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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缺血性卒中静脉溶栓治疗,最新指南新增/修订了18条推荐意见

 92清风 2023-10-18 发布于辽宁
近年来,缺血性卒中急性期再灌注治疗取得了多项进展。对于发病4.5 h内的急性缺血性卒中(AIS)患者的静脉溶栓治疗,最新发布的《中国脑血管病临床管理指南(第2版)》新增/修订了以下18条推荐意见。
发病4.5 h内AIS患者静脉溶栓部分管理流程见图1。

图1 发病4.5 h内AIS患者静脉溶栓部分管理流程
新增/修订推荐意见
1. 对于高龄(年龄>80岁)、发病<4.5 h的AIS患者,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是合理的(Ⅱa类推荐,B级证据,修订)。
2. 对于发病>4.5 h但DWI病变<1/3大脑中动脉供血区或FLAIR阴性的AIS患者,接受静脉注射阿替普酶治疗是获益的(Ⅱa类推荐,B级证据,新增)。
3. 对于发病4.5~9 h的AIS患者,如果除了头颅CT无其他脑影像支持,不推荐静脉溶栓治疗(Ⅲ类推荐,B级证据,新增)。
4. 对于发病4.5~9 h的AIS患者(包括发病时间不明患者),如果CTP或MRP存在不匹配区域提示进行血管开通治疗可获益时,若不计划或不推荐机械取栓治疗,则推荐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Ⅰ类推荐,A级证据,新增)。
5. 对于醒后卒中患者,如果DWI-FLAIR不匹配,若患者不计划或不推荐机械取栓治疗,则推荐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Ⅱa类推荐,B级证据,新增)。
6. 血压升高而其他方面都适合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的患者,应当在溶栓前谨慎降压,使收缩压<180 mmHg,舒张压<105 mmHg(Ⅰ类推荐,B级证据,修订)。
7. 未接受静脉溶栓而计划进行血管内治疗的患者,手术前保持血压≤180/105 mmHg可能是合理的(Ⅱb类推荐,B级证据,修订)。
8. 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期间和治疗后24 h内血压应维持<180/105 mmHg(Ⅰ类推荐,B级证据,修订)。
9. 对于发病<4.5 h且有静脉溶栓指征的患者,推荐使用标准剂量的阿替普酶(0.9 mg/kg)静脉溶栓治疗(Ⅰ类推荐,A级证据,新增)。
10. 静脉溶栓治疗后24 h内应用抗栓治疗的风险尚不明确(Ⅱb类推荐,B级证据,新增)。
11. 静脉溶栓治疗开始90 min内不得应用阿司匹林静脉注射(Ⅲ类推荐,B级证据,新增)。
12. 对于发病<4.5 h且合并多发病、虚弱或卒中前残疾的AIS患者,也可以考虑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Ⅱb类推荐, B级证据,新增)。
13. 对于轻型致残性AIS患者,如在发病4.5 h内,推荐进行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Ⅱa类推荐, B级证据,新增)。
14. 对于轻型非致残性(NIHSS评分0~5分)的AIS患者,如在发病4.5 h内,不常规推荐静脉溶栓治疗(Ⅲ类推荐,B级证据,新增)。
15. 尚无证据表明静脉注射替奈普酶(0.4 mg/kg)治疗轻型AIS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优于或不劣于阿替普酶。对于轻度神经功能缺损且不伴有颅内大血管闭塞(LVO)的患者,可以考虑应用替奈普酶(0.25 mg/kg)治疗(Ⅱb类推荐,B级证据,新增)。
16. 对于发病<4.5 h的患者,如果患者不适合机械取栓,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是否优于替奈普酶尚无证据(Ⅱb类推荐,B级证据,新增)。
17. 对于发病<4.5 h的前循环LVO型AIS患者,如果在机械取栓前进行静脉溶栓预处理,替奈普酶(0.25 mg/kg)静脉溶栓治疗不劣于阿替普酶(0.9 mg/kg)静脉溶栓治疗(Ⅱa类推荐, B级证据,新增)。
18. 除阿替普酶和替奈普酶外,不推荐应用其他纤维蛋白原降解剂和溶解剂(Ⅲ类推荐,B级证据,新增)。

参考文献:

刘丽萍,周宏宇,段婉莹,等. 中国脑血管病临床管理指南(第2版)(节选)——第4章 缺血性脑血管病临床管理推荐意见[J]. 中国卒中杂志, 2023, 18(8): 91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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