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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是什么?数据要素发展态势深度研究

 派可数据 2023-10-10 发布于北京

数据要素是什么?

数据要素是一种新型生产要素,现在我们所谈的数据要素,实际上是数据化的起步阶段、初步阶段,我们还不知道数据化要素究竟是什么,但是它带给了我们很多思考。当前,数据要素正成为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之外最先进、最活跃的新生产要素。

数据要素是指参与到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所有者或使用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数据资源。因此,“数据要素”一词是面向数字经济,在讨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语境中对“数据”的指代,是对数据促进生产价值的强调,即数据要素指的是根据特定生产需求汇聚、整理、加工而成的计算机数据及其衍生形态,投入于生产的原始数据集、标准化数据集、各类数据产品及以数据为基础产生的系统、信息和知识均可纳入数据要素讨论的范畴。

数据要素作为全新生产要素,内涵与外延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

一方面,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应遵循生产要素内涵以及定义的一般范畴。另一方面,基于数据的特性,数据要素内涵将进一步丰富。因此,我们认为数据要素是指大规模、广泛地参与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与其他生产要素相互融合,并在不同的生产经营环节中以多种形态出现且具有经济效应的数据资源。

数据为什么能成为生产要素?

数据要素推动生产力和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当前,随着人类文明持续演进,共经历了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以及数字经济时代三个阶段。不同时代的需求驱动和核心要素不断演进,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持续变革。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变革是驱动时代进步的核心驱动力量。数据即是数字技术发展与突破的关键,也能有效赋能传统生产要素,推动数字时代的生产力和生产效率大幅提升,是数字时代的第一生产要素,或将以其为核心重新定义财富分配规则,因此,数据要素广泛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焦点。

规模化流通是数据成为数据要素的内在要求。一方面,数据成为数据要素标志着技术 范畴转变为要素范畴,规模化流通是基本前提。

数据成为生产要素前,社会各界聚焦基础 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以及数据应用落地,更强调技术范畴内的建设。当数据成为 生产要素,则更强调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所需要发挥的要素价值。因此,数据要素发生的转 变是从技术范畴全面跨越到了生产要素范畴。生产要素需要赋能生产、分配、流通以及消 费等各个环节,自主有序地规模化流通是生产要素的内在要求。因此,结合数据本质特征, 数据成为生产要素的内在要求也需要像传统要素一样,实现自主有序地规模化流通,即跨 系统、跨地域、跨领域、跨主体甚至跨主权。

另一方面,数据价值化流程变长,规模化流通是关键环节。

根据 信通院观点,数据要素价值化主要包括数据资源化、数据资本化以数据资产化三个阶段。 数据资源化是使无序、混乱的原始数据成为有序、有使用价值的数据资源。数据资源化阶 段包括通过数据采集、整理、聚合、分析等,形成可采、可见、标准、互通、可信的高质 量数据资源。数据资源化是激发数据价值的基础,其本质是提升数据质量、形成数据使用 价值的过程。数据资产化是数据通过流通交易给使用者或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过程。数 据资本化主要包括两种方式,数据信贷融资与数据证券化。数据在成为生产要素之前,其 价值化的传统路径主要聚焦数据资源化,即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以及 开发利用阶段。

当数据成为生产要素之后,其价值化流程变长,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 存储、数据加工、流通交易、开发利用以及数据融资与证券化。总体来看,无论是从所属 范畴还是价值实现角度,数据要素的流通交易均是数据成为生产要素的基础前提,换而言 之,自主有序地规模化流通是数据成为生产要素的内在要求。

数据要素流通的主流路径是什么?

数据共享、数据开放以及数据交易三大流通路径互为补充,数据交易是此阶段发力重 点。

一是数据共享,是指政府与企业内部各部门为开展业务需要而进行的数据资源共享。 当前,数据共享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点-线-面” 突破。截止 2022 年 9 月,全国 已经起 26 个省级政务数据平台,257 个市级政务数据平台、355 个县级政务数据平台。全 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已接入政务部门 5951 个,发布 53 个国务院部门的数据资源 1.35 万个,累计支撑全国共享调用超过 4000 亿次,数据共享从政府内部逐步向县-市-省- 全国一体化化发展。

二是数据开放,是指由政府部门将政府数据面向不特定公众,主动地、 平等地履行开放义务。当前,数据开放成效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尽管截止 2022 年,我国已 有 208 个省级和地方政府上线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其中省级平台 21 个,城市平台 187 个, 但仍然面临着数据开放的动力不足、技术不强、运营不够等困境亟待突破。

三是数据交易, 是指数据流通主体间以货币为主要媒介进行的数据交换,包括政企、企企之间的数据交易。 当前,三条数据流通路径互为补充,共同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但是数据共享先发基础 与数据开放成效不足的双重机遇,推动数据交易成为数据要素流通的焦点。

数据要素流通的根本困境有哪些?

“旧规则”难以满足“新要素”发展,新规则亟待建立。

一方面,新要素具备新特征。数据要素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具备非稀缺性、非均质性、非 排他性以及隐私性等新特征。其中,非稀缺性是指数据量接近无限开发,并且数据参与生 产过程之后不会被消耗,可以多次循环使用。非均质性是指不同数据之间的价值不同,难 以标准化。非排他性是指数据可以无限复制给多个主体同时使用,不会产生排斥性。隐私 性是指部分数据属于个人信息,涉及个人隐私。

另一方面,旧规则难以适用。传统生产要 素的确权、定价等制度建设较为成熟,但是由于数据要素非稀缺性、非均质性、非排他性 以及隐私性等新特征,适用于传统要素的确权规则、定价规则、安全规则等旧规则对数据 要素难以直接套用。确权方面,数据产权制度是推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基本前提。现行 法律尚未对数据产权做出规定,主流研究主要基于在财产权的基础上进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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