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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抢劫,还有更多的抢劫。”——以色列全民皆兵的大抢劫历史(续2)

 朝_五_晚_九 2023-10-21 发布于湖北
“抢劫,抢劫,还有更多的抢劫。”——以色列全民皆兵的大抢劫历史(续2)

在耶路撒冷,情况也是一样。1949年4月,以色列政府决定向将搬到耶路撒冷的政府官员“分配”400套公寓。他们可以选择在巴卡、“德国殖民地”和“希腊殖民地”等更好的社区安家。本·古里安最亲密的顾问之一绍尔·阿维古尔是任何争议的绝对仲裁者。详细说明财产分割的文件没有提及优雅的塔尔比耶区,那里的房子被送给高级官员、同事和有重要关系的人——政府官员、法官、希伯来大学的教授等。在耶路撒冷,人们也被派去占领“空房子”(阿拉伯人被驱逐)。巴卡的移民中心将他们派往分配给政府官员的公寓。

数百人主动搬入(阿拉伯人的房屋),以色列政府档案中列出了此类占屋者的名单,并提出了让他们留在他们占领的公寓中的建议,就好像他们是合法获得这些房屋的一样:

克莱因·摩西。移民日期:2049 年 7 月 22 日。原籍国:匈牙利。人数:四人。于 1949 年 1 月 12 日在第 160 号街区第 302 区占用,房间数量:2 个。建议日期:1950 年 1 月 25 日。

穆苏德·阿姆兰。移民日期:49 年 1 月 3 日。原产国:阿尔及利亚。人数:8 人。于 1949 年 8 月 23 日在第 13 区第 112 区,房间数量:2。推荐日期:1950 年
1 月 24 日。

看来这个建议只是流于形式。伊扎克·本茨维警告说:

“如果我们去拜访国外犹太社区的领导人,他们也会询问空置的阿拉伯住宅是如何被占用的。超过40万人被疏散,只有7万人定居,这可以解释为我们的疏忽。废弃住宅的合理利用势在必行!”

于是,数以万计的以色列人,无论是士兵还是平民,都开始攫取“战利品”(被驱逐的阿拉伯人的财产)。一个人拿了一把扶手椅,另一个人拿了一张地毯,第三个人拿了一台缝纫机,第四个人拿了一台联合收割机;一个人买了一套公寓,另一个人买了一个葡萄园。很快、很容易地,整个阶级——尽管是一小部分——新富裕起来的人出现在现场:商人、投机者、承包商、各种代理人、实业家和农民。有些人偷了他们能偷的财产,另一些人则合法地获得了他们的财产。许多交易都处于法律允许与非法之间、彻底抢劫与官方征用之间的灰色地带。

在任命托管人之前,以色列国防军的前身“哈加纳”成立了所谓的阿拉伯财产委员会。在占领海法、提比里亚、萨法德、阿卡和耶路撒冷等阿拉伯人的聚居区后,当地以色列检察官被任命负责监督这些被遗弃的财产。由于财产数量不断增加和抢劫发生率增加,因此决定集中并正规化处理财产的程序。在英国统治下,还设立了德国和其他外国财产的托管人。起初,托管人被视为难民留下的财产的临时受托人,这些财产必须保留到他们返回为止。作为托管人职能法律框架的《紧急条例》限制了托管人的特权:托管人不能出售其负责的财产,只能租赁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大多数难民不被允许返回,除少数例外,以色列没有将他们的财产归还给他们,尽管它没有正式征用他们的财产。政府确实宣布愿意补偿难民,但这只是作为总体和平解决方案的一部分。甚至在《独立宣言》发布之前,本·古里安就一直关注如何处理敌人财产的问题。“财产属于政府,”他决定。总理对征收废弃财产所有权的方法非常感兴趣。

1948年下半年开始,以色列司法部着手起草《缺席财产法》,规定所谓的托管人对其作为受托人控制的财产享有部分所有权,并授权其将其转让给托管人。新成立的“发展局”的草案提出了“缺席者”一词的字面定义,即不再存在于该国境内的人。当草案提交部长委员会时,摩西·沙雷特要求修改定义,指定在某个日期(1947 年 11 月 29 日)之后离开家的任何人,无论此后他可能住在哪里。他提请人们注意成千上万离开村庄并在拿撒勒定居的难民。如果不被定义为缺席者,就必须让他们返回自己的家。沙雷特还提出了以色列有一天可能占领约旦河西岸纳布卢斯的可能性,他认为这是“合理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数以千计的难民将进入以色列的管辖范围,他们将要求返回家园并收回他们放弃的财产。沙雷特的保留被接受。因此,法律中的定义发生了变化,以涵盖所有放弃“通常居住地”的人,即使他们仍然居住在以色列。一段时间后,托管人被授权将废弃的财产出售给开发部门,以色列政府授权后者将其出售给犹太国家基金会。因此,超过五十万英亩的土地被从其所有者手中征用。这些业主中有几千人实际上居住在以色列控制区,但法律将他们定义为缺席者,即使他们只离开家园几天,与附近村庄或城镇的亲戚住在一起,等待战斗结束。后来他们被称为“缺席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被允许返回家园。那些战后被允许返回以色列的难民也被正式缺席,他们的财产也没有归还给他们。

在以色列总理办公室的一份档案中,有几位政府部长之间的一封信函,源自海法阿拉伯律师埃利亚斯·库萨向 MK 大卫·哈科恩提出的申请。律师想知道,对于根据家庭团聚协议被允许返回以色列的缺席者,他在返回后收到了离开前不属于他的财产,无论是通过购买、继承或任何其他方式。司法部长表示,缺席者永远是缺席者,即使被允许返回,只要他是缺席者,他的财产就属于托管人,无论他何时或如何获得该财产。警察部长希特里特不同意。最终,法律被修改,使“目前缺席者”能够获得新财产。

以色列军管部门的权力也被用来征用土地。军管部门会发布命令,将(阿拉伯)村民赶出家园,或禁止他们进入田地,从而阻止他们耕种。然后伊斯兰农业部长就会宣布这些土地为荒地,并利用他的权力将这些土地交给其他人耕种。这样,阿拉伯农民就失去了土地,但实际上并没有失去土地所有权。后来又通过了具有相同目的的其他法律。

阿拉伯村庄中“废弃财产”的分配方式与城镇中大致相同。战争仍在进行时,犹太机构定居部负责人列维·什科尔尼克巡视了最近被遗弃和占领的阿拉伯村庄。正如所说,他看到了“曾经存在和不再存在的痕迹”——房屋被闯入、掠夺和烧毁。“这景象通过我的眼睛和鼻孔进入我的头部、大脑、血液和心脏……” 1948 年信中一半的一天,艾希科尔驱车前往耶路撒冷。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他的司机和他的助手拉南·韦茨。他们经过比里耶附近,这是一个小村庄,坐落在拉姆拉东南的一座岩石山顶上,俯瞰着通往拉特伦的道路。他说:“我不知道细节,但我相信这个荒凉和废弃的地方可能会解决国家的安定问题。” 他停下车,和韦茨一起在村子里散步。当他们前往耶路撒冷时,他们制定了一个计划。艾什科尔回忆道,“那天晚上,我……派人去请工程师,请求工兵部队提供援助,并开始转动伟大的车轮,使我们能够在那个冬天将超过 45 个废弃的村庄改造成生机勃勃的新定居点。”

1948年下半年,犹太机构安置部门制定了一份清单,列出了几十个阿拉伯村庄,提议在这些村庄重新安置新移民。大多数村庄都被遗弃了,但也有一些村庄还不算空。有些原本打算被拆除,他们的土地将用于新的定居点。

以色列当局还将犹太人拥有的土地纳入其计划中。他们倾向于强调,他们提议征用的大部分阿拉伯土地都没有耕种,即使征用之后,阿拉伯村庄仍然有足够的土地来维持生计。该规划是与军队密切合作完成的。军队推荐了某些地点,并经常要求定居。人们的假设是,新的定居点将有助于巩固该国的边界,并防止在战争期间及其后果中逃离和被驱逐的阿拉伯村民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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