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3年全国年会上的致辞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清华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张明楷 教授 尊敬的高铭暄名誉会长、王其江副会长、贾宇会长、高憬宏副院长、张志杰专委,尊敬的高建国将军、过勇书记,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早上好! 人间最美是秋色,在秋兰飘香、秋色宜人的金秋十月,友谊宫英才云集、名师荟萃、群贤毕至,聚英厅名副其实。各位相聚学术盛会,共叙学术创新,同议学术发展,可喜可贺。请允许我被授权,代表承办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向莅临这次学术年会的各位嘉宾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 学术研究事业是在学术团体之内,在制度化的背景之下发展的。刑法学研究并非一种独白的个别行为,而是需要对话与讨论,需要协商与沟通。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一年一度的学术年会是促进刑法学繁荣与发展的重要方式。“会”是指大家相会、聚会,是形式。“议”则是指相互议论、讨论,是内容。 岁岁年年会相似,年年岁岁议不同。当然“会相似”与“议不同”也是相对的,今年年会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研究”,其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是“立足中国国情,扎根中国传统,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理论体系”。 我们知道,1984年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年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科学体系。在那次年会上,有学者提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开动脑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刑法学体系,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还有学者指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科学体系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艰巨任务”。旧事重提并非老调重弹。从相隔近40年的年会议题相似,乃至相同这一事实,大体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第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体系并非几个人的一时冲动,而是几代刑法学人的一致追求; 第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体系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十分艰难的任务; 第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体系,并非因为外国刑法学的引入,而是我国既有刑法学的内在需求。 中国特色的刑法学体系,一定是符合中国国情、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中国人民价值观念的刑法学体系。由于各国国情、传统与价值观念不同,所以世界上必然存在不同的刑法学体系。德国有刑法学者在30多年前曾经非常自信地提出,“美国毫无体系的刑法学已经来日不多了”。显然,他低估了美国刑法学体系在美国的生命力,高估了德国刑法学体系对他国的影响力。 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马克思·玻恩曾指出,“相信只有一种真理,而且自己掌握着这个真理,是世界上一切罪恶最深刻的根源”。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曾在哈佛大学任教30年,他在讲述自己的《正义论》时,总是会同时讲述那些与他意见相左的学者的作品。无数事实表明,只相信自己的观点,或者只相信别人的观点都难以持续取得学术成就。一个国家的刑法学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并不是因为学者们热情地认可所有观点都是正确的,而是因为学者们理性地对所有观点的优点提出质疑。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理论体系既需要激情与理性,也需要知识与信息。理性是利用知识实现目标的能力,不折不扣的心理学家居然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丹尼尔·卡内曼观测到人类在保护自己心爱的想法时最不理性。这一点或许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我们需要尊重个人,以及由个人所创造的观念,因为我们的探索能力取决于: 我们是否愿意就各种观点展开辩论? 是否谨慎、谦虚的倾听和交流? 是否重新思考和接受其他可能性? 以及是否具有共同的目标? 相信各位嘉宾都是抱着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体系这一目标而来,都会运用自己的知识,理性地商讨本次会议的各项议题。期待大家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和理论。期待这次学术年会成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理论体系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盛会。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编 辑 | 周 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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