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的附加条件:被执行人在北京生活,案子在被执行人老家武汉打的。) 仿佛看到被执行人在远处“嘲讽”——法官在办案中告诉你“请提供财产线索,否则要终本”! 这哪里是电视里宣传的一片繁荣景象,那些没有经历过执行,哪里会懂得历尽千辛万苦胜诉 ,在执行阶段又经历的“绝望”! 从问题看,被执行人应该为个人,可尝试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1、让武汉法院给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北京法院发委托调查通知或协查通知 这么做的目的是在于,法院的执行查控系统除银行外,几乎只能查询本省域范围内的财产。省外的,只能发委托或协助,请其他地域的法院查询。 2、自行核查被执行人公积金、社保等情况 核查方式很简单,登录本省或其所在省域的公积金中心,以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进行验证即可,若能发出去验证码,说明其开设了账户。 社保、商业保险同理。 3、“化妆”为此前几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问法官是否查到了财产 拨打12368,转入相关法院,说案号,即可查到承办法官。然后“化妆”为该案申请执行人,即可获得不少信息。 当然,若获得了其房产、车辆等信息,还可以在阿里(京东、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等拍卖平台搜索相关拍卖信息。 这么做的目的在于,若发现其他案件查询到了财产,可申请参与分配,具体规则见链接即可。 4、这种财产线索找寻方法,请自行脑补、实际操作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关注、收藏一下就可惜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又找不到我了可咋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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