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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新附军的相关名号

 炫叶楓雪 2023-10-12 发布于广东

前言

元代军队构成复杂,按照军人的族群成分可以分为蒙古军、色目军、汉军和新附军四类.1234年“端平入洛”后,蒙古与南宋正式交战。

在长达四十余年的蒙宋战争中,大量南宋军人或因对形势的判断而主动投降,或因战败而被迫降附。而为与脱胎自北方汉人世侯武装的汉军相区别,元廷便将吸纳来的南宋投降军人称为“新附军”。

“新附军”称谓由来与概念界定

新附军由原南宋归降留用军人组成。《元史·兵志》云:“其继得宋兵,号新附军”这显然是一个比较模糊的界定,既不能据以确定“新附军”一称的形成时间,也未能清晰地反映出元人对新附军具体的概念界定。

受此影响,学界对新附军指称范围的看法亦不尽相同。周良雷认为“对于收编的南宋军队,忽必烈凡三次下令拣选其精锐成员编入侍卫亲军,其余堪任军者则依南宋旧例月给钱粮,以为军饷,称为新附军”。

即南宋降军中编入侍卫亲军的精锐成员和不符合元朝军人条件的南宋降军皆不能认定为新附军。吴秀永等人认为南宋军人归附后,“继续当兵的南宋降军叫新附军”。

此观点与周良霄的观点类似,区别在于入选侍卫亲军的南宋降军是否可以称为新附军。韩儒林认为“新附军是由南宋降军改编而成的军队”。

陈高华、史卫民认为“蒙古国时期降蒙的南宋军队为汉军,至元十年(1273) 后降附蒙古的宋军才称为新附军”。

美国学者牟复礼也提出“1250 年前那个征服阶段中投靠蒙古边的汉人为汉军,13 世纪 70 年代吸纳到元朝军队中的南宋投降军队为新附军”。

以上诸观点中,笔者认为陈高华和史卫民的说法应是最为准确的。惜为其著作主旨所限,二位先生并没有就这一问题展开过详细论述。

有鉴于此,笔者拟通过深入搜集史料,就新附军一称究竟起于何时,究竟有哪些投降大蒙古国或元王朝的南宋军人被囊括在了“新附军”这一名号之下,再做一番详尽梳理。

蒙宋战争爆发不久后,南宋军中便出现了军人降附蒙古的现象。太宗窝阔台汗七年(1235)秋,蒙古军南下初临宋境,即有唐州统制郭胜、邓州守将赵祥,借口上司倾轧,而先后投降蒙古;十月,均州守将范用吉也“纳款于北”。

次年,蒙军进攻南宋固始(今信阳固始县),守将葛义勇、崔文举复降,而防守襄阳的南宋北军主将王是、李伯渊亦“焚城郭仓库,相继降北”。

太宗九年(1237) 十月,蒙古军塔思、口温不花部攻光州(今河南潢川县),宋将黄舜卿降,师至北峡关(今安徽舒城县南),又有宋将汪统制率兵三千投附。。此外,窝阔台时期降附蒙古的南宋将领还有六合城壁总辖李江、权河州都统陈昱、定城守将段用、董师俊、泗州守将张子良等。

这些南宋将领降蒙后,窝阔台沿袭以往安置金朝降军的方法,将南宋投降军民归入到汉军系统。以邓、唐二州为例,二州投降后,窝阔台将其军民迁至洛阳以西,同时令断事官忽都虎再籍汉地民户,共籍得新民 37 万余人。

显然,北迁的邓、唐军民也在此次括户范围之内,并定入了户口数籍。太宗八年 (1236) 七月,窝阔台下令于新籍民户内签军,“每二十丁起军一名”。

据《经世大典》载“继平中原,发民为卒,曰汉军......或以男丁论,尝以二十丁出一卒”,故邓、唐之民在签军后皆为汉军,以致后来出现“邓州汉军”“唐州汉军”之称号。

另邓州守将赵祥投隆后,窝阔台以赵祥“权宜行省事”。此时,河南尚未设立行省故此处“行省”并非指“行中书省”。史卫民指出,“汉军将领既有称万户、千户者,也有元帅、都元帅、监军、留守、节度使、行省等称呼”,故赵祥“权宜行省事”表明其已经归入了汉军系统。

此外,太宗十一年(1239),赵祥由“权宜行省事”转为邓州长官,旋即“奏以其弟将州兵”,邓州“兵民始分”。

“兵民分治”是蒙古统治者削弱汉人世侯势力的一项举措,此时邓州实行兵民分治也从侧面表明赵祥等投降军人实际上隶属于世兵性质的汉军系统。蒙哥汗时期的对宋战争以进攻四川为重心。

宪宗七年(1257),蒙哥亲率大军攻入四川,“路长驱直入,南宋将领纷纷降附,主要有均州总管孙嗣、大获山守将杨大渊、运山守将张大悦、苦竹隘部将赵仲、良山守将蒲元圭、石泉守将赵顺、云顶山统制姚某等人“,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杨大渊降蒙。

这一时期蒙古统治者对南宋降军的安置模式,亦可从对杨大渊所部的收容利用中窥知一二。

杨大渊降蒙后,被蒙哥用为四川侍郎,“仍以其兵从”,后拜东川都元帅。此后又率军攻打神山并取得胜利,蒙古统治者“以大渊及张大悦复神山功,诏奖谕,仍赐蒙古、汉军钞百锭”。

从这条记载来看,杨大渊任东川都元帅后,其统率的作战部队由蒙古军和汉军组成杨大渊初降蒙古时,蒙哥曾令其继续统领随同投降的旧部,所以这些南宋投降的军人自然也应该包含在东川都元帅府所辖的汉军之中。

这说明,蒙哥时期南宋军人投降后,在身份认定和编管模式上,也同样没有得到独树一帜的特殊安排,仍是按蒙古在中原汉军中旧已推行的军户制度,改组或吸纳入万户、千户、百户等各级兵农合一的军事组织之中,以供汗廷差派军役。

按照元人观念,四川之人与淮河以北原金朝统治区域的汉儿、契丹、女真一样,均被统称作“汉人”,地位要略优于被归为“南人”的其他原南宋辖境降附人口。

四川本属南宋辖境,而元朝在区分不同族群的各方面待遇时,却反将该处之人视同“汉人”,这也从侧面说明,以杨大渊为代表的南宋四川投降军人归附元朝后,在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上隶属于世兵性质的汉军系统,而非沿袭南宋募兵体制的新附军。

忽必烈时期是蒙宋战争的最后阶段。宪宗七年(1257),大汗蒙哥战死于四川合州钓鱼山。消息传出后,正在围攻鄂州的忽必烈接受郝经建议,“断然班师,呱定大计,销祸于未然”并与宋相贾似道订订密约,迅速北归。

忽必烈北上争夺汗位到至元四年元军进攻襄阳期间,蒙宋双方虽然没有爆发大的冲突,但南宋军民降附元朝的现象一直未曾间断。

至元元年(1264) 四月,忽必烈下诏“给新附戍军粮饷”。依照元朝军制,蒙古军和汉军实行军户制,出征期间武器、马匹、粮饷自备,偶有皇帝赏赐,也是以“钞”的形式发放而新附军实行南宋募兵制,依照旧例按月领取钱粮,这是新附军与汉军的区别之处。

所以,忽必烈诏书中提到的这支需要以官给粮饷来源源不断予以接济的“新附成军”,实际上就是新附军。王晓欣即认为“给新附成军粮饷”是将南宋隆附军人称为新附军的最早记载。

至元一年(1265) 六月,四川新得州 (今四川平昌县) 安抚向良降附,忽必烈令向良“以所领新降军民移戍通江县,行新得州事”,可见对降附军民又有“新降军民”之称。此后不久,为配合统一战争的需要,元朝对南宋投降军民的态度发生明显改变,对其认同意识逐渐增强,指称降附军民时不再使用“新降”一词,而专用“新附”字眼。

如至元四年(1267) 七月,忽必烈下诏各地接纳南宋贫民,将其称为“新附贫民”;同年十月,亦有“赈新附民陈忠等钞之记载; 至元五年(1268),南宋黎、雅、嘉定等地军民降元后,同样将其称为“新附”。

上举事例均表明,“新附”一词至此已成为元朝官方认可的对陆续归降的南宋军民的惯用标签,而“新附军”一称亦自然会随之产生、推广,逐渐成为所有被收编南宋降军的总称。至元十年(1273) 二月,吕文焕举襄阳城降附元朝,成守襄阳的南宋生、熟券军亦随其归降。

随后,元朝在赈济襄阳军民时,便将其称为“新附军民”。至元十二年(1275),元廷更曾将襄阳生券军称为“新附生券军”。可见,襄樊一役南宋军人的大规模投降,直接推动了元代新附军概念及群体的形成。

《元典章》中“招诱新附军人”条载,至元十五年(1278),中书省令新附军将领吕文焕、陈岩、夏贵、范文虎及各级新附军官,分头招收散入民间的新附军人,重点收编的就是“前项散漫生熟券军并通事人等”。

这也表明,在元人的观念中,至元十年降元的生、熟券军,在军事关系上已经隶属于新附军,即新附军在这时已正式独立于蒙古军和汉军之外,成为元朝军队构成和兵员征集的又一体系。

综上所述,在窝阔台和蒙哥时期投降的南宋军人仍属汉军,而忽必烈即位以后投降的南宋军人则隶属新附军。其中,至元元年到至元十年是新附军的萌芽和初步形成阶段。在这人阶段中,元人称呼投降的南宋军民时,通常冠以“新附”二字;而至元十年襄阳生、熟券军降元后,新附军则已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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