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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友主页丨彭梦宁:萝卜开会

 长河副刊的书架 2023-10-12 发布于山东


萝卜是无足轻重的,一直以配菜面目示人。

在我的家乡,就有句谚语:“缺了你这个萝卜,还整不出一桌菜?”

这真有点打击人,恰似有些演员,演了一辈子戏,硬是没有红过一回。

好在还有句谚语,叫“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白白胖胖,脆嫩多汁,是萝卜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形象不差,口感也不错,自然会有人问津。

小时候,看见萝卜,不是想着怎么吃,而是想着怎么玩。硕大一个萝卜,一半埋在土里,一半长在地上,头上还顶着三五叶片,看着就有拔一拔的冲动。

拔萝卜的故事,幼儿园小朋友都会讲,说小耗子拉着小花猫,小花猫拉着小狗儿,小狗儿拉着小姑娘,小姑娘拉着老婆婆,老婆婆拉着老公公,老公公拉着萝卜叶子,“嗨哟,嗨哟”一起拔萝卜。

可惜,童话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小耗子胆子再大,也不敢拉着小花猫的尾巴。

在我看来,这明显是向经典致敬,再现一下猴子捞月的场景,只是借鉴得有点蹩脚,毕竟老公公老婆婆屁股后面可没长长长的尾巴。

吃萝卜,是从清炒萝卜丝开始的。此外,萝卜丝还多用来煮鱼。

等鱼煎好,煮至半熟,再倒入萝卜丝调味收汁。这样煮出来的鱼,有荤有素。如果吃不完,放在冰箱里冷藏,待下次吃的时候,就换了一种身份,叫鱼冻。

冷却好的鱼冻,凝脂一般,弹牙爽口,轻轻用筷子颤颤挑上一块,哪怕只是几根细细的萝卜丝,一种莫名的鲜香就在口腔里化开,让五脏六腑瞬间舒适无比。

这正是透心凉,心飞扬,鱼冻也疯狂,萝卜翻身把歌唱。

萝卜丝纵然好吃,但切起来还是麻烦。刀工不好的,大多粗的粗,细的细,看上去像斧头砍的。要想刀起刀落丝丝分明,非得经常进厨房操练才行。

如果丈母娘想考验女婿的厨艺,给他一个萝卜一把刀就行。倘若切成丝丝的,煮鱼给他吃;切成片片的,炖汤给他喝;切成块块的,煨骨头给他尝。捂着手指头出来的,还吃什么吃,赶紧找几个创可贴。

萝卜当中,我最喜欢的是白萝卜,个头大,水分足,想怎么切就怎么切,想怎么烧就怎么烧。

只是挑选白萝卜有讲究,别一不小心挑个空心萝卜,口感极差不说,还没什么营养价值,典型的中看不中用。

还有种萝卜,名声也不好,就是绿皮红心的,虽然入口清甜,却落个“花心大萝卜”的恶名。

我就纳闷了,好端端一个萝卜,没招谁没惹谁,养眼又养胃,咋就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呢?

赵丽蓉老师曾借一个讽刺小品,揶揄所谓的宫廷大萝卜为萝卜开会,其实萝卜们真该一起开个会,好好表达一下自己的合理诉求。

萝卜虽不起眼,可丝毫不影响其在餐桌上的地位。即便是小小萝卜皮,也能登上大雅之堂,成为不可或缺的开胃菜。

小时候,趁着萝卜没长大,母亲便将它们连根拔起,去叶去须后洗净晒蔫,腌进泡菜坛里。过不了几天,这些人参模样的小可爱们就泡好了。

哪天嘴角寡淡了,夹一根出来,不用洗不用切,直接塞进嘴里,就可“嘎嘣”“嘎嘣”吃起来。

当然,再怎么开胃下饭,腌菜还是少吃为妙。我是个无肉不欢的主儿,而且口味偏重。我知道,这样一点都不健康,但有了萝卜,就像见到了救命恩人。

说也奇怪,丝瓜汤、粉丝汤、紫菜汤什么的,我向来不感兴趣,但萝卜汤可以一喝一大碗。这不,写着写着又饿了,明天早上一定再去吃碗牛杂面,里面放了一大块萝卜的那种。

(已载10月13日《德州晚报》)





END

■作者:彭梦宁  ■编辑:王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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