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缴费须知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 | 标的金额 | 计算方法 | 1万以下 | 50元/件 | 1万-10万 | 2.5%-200元 | 10万-20万 | 2%+300元 | 20万-50万 | 1.5%+1300元 | 50万-100万 | 1%+3800元 | 100万-200万 | 0.9%+4800元 | 200万-500万 | 0.8%+6800元 | 500万-1000万 | 0.7%+11800元 | 1000万-2000万 | 0.6%+21800元 | 2000万以上 | 0.5%+41800元 |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费。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离婚 | 一般情况 | 300元 |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 20万元的 | 不另行交纳 | 超过20万元的部分 | 0.5%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 一般情况 | 500元 |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 | 不另行交纳 |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1%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 0.5% |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 类型 | 收费标准 |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 1000元 |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 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 商标、专利行政案件 | 100元 | 其他行政案件 | 50元 |
(六)执行案件: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由被执行人负担: 没有执行金额的 | 50元至500元 | 1万元以下 | 50元 | 1万-50万 | 1.5%-100元 | 50万-500万 | 1%+2400元 | 500万-1000万 | 0.5%+27400元 | 1000万以上 | 0.1%+67400元 |
(七)诉讼保全: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 | 30元 | 1000元-10万元 | 1%+20元 | 10万-89.6万元 | 0.5%+520元 | 89.6万元以上 | 5000元 |
(八)其他类型案件: 申请支付令 |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 申请公示催告 | 100元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 400元 | 申请破产 | 依照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诉讼费用速算公式 100万元—200万元 ×0.009+4800元;200万元—500万元 ×0.008+6800元;500万元—1000万元 ×0.007+11800元;1000万元—2000万元 ×0.006+21800元;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案件,每件交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需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10万元以上的,按0.5%交纳。即: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上述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4.专利行政案件和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6.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500万元—1000万元 ×0.005+27400元;10万元以上 ×0.005+520元,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3.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标准的1/3交纳。5.申请破产,根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