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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矛盾》中的几个教学思考

 新用户3207Q4Og 2023-10-12 发布于北京

《自相矛盾》是部编语文五年级下册第六单元的一篇文言文,这单元阅读要素是“了解人物思维过程”。

一、朗读

学文言文朗读是最重要的。

1.字音

我之前说读小说、散文不认识的字可以先跳过去,然后由大脑潜意识联系上下文来整体理解。但读文言文——尤其是中小学生——遇到不认识的字就要查字典,了解读音和意思。

2.断句

在结合注释理解大概意思的基础上,要能够判断出一句可以分成多少个词。如果一个分句不到五个字,那么一般可以连读;如果达到五个字,一般都要分解成几个词——词是指具有完整意思的名称、动作、修饰语。如首句:楚人///盾与矛者,楚人是指楚国人,是个完整的名词;有,意思很明了,如果连读的话,要包含后面半句,所以此处按一个词来划分;“鬻盾与矛者”可以连读,为了强调“卖”这个动词,也可以分开读,它是一个完整的动词;“盾与矛”是个整体,因为前面有“楚人”了,所以“者”在这里就是语气助词,也连在一起读。这就是断句与词连读。

3.平长仄短

在停顿处,遇到平声就要读长音;遇到仄声就要,读短促。这样朗读,古文的韵律和节奏就出来了,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就是这样的朗读才能实现。

二、“之”的含义

1.誉之曰

这里的之是指示代词,指代的事“盾”。因为后面的语言夸的是“盾”,再后面“又誉其矛曰”,说明此处没有“誉其矛”。

2.吾盾之坚,吾矛之利

学生朗读几遍,大概能感觉出“之”相当于“很”的意思。我没否定,毕竟对于小学生来说,这比“取消句子独立性”更好理解。我只说小学阶段可以这样理解,等到中学再系统学习时,会发现它内涵更丰富。

3.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

这里的四个“之”都是“的”的意思,也是古文中比较常见的用法。

三、思维

1.人物

文中实际出现了三类人物,一是卖家,二是一般买家,三是具备系统性思维的人,也就是“或”。只是韩非子为了追求语言简练,就把无关的一般买家省略了。

2.思维

1)卖家的想法是夸自己的产品。其实他的语言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物莫能陷也”,即使他单独卖盾,也违反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矛盾特殊性规律。所以,他不是把矛和盾一起卖才错的,是这种宣传语言本身就是错的。

2)一般买家则听到他这样说,就会相信,所以他夸盾,大家就买盾;他夸矛,大家就买矛。卖家有这样的经验了,才越来越自信地夸耀自己的产品。

3)“或”的思维,其实要反驳卖家的语言并不难,但受场地限制可能不太方便做实验,或者举实例也容易被说造谣。然而“或”却抓住了他广告语中的漏洞,只用语言就戳破了卖家的虚假宣传。这也给我们一个启发,固然事实胜于雄辩,但往往事实是比较麻烦的时候,可以运用语言来“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凡是谎言,必然有其语言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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