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剑桥民国史:民国时期推行过哪些地方政府改革?

 昵称45199333 2023-10-17 发布于北京

图片

民国时期,地方政府改革的代表,一个是山西督军阎锡山1917年创始的“村制”,另一个是“桂系”在广西推行的民团制度。两者都赞成地方自治,前者强调保守的社会目标和道德的提高,后者强调尚武的民族主义。实质是把官僚政治扩展到县以下。阎锡山的新村制,对1928年以后南京政府的地方制度产生很大影响。   

点击收听详情:

地方政府:区域政体之山西计划

史客郎读书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