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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宗伟:自我是一种加工过程

 凌宗伟 2023-10-31 发布于江苏

【异史氏曰】《当自我来敲门:构建意识大脑》的作者安东尼奥·达马西奥认为,“自我的确存在,但它是一种加工过程,并不是一种事物。当我们具有意识的时候,这一加工过程始终存在。我们可以从以下两种角度来思考自我加工。其一,从观察者的角度出发,欣赏这种不断变化的客体,它由心智的运作、行为的特征及一段特定的生命历史构成。另一种角度是将自我作为觉知者,这种加工使我们聚焦于自身的体验,并最终对这些体验进行深入的思考。将这两种角度结合在一起就产生了自我的双重概念,这一概念将贯穿本书始末。我们将会看到,这两种概念对应于自我发展演化的两个阶段,作为觉知者的自我起源于作为客体的自我。在日常生活中,两种概念又对应着有意识心智的不同操作水平,作为客体的自我比作为觉知者的自我适用范围更窄。”

这种双重概念的自我存在于自我发展的不同阶段,作为觉知者的自我起源于作为客体的自我。在日常生活中,这两种概念对应着有意识心智的不同操作水平,作为客体的自我适用范围更窄。幼儿在游戏中通过感知和认知周围环境来逐渐形成自我意识。这个自我意识最初是作为客体(即被觉知的事物)的自我,然后逐渐发展成作为觉知者(即自我意识)的自我。这是自我意识发展的一个过程。

“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自我加工都具有不同的范围和强度,在不同情况下,它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自我能够作用于难以觉察的感觉登记器,作为生物存在的一种'半遮半掩的线索’,或者作用于显而易见的感觉登记器,包括心智拥有者的人格和同一性。有时你能够觉察到它,有时你又觉察不到,但你一直可以感受到它,这就是我对这种情形的总结。”自我加工在不同情境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范围,可以被察觉,也可以不被察觉,但始终存在。这对于成人或儿童都是适用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自我加工都具有不同的范围和强度,并在不同情况下表现出不同形式。它可以作用于难以察觉的感觉记录器,也可以作用于显而易见的感觉记录器,包括个体的人格和同一性。有时我们能够察觉到自我,有时却感受不到,但我们始终能够感受到它的存在。幼儿在游戏中逐渐了解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形成自我概念。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在克服困难和挑战中培养自信和成就感,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形成了对自己的看法,包括对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的认识。 

从观察者的角度,我们可以欣赏自我作为一个不断变化的客体,由心智运作、行为特征和个体的生命历史所构成。而从觉知者的角度,自我加工使我们聚焦于自身的体验,并对这些体验进行深入的思考。

“詹姆斯认为,对于一个人来说,可以称为'他的’的全部总和就是作为客体的自我,即物质我”,"作为客体的自我",指的是将自我视为物质我,即个体的全部总和。自我是由物质基础构成的,与生物存在密切相关。

“作为主体的自我或者说觉知者,也就是'我’,是一种更加难以捉摸的存在,在心理学或生物学术语中,其完整性比作为客体的我更低。它更加分散,常常融于意识流,有时候它实在是太难以觉察了,因此它存在却又仿佛不存在。毫无疑问,和通俗易懂的物质我相比,作为觉知者的自我更加难以把握,但这并不能削弱它对于意识的重要作用。作为主体和觉知者的自我不仅的确存在,还是生物演化的转折点。可以这么说,作为主体和觉知者的自我位于作为客体的自我之上,这一点不难想象,它是神经加工的新层次,导致了另一种心理加工水平的出现。作为客体的自我和作为觉知者的自我不是对立的,相反,它们位于同一连续体之上,是递进的关系。作为觉知者的自我以作为客体的自我为基础。”

作为主体或觉知者的自我确实是一个更加难以捉摸和把握的存在。它在心理学或生物学术语中的完整性相对较低,更加分散,并常常融入意识流之中。有时候,它甚至难以被觉察,仿佛存在又仿佛不存在。

尽管如此,作为觉知者的自我对于意识仍然具有重要作用。它的存在虽然更加难以理解和把握,但并不削弱其在意识中的重要性。事实上,作为主体和觉知者的自我不仅确实存在,而且在生物演化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可以说,作为主体和觉知者的自我位于作为客体的自我之上,它代表了神经加工的新层次,导致了另一种心理加工水平的出现。

需要明确的是,作为客体的自我和作为觉知者的自我并不是对立的,相反,它们处于同一连续体上,并且是递进关系。作为觉知者的自我建立在作为客体的自我基础之上,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作用。

“詹姆斯明确指出,他所提出的自我概念具有坚实的生物基础。他所说的“自我”并不是形而上学的觉知力。但他还是认识到自我具有觉知功能,即便这种功能难以觉察。而休谟摒弃了自我,甚至达到了要消灭自我的程度。下面这段话体现了休谟的观点:'任何时候,如果失去了知觉,我就绝不可能觉察到我自己。除了知觉以外,我们也绝不可能观察到其他东西了。’他还说:'我可能要斗胆对其他人类断言,他们不过是一大批各种知觉的集合。这些知觉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快速交替出现,不断变化着、运动着。’”

詹姆斯认为自我具有坚实的生物基础,他所提出的自我概念并不涉及形而上学的觉知力。尽管如此,他也意识到自我具有一种觉知功能,即使这种功能很难察觉。

休谟则持有与詹姆斯不同的观点,他拒绝了自我的存在,甚至达到了要消灭自我的程度。他认为,只有在有知觉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除了知觉之外,我们无法观察到任何其他事物。他认为人类只是各种知觉的集合体,这些知觉以极快的速度不断交替、变化和运动。

这两位哲学家对于自我的理解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詹姆斯强调自我具有生物基础,并认为它在意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休谟则完全否定了自我的存在,并将人类视为一系列瞬息万变的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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