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离婚前约定前夫支付100万!离婚后,万万没想到......

 君留香 2023-10-09 发布于北京

离婚后发现前夫继承了一套房,你还能分到一半吗?——一起涉及遗产继承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分析

离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不仅要面对情感的破裂,还要处理各种财产的分割。

有些人为了能够尽快摆脱不幸的婚姻,就随便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以为这样就可以了事。

但是,你知道吗?有些时候,你可能会因为这样的草率而错过了一笔巨额的财产。


真实案例回顾

今天我们就来看一起真实的案例,一个女子跟男子协议离婚,男子承诺给她100万元的补偿款。

但是,在离婚冷静期内,男子的母亲去世了,男子继承了一套房屋不少的份额,并且把房子卖了。女子发现后,要求跟男子分割这笔售房款。

男子却拒绝了,说这是他个人的财产,跟女子无关。女子能不能拿到这笔钱呢?她又是怎么证明自己有权利分割这笔钱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个女子叫王某,她跟男子张某结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但是两人婚后不久就发生了矛盾,竟然分居了10多年。

最后两人决定离婚,并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约定,女儿跟王某生活,张某向王某支付100万元的抚育补偿款。

两人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进入了30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张某的母亲去世了,留下了一份遗嘱。

遗嘱上写着,张某可以继承母亲遗留的一套房屋中的60%的份额。张某没有告诉王某这件事,而是把房子卖掉了,得到了360多万元。

冷静期结束后,两人拿到了离婚证。但是张某没有按照协议给王某支付100万元。王某就把张某告上了法院,要求他履行约定。

在法庭上,王某听到张某说起他继承了母亲的房子,并且已经卖掉了。王某觉得自己被骗了,就增加了一个诉讼请求,要求跟张某分割他所得的售房款。

张某不同意,他认为王某没有资格分割他继承的财产。他说:

第一,他跟王某分居多年,王某从来没有关心过他母亲,也没有尽过扶养义务。他母亲都是他一个人在照顾。所以他母亲在遗嘱上给他分配了更多的房屋份额。

第二,他跟王某签订离婚协议时,王某知道他没有能力支付100万元,只有等到他继承了母亲的遗产才能支付。这就说明王某已经同意他用售房款来给她补偿,王某不能再要求分割售房款。


案例分析和处理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

第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本案中,张某和王某在离婚冷静期内仍然是夫妻关系,张某在这期间所继承的母亲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某的母亲的遗嘱并没有明确排除王某对张某所属遗产份额的权利,所以王某有权分割张某应得的售房款。

第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本案中,张某和王某签订的离婚协议并没有涉及张某继承的房屋份额,也没有约定张某可以用售房款来支付补偿款。所以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笔财产。

因此,法院判决张某将售房款中的218万多元支付给王某


法律教训和借鉴意义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法律教训和借鉴意义呢?

第一,离婚前要慎重考虑,不要轻易签订不利于自己的协议。如果有必要,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

第二,离婚后要及时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不要拖延或者隐瞒。如果发现对方有隐瞒或者侵占的行为,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第三,离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文件,如离婚协议、离婚证、遗嘱、赠与合同等。这些文件可以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和证明。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文根据真实案件改写,仅作普法用途,请勿过度解读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