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村遗址位于江苏省金坛市西岗镇,考古专家判定该遗址的年代跨度相当于新石器时代马家浜文化中晚期至崧泽文化早期,即距今约 6500-5500年,比四川广汉的三星堆要早得多。
这里出土了一件重要的石钺。
石钺于1998年9月出土。出土墓葬长约3.8米,宽约2.2米,很显然比其他的墓葬大,可见墓主身份较高。石钺位于墓主遗骸腰部位置,木柄已经腐烂。
在石钺旁边还有一个罕见的动物形帽饰,长约16厘米,最高处约7厘米。头部呈现圆形,一只大眼,下颚微微上扬,腹部还有八只脚。
经辨认,这是一只蚕。更确切地说,它应该是蠋,又写作“蜀”。蚕是蠋的一种,有的长着大眼睛,有的长着小眼睛——不过,那些眼睛实际上都是它们的眼斑,真正的蚕眼睛实际上很小。
《说文》曰:
蠋,桑中蚕也。
《诗经·豳风·东山》云:
“蜎蜎者蠋,烝在桑野。”汉·毛亨·传:「蠋,桑虫也。」
这是最晚六千年前中国人就在种桑养蚕的铁证。
但是,为什么在石钺如此重要的礼器上,出现蚕的形象?
原来,答案很简单。
蚕,是东宫青龙,房宿大火的化身!
《周礼》中曰:
“马质,禁原蚕者。”郑玄注曰:“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值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禁再蚕者,为伤马与?”
可见自古以来蚕就被视为“龙精”,而东宫青龙的房宿,本身就被称为马祖、天龙、龙马、天驷、大火、辰……
《管子·水地》云:
“龙生于水,被无色而游,故神。欲小则化如蚕蠋,欲大则藏于天下,欲上则凌于云气,欲下则入于深泉,变化无日,上下无时,谓之神。”
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年)详定郊庙奉祀礼文之时,礼官更是明确指出:“《唐月令》注以先蚕为天驷。”
雍正十三年(1735年),河东总督王士俊上疏请祀先蚕时也说:“《周礼》郑注上引房星,以马神为蚕神。”
可见龙马天驷星被视为马祖的同时,也被视为蚕神。
所以古人祭祀蚕神,实际上就是祭祀天上的青龙房宿四星。三星村石钺上的蚕,实际上就是龙星天驷的象征!
房星天驷和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按照《月令》,夏历三月,被称为“蚕月”。三月季春,斗建于辰。辰,正是天驷房星的别名。
辰,房星,天时也。—《说文》
当黄昏时北斗斗建指向东南方辰位时,斗建指向上的青龙房宿同时也位于辰位,此时的月令与蚕桑有密切联系:
是月也,命野虞毋伐桑柘。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具曲植籧筐。后妃齐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使以劝蚕事。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无有敢惰。—《礼记.月令》
早在《诗经》的《七月》里面也说:
“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
可见这个“蚕月条桑”的传统由来已久。更妙的是,这时候还要“取彼斧斨,以伐远扬”,而石钺的钺,本身的含义就是一把条桑的斧!
钺,斧也。从戈声。《司马法》曰:“夏执玄戉,殷执白戚,周左杖黄戉,右秉白髦。”凡戉之屬属皆从戉。——《说文》
这也就说明,最早的“钺”这种礼器,很可能是用在“蚕月条桑”这个仪式上的!
它的作用,当然是为了表示对“天时”——辰星房宿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