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12日,持续两年,共开庭818次的东京审判终于结束了。共有28名被告被审判,东条英机等7名被告因为自己滔天的罪行被送上了绞刑架。 由于日本在二战期间对全世界,尤其是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每一条都令人发指,到审判结束时,判决书都写了1231页。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惯例,这份判决书本来应该统一书写,但现场有一位中国人却表示反对。他说,有关日本侵华的部分,只有中国人才最明白自己的痛苦,这一部分的内容必须是中国人自己来写。 在他的坚持下,法庭也只好让步。最终,这位中国人在这份长达90多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里,亲手书写了10万多字,将中国人民受到的伤害和痛苦全部写了下来。 这位中国人究竟是谁?他在这场世纪审判中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让我们一起回顾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其实,日本早在7月时就已经无法继续执行作战任务,但日本军国主义贼心不死,仍然觉得自己能战胜正义。 当然,正义也不只是在嘴上说说而已。同盟国的部队不断对日本进行的反攻,并展开了包括东京轰炸在内的空袭行动,美国还在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扔下了两颗原子弹。 最终,昭和天皇要求日本政府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停战协定,并以录音的形式,发表了《终战诏书》。 虽然日本宣布自己投降了,但是他们必须为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9月11日,日本受降一周后,麦克阿瑟直接下令,把39名战争犯嫌疑人全部缉拿归案,等待日后交给法庭审判。 这些嫌疑人中大部分都是日本前首相东条英机及其战时内阁阁员,他们都知道,只要自己走上法庭,那么很可能只有死路一条。 东条英机在家中得知自己将被审判,直接选择自杀,想用这种卑劣的方式躲过审判,但好在盟军的军医不会让这位罪行累累的战争犯死得那么轻松,军医花了大力气将东条英机抢救回来,为的就是让他被法律判处死刑。 1946年2月25日,由11名法官组成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他们分别来自不同的国家,但法官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受到了日本的伤害。 为了审判的公正性,战争犯们也有权申请律师辩护。这些不要脸的战争犯,为了能在审判时脱罪,竟然花大价钱请到了日本著名的律师团为自己辩护。 而且这些战争犯在撤离战场时,就销毁了大量证据,现在又有“黄金律师团”帮忙,在场的每一位法官都知道,要想定他们的罪,恐怕要打一场极其艰难的“战役”。 在11位法官中,当然也有来自中国的法官,他就是梅汝璈。 梅汝璈作为中国法官,全程参与了这次世纪审判,在东京审判的国际舞台上,运用法律武器严惩了日本战犯,捍卫了国人的尊严,亲手将这些欺辱中国同胞的战争犯送上了绞刑架。 梅汝璈是怎样成为东京审判的法官的,他又是如何将东条英机等人送上绞刑架的呢? 梅汝璈1946年,梅汝璈受国民政府任命,成为了东京审判的11名法官中的一个,也是法庭上唯一的中国法官。 梅汝璈将法律作为武器,捍卫了中国人民的尊严,还把包括东条英机在内的7名战争犯,亲手送了绞刑架。 梅汝璈是怎样成为东京审判的法官的,他又是如何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将东条英机等人送上绞刑架的呢? 1904年的江西南昌,在一户平凡普通的农家中,有一名男婴出生了,他就是梅汝璈。 1924年,天资聪颖的梅汝璈已经完成了自己在清华大学的学业,并凭借极其优异的成绩,踏上了赴美求学的道路。 来到美国后,梅汝璈先后在斯坦福大学和芝加哥大学学习,并成功获得了文学学士以及法学博士学位。 1929年,学成归来的梅汝璈成了一位“教书匠”,他先后在山西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中担任教授,像无数前来求学的学生传授法学知识。 梅汝璈本以为,自己报效祖国的方式,就是将自己的毕生所学悉心传授给学生,谁知,他将用更高调的方式,捍卫国家的尊严。 1946年2月15日,国民政府从国内无数优秀的法律人士中选中了梅汝璈,推举他作为中国的代表,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得知自己被提名的梅汝璈没有推辞,面对千百万冤死的同胞,梅汝璈立誓:“我既受国人之托,决心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 一开始,澳大利亚籍庭长韦伯宣布把中国法官的座位排在英国之后,自己的左右两边则坐英美的法官。在场的法官都没有表示反对,只有梅汝璈站了出来,义正言辞地拒绝了韦伯的决定。 梅汝璈认为中国是受日本侵略最烈、抗战最久、牺牲最大的国家,这次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不仅是要让他们得到法律的制裁,更是要给那些被他们残忍杀害和侮辱的中国同胞一个交代。 韦伯的这一做法,无疑是对中国人民的不尊重,更是对中国的歧视和侮辱。 梅汝璈气愤地脱下法袍,当庭提出抗议,甚至表示自己拒绝参加法庭预演。在梅汝璈的坚持下,全体法官表决同意,法官的座次按受降签字国顺序排定,梅汝璈也得以坐在韦伯旁边。 将战犯定罪梅汝璈以为,法庭上有中国自己的法官,现场还有来自中国的代表团,在场的每一个国家都曾受到日本的伤害。按照常理来说,大家应该同仇敌忾,一同严肃审判日本战犯,谁知审判开始后,日本战犯和辩护律师处处节外生枝。 日本战犯要么是对自己的罪行矢口否认,要么就是抬出“人道主义”的大旗,祈求法庭能宽恕自己。更可恨的是,每一个战犯不仅可以聘请一位日本的辩护律师,他们每个人都还有一位美国律师帮着辩护。 这些辩护律师要么是抓住证人话语中的漏洞,提出一些带有陷阱的问题,让证人的证词前后矛盾,要么就是利用证人语言不通,给证人使绊子。 当时参与翻译的周锡卿教授就表示:
对于梅汝璈来说,最困难的就是取证。由于法庭采用的是英美那套审判体系,必须要人证物证全部齐全,战犯认罪的情况下,才能给战犯定罪,这给中国代表团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为了给战犯定罪,梅汝璈和代表团日夜奋战,就为了找到充足的证据。同时,他们还得应付英美的歧视。
在梅汝璈和代表团的努力下,一共找到了上百位证人出庭,还找到了许多机密电报。 梅汝璈找到了一份真实描述了日军在南京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电报。电报的结尾,德国人是这么说的:“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日本皇军——它是一部正在开动的野兽的机器。” 面对这份证据,战犯松井石根直接在法庭上怕得惊慌失色,两股战战,站都站不稳了。 在这些证据面前,战犯们知道自己逃不过制裁了,而世界也为日本毫无道德的行为感到震惊。 虽然证据很多,但到最后定罪量刑的时候,法官们竟然还产生了分歧。回想起自己国家受到怎样的伤害,自己的同胞又是付出怎样的代价才将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的,梅汝璈气得直接找到韦伯,直言:“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我等都无颜见江东父老,惟有集体蹈海一死,方能以谢国人。” 最终,在梅汝璈的努力下,法庭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通过了死刑判决,包括东条英机在内的7名战犯,全被送上了绞刑架。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惯例,这份判决书本来应该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本侵华的部分,只有中国人才最明白自己的痛苦,这一部分的内容必须是中国人自己来写。 经过梅汝璈的坚持和交涉,他最终在这份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上,代表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判决,这对日军侵华罪行起到盖棺定论作用的10多万字,历史意义非比寻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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