中立。当时的政府首脑们对军队现状感到忧虑,为迅速改编和加强军队,确立天皇对军队的实际统率权,他们赞同军令机关的独立。

明治新政府虽采取政治和军事一体化的组织形式,但实际上却是两者混淆,军政不分的状态,因而有一种潜在的势力要求迅速把政权和兵权分开,确立各自的主体性。尤其在军队的领导者中,有强烈要求提高军队地位的倾向。

由于上述原因,要求设立天皇直辖的军令机关的意见占据了上风,但这种意见还不够具体,以致在尚未充分研究设立一个什么样的组织的情况下就决定了成立新机构。

天皇直辖的参谋部的设立 明治十一年(一八七八年)十月,陆军省以陆军卿西乡从道的名义把扩充参谋局的建设呈交太政官。该建议主张首先把陆军的军务分为军政和军令,军政归陆军省,军令由参谋局负责,参谋局的任务极为重要,因而必须扩充参谋局,把它从陆军省独立出来,置于政府行政范围之外。

西乡从道

这一要求得到认可,遂于十二月五日撤销参谋局,新成立了天皇直辖的参谋部。

参谋部的独立,意味着只有陆军军令机关脱离了当时以太政大臣为最高领导的政府机构。这是继陆海军省分立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

当时制定的参谋部条例规定,参谋部统帅近卫部队和各镇台的参谋部(第一条),参谋长,根据敕命由一名将官担任,“统管部务,参与筹划机密事务”(第二条),作为天皇在陆军军令方面的最高参谋长,负责处理规定的军令事项。

条例还规定了参谋长平时和战时的任务(第四至六条),特别要求战时在一切有关军令事务上直接辅佐天皇。所谓一切军令,即包括整个陆海军,这意味着参谋长就是战时天皇的参谋长。但由于条文不完备,这一点没有明文规定,以致给后来造成了麻烦。

参谋部下设一个科和两个局,即总务科、管东局、管西局。

参谋部独立后,不仅要明确参谋部和陆军省的权限,防止发生争议,同时,还必须圆满解决两者的协调问题。为此,陆军省制定了《本省与本部权限之大略》,作了内部规定。

山县有朋

十二月二十四日,陆军中将兼陆军卿、参议山县有朋被免去陆军卿职务,任命为第一任参谋长,但仍继续兼任参议,借以加强政府与参谋部的联系。这时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任陆军卿,在成立参谋部时,陆军中将大山岩任副参谋长,作了人事上的协调。

明治十二年(一八七九年)十月,陆军组织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规定,参谋长“管辖陆军参谋科的军官,并统管关于军事战略方面的兵要地志,凡与军令有关者,均由参谋长筹划上奏,天皇裁决后,由陆军卿负责实施。”从而明确了参谋长的职责、天皇与陆军卿之间的关系。

监军总部 参谋部成立后不久,于同年十二月十三日在东京新设立了由天皇直辖的监军总部,负责全陆军的监督及军令事项的贯彻。监军总部也是在军令机关独立形势的影响下而一举创设的,它的前身是陆军三兵部(一八七一年至一八七三年设置)。

监军总部未任命部长,下设东部监军部、中部监军部、西部监军部,各监军部长隶属于天皇,平时分管两个军管区(管辖两个镇台)的监督和军令事项,熟悉其管辖地区的地理事战时作为师司令官(师长)统率两个镇台(常备现役两个旅和一个后备队)。

监军部长也独立于太政大臣、陆军卿和参谋长,因此,参谋长、监军部长所管辖的军令事项无需太政大臣的辅弼便可实施。但监军部长所执行的事项,则全部由天皇在参谋长辅佐下行使军令大权,因而在军令方面已确立了比以往更加明确和系统的体制。

谷干城,四将军派

监军总部成立时,任命了陆军中将谷干城为东部监军部长,陆军中将野津镇雄为中部监军部长,陆军中将三浦梧楼任西部监军部长,从而完善了统帅机构。

海军的中央军令机关 明治四年(一八七一年)七月陆军参谋局作为兵部省内的一个特别局成立时,海军还没有与此相当的机构,军令方面的业务由兵部省海军部内的海军军务局负责。明治五年(一八七二年)二月设立海军省的时候及其以后,仍然如此。同年十二月颁布海军省条例,这个条例规定,军务局“掌管海军文武官员的调查和军事上的各种事务”。

军务局在明治七年(一八七四年)五月至明治九年(一八七六年)八月撤销,在这一时期先后由海军省军事科和海军省事务科履行海军中央军令机构的职能。

明治十一年(一八七八年)十二月,陆军的参谋部脱离陆军省而独立,而海军却仍然由海军卿负责并掌握军政和军令全部大权,未进行这方面的机构改革。这个时期,海军舰艇还很少,海军组建专门的中央军令机关的必要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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