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绝入门 昆阳子 第三章 格律诗的押韵 一、认识诗韵诗是韵的文学,押韵是诗词的基本要素之一。押韵就是把同韵的字按平仄规律放在规定句式的句尾。在句子末尾押韵的字,叫韵脚。格律诗的平仄押韵,应以《平水韵》为标准。《平水韵》和唐宋时期通行的《唐韵》在韵部设置上大致不差,是明清时代普遍遵守的诗韵,也是格律诗非常成熟的一部诗韵。 《平水韵》共分106个韵部,包含上平声15部,下平声15部,上声29部,去声30部,入声17部。上平声、下平声统称平声,上声、去声、入声统称仄声。平仄声的区别,有一个口诀:“平声平道莫低昂,上声高呼猛烈强。去声分明哀远道,入声短促急收藏。”大致说来,平声悠扬尾音长,如击钟鼓;仄声短实重疾,如击木石。 近体诗以平韵为正例,用韵甚严,无论绝句、律诗、排律,必须一韵到底,而且不许通押。而每个韵部的字数并不相同,有的韵字数很多,有的韵的字数很少。根据字数的多少,诗韵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一)宽韵: 支 先 阳 庚 尤 东 真 虞 (二)中韵: 元 寒 鱼 萧 侵 冬 灰 齐 歌 麻 豪 (三)窄韵: 微 文 删 青 蒸 覃 艳 (四)险韵: 江 佳 肴 咸 宽韵可以很自由,窄韵、险韵令人困窘,但有时候可以显示本领,而且有些窄韵,韵部内的字非常合用,所以诗人们又非常喜欢用他们。作诗选韵,除了宽窄的区别,其实更重要的是声音与情调的关系。如七阳与五微相比,七阳豪放开朗,五微委婉沉郁。要表达不同的情意,就应该尽可能选择声情相配的韵部。 二、押韵规则律诗的押韵位置,不论是律诗或绝句,不论是五言诗还是七言诗,都是逢双句必须押韵,即二、四、六、八句必须押韵。第一句,即律诗首联的出句,可以入韵,也可以不入韵。七言律诗、绝句以首句入韵为正格,不入韵的为变格;而五言律诗、绝句以首句不入韵为正格,首句入韵为变格。三、五、七句即颔联、颈联、尾联的出句不可押韵。不入韵句,尾字必须仄声。绝句押韵一如律诗的前四句。 (一)五律首句不入韵的为正格。如明王世贞《往焦山》诗: 石门东溟起,云含北固青。 江山分气慨,风雨走精灵。 处士轻龙诏,仙岩秘鹤铭。 由来元圃路,少许俗人经。 此诗二、四、六、八句为韵脚,最后一字青、灵、铭、经,皆为青韵字。一、三、五、七句最后一字起、慨、诏、路,皆为仄声,不押韵。 (二)五律首句入韵的为变格。如明顾炎武《京口即事》诗: 白羽出扬州,黄旗下石头。 六双归雁落,千里射蛟浮。 河上三军合,神京一战收。 祖生多意气,击楫正中流。 此诗首句入韵,一、二、四、六、八句为韵脚,最后一字州、头、浮、收、流,皆为尤韵字。三、五、七句最后一字落、合、气,皆为仄声,不押韵。 (三)七律首句入韵的为正格。如明唐寅《春日与乔白岩游金山》诗: 山峙清江万里深,上公乘兴命登临。 凭阑指顾分吴楚,满眼风波自古今。 春日客途悲白发,祗园兵燹废黄金。 日斜未放沧浪渡,饱酌中泠洗宿心。 此诗首句入韵,一、二、四、六、八句为韵脚,最后一字深、临、今、金、心,皆为侵韵字。三、五、七句最后一字楚、发、渡,皆为仄声,不押韵。 (四)七律首句不入韵的为变格。如元王冕《过京口》诗: 瓜洲正对西津渡,金山焦山江水中。 过客放船忌险阻,何人击楫问英雄? 白云渺渺生秋树,黄叶萧萧落晚风。 铁瓮城头一登眺,天南天北思无穷。 此诗首句不入韵,二、四、六、八句为韵脚,最后一字中、雄、风、穷,皆为东字韵。一、三、五、七句最后一字渡、阻、树、眺,皆为仄声,不押韵。 三、借韵与邻韵前面我们说,格律诗必须一韵到底,不得通押。但晚唐、宋以后诗人,在五、七言近体诗第一句,借用旁韵,称之借韵,也称为衬韵。追其原由,盖因格律诗首句可以起韵,也可以不起韵,虽有正格、变格的区别,但终究不似偶数句要求严格。所以古人称五、七言律诗为四韵诗,排律则有十韵二十韵等,即使首句入韵,也不把它算在韵数之内。因此,诗人们往往从这个多余的韵脚上讨取自由。盛唐诗人,偶或为之,中晚唐渐多,至宋代诗人,竟成为一种风气,有意为之。如宋王令《思京口戏周器之》诗: 江南别日醉方醺,贪爱青天带水痕。 忘却碧山归路直,误投浮世俗尘昏。 终期散发江边钓,当有渔舟日系门。 但恨故人犹喜仕,他时胸腹未堪论。 此诗首句入韵,但醺字为文韵字,痕、昏、门、论为元韵字。 首句借韵,后来此种诗律被称为“孤雁出群格”,与此诗律相应的,也产生有“孤雁入群格”“辘轳韵”“进退韵”等变格。这些变格在格律诗中皆属异数,不足为法,但在一些游戏性格律诗中,或确实因为韵部受窘,作为不得已的办法,应也可以偶尔为之。 借韵必须为邻韵。何谓邻韵,就是音韵相近的韵部。所谓相近,大致上是依诗韵的韵部次序,以排列相近而音又相近似的,不因上平声和下平声的界限而有所间隔,也不是相邻的韵部就一定是邻韵;反过来说,如江与阳、佳与麻、蒸与侵,韵部虽不相邻,但仍可以作为邻韵。 王力先生对邻韵分为八类(实际上,还应该包含上面江与阳、佳与麻、蒸与侵三类): (一)东、冬为一类。 (二)支、微、齐为一类,其中支与微较近,它们与齐较远。 (三)鱼、卢为一类。 (四)佳与灰为一类。 (五)真、文、元、寒、删、先为一类。其中真与文近,元与文近,寒与删近,删与先近,先又与元近;真与元,寒与先,元与删较远;至于真与寒,寒与元,文与删、先,先与真、文则原则上不能认为邻韵。 (六)萧、肴、豪为一类。 (七)庚、青、蒸为一类,庚与青较近,它们与蒸较远。 (八)覃、盐、咸为一类。 大致来说,在词韵中归为一个韵部的几个平声韵,或归于一个韵部的几个仄声韵,在格律诗中我们都可以看作邻韵。 最后,还是要强调的是,格律诗不得通押,邻韵之间借韵都有一定规矩。各韵脚之间随意借韵,是不可以的,不是邻韵而通押更是不可以的。如有人将花、天、江字作为邻韵通押,其实是对临韵的误解,并没有押韵。 四、特殊的押韵形式 诗的押韵有三种忌讳,一是出韵,二是重韵,三是凑韵。出韵是最大的忌讳。凑韵是熟练程度问题,起初写诗总会感到窘迫,只要多写多练,一般都能克服。重韵与出韵一样,也是原则问题,即一首诗中,一个字不能两次用来押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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