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细化13条举措,在全省部署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探访关爱服务对象范围原则上界定为城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并根据居家安全风险程度,分为A、B、C三类人群。 ■ A类为80 周岁以上高龄的空巢独居老年人,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 ■ B类为年龄未到80周岁高龄但身体有重残、重病的独居老人,两位老年人共同居住且其中一方为失能(失智)、残疾、重病的老年人,长期照料失能(失智)、患重大疾病子女的老年人。 ■ C类为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各地将在全面摸排基础上,依托全省民政服务对象探访关爱平台及小程序,以村(居)为单位进行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一户一档建立台账,以尊重老年人意愿为前提,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来源:厅养老服务处【整理摘编:时英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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