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体分类 当今世界的六种政体 君主立宪制国家有: 欧洲:英国、挪威、瑞典、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 亚洲:日本、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尼泊尔 非洲:毛里求斯 美洲:加拿大、巴哈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圣克里斯多福与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牙买加 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图瓦卢、所罗门群岛。 二、六种政体 1、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内阁由总统任命,总统为三军总司令,无需对议会负责。 代表国家:美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象牙海岸(科特迪瓦)、喀麦隆、加蓬、卢旺达、肯尼亚、墨西哥、危地马拉、博茨瓦纳、巴西、智利、阿根廷、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和大多数中亚和非洲国家。这些国家总统制的主要特征,特别是总统是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这一点都是一致的 2、半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内阁由议会产生(或由议会产生、总统任命),总统为三军总司令,无需对议会负责。 3、议会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内阁由议会产生,内阁首脑为政府首脑,政府首脑为三军总司令,掌握国家实权,对议会负责。 4、委员会制:由多名委员组成的委员会行使国家权力,各委员权力相同,委员会主席由各委员轮流坐。 代表国家:瑞士最为典型。联邦最高行政机关为联邦委员会,由联邦两院在两院议员选出7名委员组成。每届任期4年,联邦委员会主席在7名委员中推选,任期1年。届满后由副主席升任,另补选1名副主席。联邦委员会主席,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但主席、副主席都不得单独行使委员会职权,决定问题时集体讨论多数通过。以集体名义行使职权。 5、二元君主制:君主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君主颁布国家宪法,君主掌握国家各项大权,议会只是协助君主处理政务,无实际权利。 代表国家:巴林、约旦、科威特、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摩洛哥、泰国、汤加等8个国家。 6、议会君主制:君主为国家元首,为虚职,无权利,政府首脑由议会产生、由多数派人士担任,政府首脑为三军总司令,掌握行政权,对议会负责。 7、社会主义政体 由于现今世界上只有五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朝鲜、老挝、越南、古巴),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相对简单,目前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 三、主流国家政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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