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政府[1](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о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是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的联邦行政机关,对俄罗斯联邦总统负责,受国家杜马监督。俄罗斯联邦政府的地位和权力由俄罗斯联邦宪法第六章规定。 权力编辑俄罗斯联邦政府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联邦宪法性法律、联邦法律和俄罗斯联邦总统令行使其权力。 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第114条,俄罗斯联邦政府拥有以下权力:
政府应根据并遵守俄罗斯联邦宪法、联邦宪法性法律、联邦法律和俄罗斯联邦总统令发布决议和命令,同时确保其执行。俄罗斯联邦政府的决议和命令在俄罗斯联邦国内具有效力。如果俄罗斯联邦政府的决议和命令与俄罗斯联邦宪法、联邦宪法性法律、联邦法律和俄罗斯联邦总统令相抵触,俄罗斯联邦总统可以将其撤销。 政府组成编辑俄罗斯联邦政府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主席(总理)、俄罗斯联邦政府副主席(副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 俄罗斯联邦政府主席、副主席以及部长在国家杜马批准后由俄罗斯联邦总统任命和免职。在国家杜马三次否决了俄罗斯联邦副总理、部长的候选人后,俄罗斯联邦总统有权直接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理所提名的候选人直接任命俄罗斯联邦副总理或部长。如果在国家杜马三次否决且俄罗斯联邦政府超过三分之一的政府成员任为空缺(由联邦委员会批准的除外),俄罗斯联邦总统有权解散国家杜马并重新选举。俄罗斯联邦总统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协商后决定国防部、联邦安全局、内务部、司法部、外交部、紧急情况部和对外情报局的组成人选。 现任俄罗斯联邦政府的组成如下:
参考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