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超标电动车被罚款,交警以为他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没想到他拿出了这个东西,交警无言以对!

 君留香 2023-10-09 发布于北京
电动车是很多人出行的选择,方便快捷,不用驾驶证,也不用上牌。但是,你知道吗?有些电动车被认定为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如果没有驾驶证,骑车上路就可能被罚款。这样的情况,你该怎么维权呢?
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男子的电动车被认定为超标电动车后,到有关部门上了临时牌照,随后骑车上路。可谁曾想到,交警竟将其拦下,并以男子没有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对其进行罚款200元。
这个男子叫关某,他是在某电动车店买的电动车,当时店家告诉他,这种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也不用上牌。关某信以为真,骑着电动车上班买菜。
后来,关某看到有关部门公告,说超标电动车只能在过渡期内上路行驶,过渡期满之后只能报废处理。而过渡期内,必须要统一安装黄底黑字的临时通行牌照。
关某按照规定到指定地点上了临时牌照,并在有效期内骑车上路。可是有一天,他和一辆小轿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关某认为是对方的过错,打电话报警。
结果交警赶到现场后,并没有调查事故责任,而是将关某的电动车扣留,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关某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
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2000元的罚款。
交警以关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为由,对他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关某不服,他认为自己已经按照规定上了临时牌照,并且还在过渡期内。他认为过渡期内应该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并且他买电动车的时候也是被告知属于非机动车。
关某行使了他的申辩权,并将交警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第一,关某的电动车虽然属于超标电动车,并且根据鉴定结果属于机动车。但是,在过渡期内有关部门规定超标电动车必须安装临时通行牌照,并在有效期内可以上路行驶。这就意味着,在过渡期内超标电动车仍然可以按照非机动车管理。
第二,交警在进行交通行政管理时应当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施行。既然有关部门已经明确规定了过渡期内超标电动车可以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并且给予了临时通行牌照,那么交警就应当按照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以机动车规范,要求关某必须有驾驶证。
第三,交警在处理关某的交通事故时,没有调查事故责任,而是直接将关某的电动车扣留,并进行鉴定。这样的做法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也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
综上所述,法院支持了关某的诉讼请求,撤销了交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法律教训和借鉴意义呢?
第一,买电动车的时候要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符合新国标的要求,避免买到超标电动车。如果不幸买到了超标电动车,要及时到有关部门上临时牌照,并在过渡期内尽快处理或更换。
第二,骑电动车上路的时候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现场证据。如果对交警的处理有异议,可以行使申辩权或者诉讼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交警在进行交通行政管理的时候要遵守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施行。不能因为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就一刀切地进行处罚,而是要考虑到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过渡期的安排。同时,也要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充分复核其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文根据真实案件改写,仅作普法用途,请勿过度解读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