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婚姻里,我起码有200次想要离婚,有50次想要捏死对方……”这是婚姻中的常态,有些夫妻咬牙坚持了下来,有些夫妻则一拍两散。 作为北京离婚律师,我从来不劝别人离婚,因为我知道,两个人之间的爱与恨,只有彼此才最明白。 但当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或是不幸走进了一段错误的婚姻,我的建议是及时止损。可怕的是,夫妻离婚时不清楚共同财产有多少,以至于掉入财产混同的陷阱,还傻傻地倒贴钱!女方母亲经营着一家公司,但因年纪大了,公司由女儿和她的爱人经营。 只不过,这个账户里有些是支付宝转账,有些是微信转账,女方母亲也会往里打一些钱,用于他们的日常开销。这就导致家庭资产整个混同了,这种情况下非常难区分,哪些是女方个人财产,哪些是男方个人财产,哪些又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是“一锅烩”,法官会把这些财产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夫妻财产采用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也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得和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如果没有事先进行明确约定,很容易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在一起,导致离婚财产分割时出现争端。简单来讲,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混在一起,分不清哪些财产是婚前的,哪些财产是婚后的。 夫妻一旦产生离婚纠纷,那么对于拥有较多婚前财产的一方来说,可能非常不利。而且所有财产中,银行存款是最容易发生混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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