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息收入的类型 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借给其他企业 二、账务处理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 A104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 第21行,能看清楚吗? “利息收支” 不是“期间费用”吗? 怎么又成了“收支”? 《A104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填报说明》: “5.第5列“财务费用”:填报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有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第5列“财务费用”,看得清楚吗? 四、为什么写“利息收支”? 不需要调整。 五、借给其他企业的利息收入,怎么账务处理? 六、利息记入“投资收益”,怎么所得税调整? 不需要调整。 七、利息资本化 八、是否可以把资本化利息提前在税前扣除?
什么是“不一致”? 有两个不同的规定,这是不一致。 如果只有一个规定,就不属于不一致。 税法没有规定, 会计制度规定很明确, 这时候,突破会计规定是有风险的。 多列、不列、少列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注意,这里专门强调的是账簿。 基本以会计制度为标准。 九、结论 对于不需要调整的项目,坚持调整, 不违法。 多纳税光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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