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深圳哪里人最多,毫无疑问地,除了我们印象中的“粤语群体”以外,省外最多的是湖南人(戏称深圳为湖南省会)、省内潮汕人(潮汕人第二故乡)、客家人(本土客家和粤东各山区客家总和)。而因为粤语中心城市是广州和香港,所以粤语群体更多的是往这两个城市,以及传统广府文化城市佛山聚集,这也造成了人们觉得深圳粤语群体存在感不强的印象。
也正因此,出现了这么一个争议:深圳本土居民是广府人多,还是客家人多;哪家原住民地盘最大。当然。除了广客两家外,深圳本来还有上岸的疍家,以及零零散散来自福建、潮汕的闽方言移民村落,只不过上述数量偏少且均早已被广、客两系同化。
所有,我们接下来认真探讨下深圳原住民主体到底是广府人还是客家人。
在此之前,我们不妨先说结论:原宝安县居民绝大多数是广府人,龙岗区域划入深圳后,也依然是以广府人为原住民主体。为何这么说,且听下文分解——
深圳市的前身,是宝安县。宝安县的前身,是新安县。
在深圳,原居民村落共分为三种: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疍家村落。
(一)广府村落,即其村民讲粤语莞宝方言(又称作围头话、村头话或本地话)的村落,此类广府村落的居民在改革开放前多称为“本地人”(不像现在但凡原居在深圳的村落的原居民,包括客家人、疍家人,都统统被称作“本地人”)。“本地人”一词,在解放前甚至到改革开放前,均特指广府村落原居民。直至现在,香港依旧用这种分法将香港的原居民村落分作“本地围村”与“客家围村”,就是这个缘故。广府村落居民是三类原居民中最早居住在新安县(即今深圳、香港)的居民,这也是为何广府村落原居民被称作“本地人”的由来。要分辨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除了语言的特点外,此类广府村落有一些重要标识:风俗上绝大部分以舞狮为主(有个别村落有舞广府麒麟);天后信仰;村落以单一姓氏为主;大部分的宗族都相对较大。
(二)客家村落,即其村民讲客家话的村落。此类客家村落的居民称作“客家人”。在解放前甚至到改革开放前,平等观念未普及,时亦有被“本地人”(广府人)带歧视地称作“厓佬”(因客家人自称“我”为“厓”ngai)。此类客家村落亦有一些重要标识:风俗上不舞狮,只舞麒麟;甚少村落有天后信仰;除了龙岗五镇(龙岗、横岗、坪山、坑梓、坪地五个镇的区域)的客家村落有大宗族之外,其余的客家村落常是两三个姓氏混居、宗族小的特点。因为龙岗五镇的客家村落在该龙岗五镇区域深耕多年,并非康熙复界后才迁入,故而历史较久远(但1958年之前一直属于归善县管辖而不属于新安县管辖)。而其余区域(例如石岩、观澜、布吉等地)的客家村落乃康熙复界(1669年)之后才迁入,时间较短,且由不同宗族、不同地域迁来,因此常有多姓氏合居,且宗族小的特点。
(三)疍家村落,即其村民讲基围话(又称疍家话、咸水话,亦属粤语方言一种)的村落。此类疍家村落在解放前漂泊于海上,陆上无寸土,即使到了民国允许其上陆,亦在陆上无任何田地。当时被“本地人”(广府人)带歧视地称作“水流柴”,或多被称为“疍家佬”(西路一带则多读作邓家佬)、“基围佬”(而疍家人则称广府人作“围头佬”或“村头佬”)。此类疍家村落的重要标识是:不舞狮,不舞麒麟;无宗祠;村中姓氏多,少则有六七个姓氏,多则有十多个姓氏,有的甚至多达20个。因为疍家人一直漂泊于海上,加上各人不同来处,因此多姓氏、不同宗,故而无宗祠。因陆上无寸土,故而亦不可能在陆上建祠堂或庙宇。解放后土地改革时,疍家人才得以就地落户、分得田地,从此上陆定居。此类村落在民国前才初步形成(因之前不可上陆定居),且民国之前,朝廷一直不承认该类村落居民的国民身份,因此,该类村落在《康熙新安县志》(以下简称《康志》)、《嘉庆新安县志》(以下简称《嘉志》)中没有记载。直至现在,在原新安县范围内疍家村落亦不多,不超过50条自然村。这与现时广府、客家的自然村落有一两千条的数目相差太大。
排除占少数的疍家村落来说。那么,在深圳,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的比例是多少?
有人说,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之比是4:6,有人说,是5:5。有些沉醉于搞数据造假、自嗨式宣传的人甚至不经考究,就作出“客家村落占比100%”的谬论。
要弄清楚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之比是多少,那就要定一个标准:到底要怎样比、比什么?
比人口?比人口就得将原居民数理清楚,不理清楚无法计算。首先理一遍村落,弄清此村为广府村,彼村为客家村。然后统计各村原居民数,才可得出人口比例:多少人是广府人、多少人是客家人、各占比多少。这个是大工程。因为原居民数是一个模糊数,既不能单纯按该村户籍人口计,亦不能单纯按股分公司股民数计,所以不能真确地计算。碰到有的村是一村两民系的(既有广府人也有客家人),就更难准确计算。这个大工程,涉及太多数据且不便取得(除非官方牵头去收集),笔者先不尝试计算,虽然这种比法最科学。
比占地面积?这个比法不科学,有的村人少地多,有的村人多地少;有的村城市化较迟,依旧拥有大量土地,有的村城市化较早(例如罗湖区、福田区的村),大量土地被开发成新移民的小区,其地已划出原村管辖范围。且涉及太多数据,亦不便取得。即使取得各村城市化以前原有面积数据,要对1000多条原居民村落的面积进行全面分析统计,亦难以完成,因此笔者亦不尝试计算。
所以,笔者尝试用村落数来作比较。
先以《嘉志》所记载村落来计算新安县内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之比,来算一算其比例。然后,以此为基础,再来探讨现时深圳范围内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数量之比。
这产生两个问题:
1,为什么不以现时各原居民社区来算?因为现时随着城市化,许多村落已划分成多个社区,例如按社区来算或有误差。若按现时的自然村落来算应是最好的,但目前的自然村落普查多有遗漏。
2,用《嘉志》村落数量来比,是否公平?有的村人多,有的村人少。确实不够公平,特别是对于广府村落来说。因为广府村落大多是大宗族村落,而客家村落是复界后迁入,发展时间短村落人数少。在《嘉志》时(1819年),只按村落记载,不计大小不计人数。例如,以《嘉志》内福永司的新桥村(广府)与官田村(客家)来比,按当时村落数量来比,就是一比一,即一条村比一条村。而实际上当时的新桥村与官田村的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如按现时沙井新桥村达三千人,而石岩官田村则一千来人来算,人口比则也是大于二比一。因此按村落数来比,确实不够公平。但是,用村落数来比较,既快捷,也作为基础可以对广府与客家民系的比例先来一个大概了解。
《嘉志》记载,新安县内共有857条村。857条村分“土籍”与“客籍”。《嘉志》将所管辖的村庄分为“土籍”与“客籍”,这在广东各县志中是最特别的。为什么要分为“土籍”与“客籍”记载?因为,康熙复界之后,从闽粤赣交界的山区丘陵引入大量客家人来新安县开垦,而大量客家人的到来必会或多或少侵占原有居民(广府人)的权益。其中最大的权益,是科举。因涉及到科举,必须把原有居民(相当于现今本地户籍居民的概念)与新到来的居民(相当于现今外来人员的概念)分别列明:何村是土籍村,何村是客籍村。那么,“土籍”与“客籍”村落指什么?
土籍,即康熙迁界(1662年)之前就存在于新安县的村落,拥有当地户籍,大部分为明代迁入新安县,有五六百年历史,少数村落从宋代(例如邓氏、文氏)、唐代甚至远至晋代(例如晋代宝安孝子黄舒的黄氏)已迁入。此类村落现时99%为广府村落(下文会解释为什么不是100%),该类居民在《嘉志》中被称为“土人”,意即本土籍村落居民、土著居民。“土人”一词,在《嘉志》出现十数次,均指当地广府居民。
客籍,即康熙复界(1669年)之后朝廷为恢复生产、填补新安县人民流失而从“江西、福建或由本省惠、潮、嘉”迁来新安县开垦的客家人,即从江西、福建、本省的惠州、潮州(主要是揭西一带)、嘉应州(今梅州西部)迁来的客家人。此类客籍村落在新安县历史最多300多年。此类村落大多为客家村话落(也很可能包括少量潮汕话村落,只是当时有潮州话之说,却无客家话之说,今之客家话,在当时嘉应称土话、山话,在惠州称蛇话等,也有以地区相称,另则是从当时移民的民俗服饰上看,也很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与今之畲族同胞无异,所以统称的客籍不一定完全等于今日之客家人)。该类居民在《嘉志》中被记为“客籍”,指的就是“非新安县本地户籍”的意思。↑【图4】《嘉志》序“管辖市、墟,又有土著、客籍之分。旧志亦略而不著,此县志所当重为编辑也哉”。而疍家,由于朝廷一直不承认该类居民的国民身份,因此,该类居民无国民待遇,既不能上陆置买田地(甚至连上陆定居都不允许),也不能参加科举考取功名。《嘉志》载村落共857条。其中,在现今深圳地区539条,占比62.89%;在现今香港地区284条,占比33.14%;在现今东莞地区33条,占比3.85%;在现今珠海地区1条,占比0.12%。《嘉志》载村落共857条。其中,本土村落(即广府村落,下同)582条,占比67.9%;客籍村落(即客家村落,下同)275条,占比32.1%。↑【图7】《嘉志》土籍、客籍村落数量比例示意图。浅红色为本土村落,浅褐色为客籍村落。
《嘉志》所载的本土村落共582条。其中,有374条在今深圳境内,占比64.3%;有181条在今香港境内,占比31.1%;有27条在今东莞境内,占比4.6%。《嘉志》所载的客籍村落共275条。其中,位于深圳165条,占比60%;位于香港103,占比37.5%;位于东莞6条,占比2.2%;位于珠海1条,占比0.4%。各区镇土籍、客籍村落分布情况(区域板块按2000年来叙述):(一)《嘉志》所载位于深圳的村落共539条。其中:(1)位于南山区63条,其中55条为本土村落,其余少数8条为客籍村落(均位于西丽北部:白芒、长岭皮、谢山头、麻冚、大冚、三坑等)。这与现时广府、客家村落分布情况完全一致。(2)位于宝安区新安、西乡29条,其中24条为本土村落,其余少数5条为客籍村落(均位于铁岗水库西北部一带:黄金洞、龙门、黄麻埔、簕竹角、蔗园莆等)。这与现时广府、客家村落分布情况完全一致。(3)位于宝安区福永镇12条,全部为本土村落。这与现时村落分布情况完全一致。(4)位于宝安区沙井镇39条,全部为本土村落。这与现时村落分布情况完全一致。(5)位于宝安区松岗镇37条,全部为本土村落。这与现时村落分布情况完全一致。(6)位于宝安区公明镇48条,基本全部为本土村落,只有1条客籍村落:渭江。客籍渭江在公明红星村弘源寺之南的威冈山(考即渭江山),已不存。这与现时情况完全一致,现时公明镇全是本土村落。[客籍渭江村已不存,而现时公明客籍的红星村是石岩水库原麻布村的水库移民]。(7)位于宝安区光明3条:木墩、龙溪(新陂头)、楼村田尾(圳美),全部为本土村落。[现时光明客籍村白花洞原为东莞县管辖,不记在《嘉志》]。这与现时村落分布情况完全一致。(8)位于宝安区石岩镇28条,其中只有5条为本土村落(田心、三祝堂、水尾围、黄家庄、浪心),其余23条全为客籍村落。这与现在石岩情况大体一致,但有偏差:目前石岩只有一个广府行政村——浪心(包括浪心、水尾围、黄家庄三自然村),与《嘉志》所载无误。唯有田心、三祝堂,据查,操客家话,不讲本地话(广府方言),究竟是否因被周边客籍村落同化所致而成为客家村落,待查。(9)位于观澜镇6条(当时观澜大部属东莞管辖,所以村落数目少),其中5条为客籍村落,只有1条为本土村落(竹村)。这与现在观澜情况一致。另,位于深圳中部有4条村,疑位于观澜,其中2条为本土村落(和宁墟、培风墟),另有2条为客籍村落(莆上村、莆上围)。(10)位于龙华镇27条,其中只有9条为本土村落(白石龙、清湖、龚村、上芬、廓吓、缘分等),其余18条为客籍村落。这与现时情况基本一致。(11)位于布吉镇24条,全部为客籍村落。这与现在布吉情况完全一致(坂田南坑村是广府村,但《县志》无载)。(12)位于平湖镇8条,其中7条为本土村落,只有1条为客籍村落(木古)。这与现时平湖的情况完全一致:平湖现时只有2条客籍村落(上木古与木古分支新木),其余全是本土村落。(13)位于福田区38条,全部为本土村落。这与现时福田情况完全一致(上下梅林虽有客家人,但均是清末从东莞与惠州迁过来的)。(14)位于罗湖区50条,其中37条为本土村落,其余少数13条为客籍村落(均位于草埔、莲塘、东湖一带:草埔、大望、新田仔、企墈头、上下坪、大坑塘等)。(15)位于盐田区22条,其中只有2条为本土村落(大梅沙、小梅沙),其余全为客籍村落。这与现时情况一致。(16)位于葵涌镇28条,其中9条为本土村落(溪涌、上洞、下洞、官湖、葵涌、沙鱼涌等),其余为客籍村落。这与现时情况应基本一致(是否有类似于石岩田心村的情况,未核实)。
(17)位于大鹏镇43条,其中25条为本土村落,其余18条为客籍村落。这与现时情况应基本一致(是否有类似于石岩田心村的情况,未核实)。(18)位于南澳镇30条,其中23条为本土村落,其余7条为客籍村落。这与现时情况应基本一致(是否有类似于石岩田心村的情况,未核实)。《嘉志》其余尚有未明具体位置村落十来个,在此暂不详述。《嘉志》时,塘厦三镇(塘厦、凤岗、清溪)有33条记在《嘉志》内。其余的则记在《东莞县志》内。此处只讨论记于《嘉志》内的村落。(1)位于东莞塘厦镇23条,均为本土村落。这与现时情况完全一致:现时塘厦只有一个客籍村落——龙贝岭,其余均为广府村落。而龙贝岭在嘉庆年间属东莞,不记在该《嘉志》内。(2)位于东莞清溪镇8条,其中只有2条为本土村落(谢坑、珠园莆),其余为客籍村落。这与现时情况应该基本一致:在清溪,谢坑等少数村是广府村落,其余大部分是客籍村落。(3)位于东莞凤岗镇2条,均为本土村落(长表、竹山下,均属凤岗雁田村)。这与现时情况完全一致:凤岗雁田为广府村落。(三)《嘉志》所载位于香港的村落共284条。其中:(1.a)北区上水区乡事委员会地域(以下简称“乡事会”)17条,其中14条为本土村落,其余3条为客籍村落(蕉径、莲塘、坑头)。(1.b)北区粉岭区乡事会10条,其中8条为本土村落,其余2条为客籍村落(丹竹坑、鹤薮)。(1.c)北区打鼓岭区乡事会16条,其中12条为本土村落,其余少数4条为客籍村落(香园、禾径山、凤凰湖、平洋)。(1.d)北区沙头角区乡事会28条,其中只有2条为本土村落(黎垌),其余26条全为客籍村落。可见,在北区已知的67条村中,土36,客35,土、客村落平分秋色。上水、粉岭、打鼓岭以土村为主,而客村集中在沙头角乡事会。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完全一致。(2.a)元朗区新田乡事会7条,全为本土村落。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完全一致。(2.c)元朗区屏山乡事会15条,全部为本土村落。(2.e)元朗区十八乡乡事会21条,绝大部分为本土村落。只有1条客籍村落(水蕉)。(2.f)元朗区八乡乡事会13条,6条本土村落、7条客籍村落(横台山、上下輋、马鞍岗、长埔等,基本位于山区)。可见,在元朗区69条村中,以本土村落为主,共61条。客村只有8条,多在八乡山区。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完全一致。(3.a)大埔区大埔乡事会35条,14条本土村落(文氏泰亨村、邓氏大步头及林村乡内数个本土村落),21条客籍村落(林村乡内就有客籍村落10个,基本位于山区)。(3.b)大埔区西贡北约乡事会16条,15条为本土村落(仅位于西贡北约十四乡内就有11条)。只有1条客籍村落(荔枝庄)。可见,在大埔区51条村中,土29,客22,土、客平分秋色。西贡北约乡事会以土村为主,而客村多在大埔山区。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完全一致。(4)位于沙田区13条:7本土村落,6条客籍村落(九肚、沙田、黄竹山、大水坑等)。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完全一致。(5)位于屯门区12条:7条为本土村落(屯门、广田围、新丰围、子屯围、莆塘下、小坑村等),5条客籍村落(沙井头、大榄、扫管笏、田富子、花香炉)。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完全一致。(6.a)西贡区西贡乡事会13条,9本土村落,只有4条客籍村落(烂泥湾、大湾、大脑、中心村)。(7)位于离岛区19条:各乡事会共有14条本土村落,5条客籍村落(大蚝、横朗、白芒、东涌岭皮围、杯凹等)。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完全一致。(8)位于荃湾区9条:只有1条本土村落(青龙头),其余均为客籍村落。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完全一致。(9)位于葵青区:2客(葵涌、青衣)。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完全一致。(10.a)深水埗区3条:2土(长沙湾、深水莆)1客(长沙湾)。(10.b)黄大仙区4条:全为本土村落(衙前、蒲冈、牛池湾等)。(10.c)九龙城区5条:全为本土村落(九龙寨、九龙仔、古墐、二黄店、土瓜湾等)。(10.d)油尖旺区2条:全为本土村落(尖沙头、芒角)。可见,在九龙、新九龙区域,除了长沙湾,其余全部是土籍村落。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基本一致(因许多村落已消失,无从稽考)。(11.a)湾仔区2条:全为本土村落(黄泥涌、扫管莆)。(11.b)南区2条:全为本土村落(香港、薄凫林)。可见,在香港岛区域,全部是土籍村落。这与现时村落民系情况基本一致(因有些村落已消失,无从稽考)。《嘉志》所载的土籍村落就是现时的广府村落(除了三几条村记作土籍但操客家话的)。如果按《嘉志》的记载,土籍的村涂上浅黄色,客籍的村涂上浅红色,制一张地图,其土籍、客籍村落的分布是这样的:↑【图8】《嘉志》土籍、客籍村落分布示意图。浅黄色为本土村落,浅红色为客籍村落。非常明显地看到,土籍(广府)村落大部分位于平原,客籍(客家)村落位于山区。而龙岗五镇,1958年前尚属归善县(惠阳县)管辖。从以上统计得出:《嘉志》时,在新安县区域内(含深圳、香港、部分东莞等地),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之比为68:32。而位于今深圳区域的部分,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之比为69.4比30.6,接近7比3。假若将有争议的大鹏三镇的土籍村落(57条)划成客家村落来计算,则在新安县区域内,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之比则为61:39。而位于现在深圳区域的部分,广府村落与客家村落之比则为59比41,接近6比4。这就是1958年龙岗五镇划入宝安县前的比例:大鹏土籍村计入广府,则广、客比例为7比3;大鹏土籍村计入客家,则广、客比例为6比4。并非如网上以讹传讹之说“深圳市原居民一直以来以客家村为主”。好了,分析完1958年前的情况,现在算一算1958年后,龙岗五镇划入宝安县的情况。由于龙岗五镇的历史要翻阅《归善县志》,加之《归善县志》不分土籍客籍,故而未能从中取得数据(这真是感叹《嘉志》之详细)。而近年来自然村落普查对龙岗五镇的自然村落多有遗漏,亦为免过于繁琐,笔者索性用简易方法对深圳市的广、客比例作个初步判断。此法不精确,只为给读者参考:就是取用美国大选各州选举“赢者通吃”法则,来一个标示,看一看其比例如何。所谓“赢者通吃”,就是先将深圳按沿用近50年的板块将深圳划分成23个板块。分别是:罗湖、福田、南山、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公明、光明、石岩、龙华、观澜、布吉、平湖、盐田、横岗、龙岗、坪山、坑梓、坪地、葵涌、大鹏、南澳23个板块。这种划分,沿用了近50年。先是称公社,后来改区(管理区),后来又改镇,最后又改街道办。但无论怎样称呼,其区域范围基本不变,只有小许调整。这当中每个区域的原居民人口数在改革开放前基本相当(因土改当时,需要集体大生产管理需要)。划分好区域后,然后就看各个区域内到底广府村多还是客家村多。广府村过半数的,涂成红色,客家村过半数的,涂成绿色。例如龙华,广府占33%,客家占66%,客家村居多,就“赢者通吃”,整个龙华涂成绿色。又例如罗湖,广府占74%,客家占26%,广府村居多,就“赢者通吃”,整个罗湖涂成红色。这样,得出如下一张图,用以对比(为免工序繁琐,图中以一个圆圈代替一个板块):↑【图9】广府、客家村落板块分布示意图。红色为广府村落居多的板块,绿色为客家村落居多的板块。非常明显地看到,广府与客家板块之比为12:11。这样,就初步能了解:广府板块与客家板块之比为12:11,即 52:48,广府居多。嘉庆时,新安县广府与客家之比约68比32,其中位于深圳区域内的广府与客家之比约69比31,即大约7比3;民国时,宝安县广府与客家之比约7比3(沿袭清代);1958年后,龙岗五镇划入宝安县。宝安县广府与客家之比变成约52比48(含大鹏三镇土籍村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