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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银行从儿子账户扣款还父母的房贷,儿子起诉银行要求返还款项,法院怎么判?你不得不知道的法律常识!

 君留香 2023-10-09 发布于北京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的父母欠了银行一笔房贷,而银行却从你的账户里扣款还贷,你会怎么办?你会认为这是银行的不当得利吗?你会不会向银行提出返还款项的要求呢?

这不是一个假设的问题,而是一个真实发生的案件。在云南玉溪,一名男子发现银行从其账户里扣款后,认为银行是不当得利。

男子将银行起诉至法院后,银行却说,这是男子授意的行为,男子是在替他的父母偿还房屋贷款。那针对双方的争议,法院会如何认定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件的详情和结果吧。


真实案例回顾

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是黄某、祁某和小黄。黄某和祁某是夫妻,小黄是他们的儿子。在2008年,黄某和祁某以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向银行借款42万元,以等额本息的方式偿还。

可惜,黄某和祁某只还了7年之后,就有点力不从心了。随后,在2015年,已经成年的小黄在该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将这张银行卡关联为黄某夫妇偿还房贷的关联扣款账户。

就这样,当黄某夫妇偿还房贷的银行账户没有余额或余额不足时,银行就会从小黄的账户扣款,并给小黄发短信告知。在2015年到2018年期间,银行从小黄的账户扣款44笔,共计9万多元。

然而,在2018年,银行发现黄某夫妇仍然逾期未还贷款,并且小黄也没有足够的余额可供扣划。于是,银行将黄某夫妇及小黄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并要求他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息。


案例分析和处理结果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解除《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并判令黄某向银行偿还剩余的贷款本息。法院认为,虽然银行从小黄的账户里扣划了9万多元用于偿还房贷,但这并不影响解除合同和追缴债务的请求

收到判决后,小黄不服气,认为自己与父母之间并无债务关系,也没有授权或同意银行从自己账户扣款。他认为银行构成不当得利,并另起诉讼要求银行返还前述9万多元。

对于小黄的主张,银行不认可,并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银行并没有从小黄账户获得不当利益,而是将该款项用于偿还黄某夫妇的贷款,相当于小黄替父母还贷。如果说有不当得利的话,应该是黄某夫妇不当得利,而不是银行。

银行每次扣款都会给小黄发短信通知,小黄在三年的时间里都没有提出过异议,甚至还会在扣款日期前主动存款。这说明小黄对此是知情的,是与父母共同商量的结果。

黄某曾经到银行与工作人员会谈,承认小黄当时是自愿到银行办卡、办关联扣款业务的。这一事实有黄某签字的笔录为证。

根据这些情况,法院认为小黄是自愿提供银行账户及款项还贷,银行获得前述款项并非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因此,法院驳回了小黄的诉讼请求。


法律教训和借鉴意义

这个案件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法律教训和借鉴意义呢?

第一,如果要向银行贷款购房,要做好还贷的准备,不要轻易违约或逾期。否则,不仅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还可能面临法律的追责。

第二,如果要借用他人的银行账户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好有书面的协议或证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难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第三,如果要向亲友赠与款项或者帮助亲友偿还债务,要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和意愿,并且要与受赠人或债权人明确沟通。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或法律风险。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文根据真实案件改写,仅作普法用途,请勿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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