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货币制度

 你好122 2023-11-04 发布于江西

一、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货币制度(monetary system),也称货币本位制度,简称“币制”,是一国政府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法律或法令形式对货币的发行与流通所做的一系列规定的总称。货币制度是货币运动的规范和准则。货币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材料,货币单位,货币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以及发行准备制度等内容的规定。

(一)规定本位货币材料

规定货币材料,是指规定一国本位货币用什么材料制成。不同的本位货币材料形成了不同的货币制度。例如,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材料,就是金本位制度;以白银作为本位货币材料,就是银本位制度;同时以黄金和白银作为本位货币材料,则为复本位制度;以不兑现的纸张印制的货币,就是纸币本位制度。

当然,使用哪种物品作为本位币材料不是国家随心所欲指定的,而是由客观经济条件所决定的。比如,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发生时,一些人士建议各国恢复金本位制,以保证货币的稳定。但是,现代商品经济已经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世界商品交易规模已远远超过了世界黄金存量规模,如果再坚持用黄金作为货币材料,必然会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以,纸币本位仍是现代最适用的货币制度。

(二)规定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是货币本身的计量单位,是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技术规定。规定货币单位包括两方面:一是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见本章第二节相关内容);二是规定货币单位的值。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单位的值是每个货币单位包含的货币金属重量和成色;在纸币制度下,各国流通的是信用货币,货币单位的值是由本国货币的购买力所决定的。

(三)规定通货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

1.本位货币的铸造与发行 本位货币,亦称本位币或主币,是一国基本的货币单位,是一国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本位币是指可以自由铸造的铸币;在纸币制度下,本位币是指由国家垄断发行的纸币。

本位币的重要特点是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即国家规定本位币有无限的支付能力,不论支付额多大,出售者和债权人都不得拒绝接受。因此,本位币主要用于大宗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的需要,在一国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例如,我国规定以人民币“元”为记账本位币,意思是说国内企业所有的财务报表都要用元来进行反映,方便统计、计划等宏观分析,也方便横向、纵向对比。

2.辅币 辅币是本位币货币单位以下的小面额货币。它是本位币的等分,供日常零星交易与找零之用,其面值多为本位币的1/10或1/100。

辅币在铸造、发行与流通程序上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辅币用较贱的金属铸造。因为辅币的面额较小,所以使用贱金属铸造辅币,可以节省流通费用。因此,辅币都是不足值铸币。当流通中全部都是信用货币时,主币和辅币已不存在足值与不足值的区别。第二,辅币可以与本位币自由兑换。法律规定,辅币可以按固定比例与本位币自由兑换。这样,就保证了辅币可以按货币价值流通。第三,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辅币实行限制铸造,即只能由国家来铸造。由于辅币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货币价值,铸造辅币就会得到一部分铸造收入,所以铸造权由国家垄断,其收入归国家所有。同时,因为辅币是不足值的,限制铸造也可以防止辅币排挤本位币。第四,辅币是有限法偿货币,即在每一次支付行为中使用辅币的数量要受到限制,超过限额的部分,收款人可以拒绝接受。如美国规定,10分以上的银辅币每次支付限额为10元;铜镍所铸造的分币,每次支付限额为25分。但向国家纳税或向银行兑换时,辅币不受数量限制。

(四)规定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是指为约束货币发行规模,维护货币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货币发行者在发行货币时必须以某种金属或资产作为发行准备的制度规定。货币发行准备一般包括现金准备和保证准备两大类。

现金准备,是指集中于中央银行或国库的贵金属,它是一国货币稳定的坚实基础。在金本位制度下,现金准备的用途有三个:①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如黄金准备。②作为扩大或紧缩国内金属货币流通的准备金。③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在当代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只有第一项用途被保存,后两项用途已不复存在,但现金准备对核定国内货币流通仍很重要。当今各国中央银行为了保证有充足的国际支付手段,除了持有黄金之外,还可以选择储备外汇资产。

保证准备,又称信用准备或证券准备,即以政府债券、财政短期票据、短期商业票据及其他高品质的资产作为发行担保。

现代纸币本位制的货币发行主要以保证准备及外汇储备作为货币的发行保证。1976年黄金非货币化后,黄金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普通商品在市场上流通。世界各国货币发行制度的趋势是,由现金准备向保证准备、由保证准备向货币供应量的管理与控制逐渐过渡。

二、货币制度的演变

货币制度主要经历了金属货币制度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金属货币制度又包括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和金本位制,以下分别论述。

(一)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指以一定量的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的一种货币制度。按照兑换白银的形式,银本位制可分为银币本位、银块本位和银汇兑本位。然而,实际上只有银币本位被一些国家所采用,所以银本位制实际上只有银币本位一种。其特点是:银币是本位货币,可以自由铸造与自由熔化,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辅币和其他货币则为有限法偿,但它们可以自由兑换成银币,白银可以自由输出输入国境。

银本位制历史悠久。早在中世纪,许多国家就采用过这种货币制度,16世纪以后其开始盛行。1870年以后银价跌落,资本主义国家纷纷采用金银复本位制。20世纪初,在资本主义各国已普遍采用金本位制的时候,旧中国由于经济比较落后,清政府仍实行银本位制。直到1935年,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政策,放弃了银本位制。

(二)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指同时以黄金、白银为币材,铸造两种本位货币同时流通使用的货币制度。这种本位货币制度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典型货币制度,随着时间的演变先后经历了三种不同的形式。

1.平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是指金银各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任意流通的一种复本位货币制度。在这种货币制度下,国家对金银的兑换比例不加固定,而由市场自发形成。

平行本位制的特点是:①金币和银币都是一国的本位货币;②二者均具有无限法偿能力;③二者都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④金币与银币之间的交换比率完全由金银的市场价格决定。

平行本位制的特点也决定了其致命缺点,即金币与银币之间的交换比率随金银市场价格的变化而频繁变动,导致这种货币制度极不稳定。如果两国之间的金银币比价不同,那么金币就会流向金价较高的国家,而使该国逐渐变为金本位制度;白银则流向银价较高的国家,而使该国逐渐变为银本位制。这种交替进行的过程最终导致了平行本位制的解体。

2.双本位制与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双本位制是为了矫正平行本位制的缺陷而出现的,是典型的金银复本位制。双本位制,是指金银两种货币按法定比价流通的一种复本位货币制度。双本位制的特点有:①金币与银币都是一国的本位货币;②二者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③二者均可自由铸造和熔化;④金币与银币之间的交换比率以法律形式予以规定。如美国1792年货币条例规定,金币、银币的法定比价为1∶15,1834年改为1∶16。这就避免了在平行本位制下,金币与银币的交换比率随金银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所导致的价值尺度不稳定性问题。因此,双本位制的重要作用在于对平行本位制的矫正。

但是,这一货币制度也隐含着缺陷。当金币与银币的法定比价与金银的市场价格不一致时,市场价格高于法定比价的金属货币会被人们熔化,从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市场价格低于法定比价的金属货币则充斥市场,继续充当货币,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通称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它是指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价值相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货币(良币)被收藏熔化退出流通,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货币(劣币)则充斥市场的现象。

所以,在双本位制下,虽然国家规定金银同时充当货币材料,金币和银币同时都是本位币,但在流通过程中,实际上只有一种货币发挥本位币的作用,另一种货币则变成了普通商品。因此,双本位制也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

3.跛行本位制 跛行本位制,是指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不能自由铸造,金币与银币比价固定的货币制度。跛行本位制的特点是:①金币和银币都是一国的本位货币;②二者均具有无限法偿能力;③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不得自由铸造,银币的铸造权完全收归政府;④金币与银币之间的比价由政府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

跛行本位制的出现,主要是由于19世纪70年代世界银价的暴跌。为了维持银本位货币的地位和金银之间的法定比价,法国和美国决定停止银币的自由铸造,由双本位制改为跛行本位制,这是一种残缺不全的金银复本位制。形象地说,金银的自由铸造特性好比人的两条腿,银这条腿不健全了(不能自由铸造),因此这种货币制度运转起来,就像瘸腿的人走路。实际上,银币已降为金币的附属。所以,跛行本位制只是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的过渡形式。

(三)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为本位币币材的货币制度,其主要形式有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三种。金币本位制是最典型的金本位制形式,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是在金币本位制的稳定性因素受到破坏后出现的两种不健全的金本位制。

1.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是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货币制度。金币本位制的基本特征如下。

(1)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这样可以自发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使金币的价值保持稳定,从而保证了商品交换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的平稳运行。

(2)金币可以自由流通,流通中的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这样流通中的价值符号,如纸币、银行券等,就有了充足的黄金保证,从而保证了辅币和其他价值符号的稳定,同时也节约了黄金。

(3)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由于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从而保证了两国货币之间汇率的稳定,从而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

2.金块本位制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受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影响,加之黄金分配得极不均衡,已经难以继续实行金币本位制。1922年意大利热那亚城召开的世界货币会议决定采用“节约黄金”的原则,实行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指没有金币的铸造和流通,而由中央银行发行以金块为准备的纸币流通的一种金本位货币制度。相较于金币本位制,这种货币制度的特点如下。第一,以纸币或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不再铸造、流通金币,但纸币和银行券规定有含金量。第二,居民可在本位币的含金量达到一定数额后兑换金块,故称这种货币制度为“富人本位制”。第三,黄金集中存储于本国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保持一定数量的黄金储备,以维持黄金与货币之间的联系。同时,中央银行掌管黄金的输出和输入,禁止私人输出黄金。

金块本位制既节省了货币性黄金的使用,降低了黄金发行准备量的要求,又减少了黄金外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黄金短缺和商品经济发展的矛盾,也使黄金的货币职能逐步缩小了范围。

3.金汇兑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是指没有金币的铸造和流通,而以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或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通过外汇间接兑换黄金的一种金本位制度。

金汇兑本位制与金块本位制有相同之处:货币单位都规定有含金量,国内流通纸币,没有金币流通。但是,金汇兑本位制规定纸币不能兑换黄金,但可兑换外汇。本国中央银行将黄金与外汇存于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允许以外汇间接兑换黄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比率,通过买卖外汇维持固定比率。纸币的发行以存入本国或外国中央银行的黄金及外汇作为发行准备。

实行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实际上是使本国货币依附在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外国货币上,在对外贸易和货币政策上必然受到与其相联系国家的控制。所以,金汇兑本位制实质上是一种附庸的货币制度,一般由殖民地和附属国采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殖民地国家如印度、菲律宾等实行过这种货币制度。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波兰等也推行过这种货币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的国际货币会议确立了“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实际上是一种全球范围的金汇兑本位制度。这一体系规定的“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美元与黄金挂钩”的双挂钩制度,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世界货币体系,也即把各国货币都变成了美国货币的依附货币。直到1973年,由于美国宣布美元与黄金脱钩,金汇兑本位制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都是被削弱了的国际金本位制。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的爆发,迫使各国放弃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转而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四)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指以不兑换黄金的纸币或银行券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不兑现的纸币一般由中央银行发行,国家法律赋予其无限法偿能力。在20世纪30年代金本位制完全崩溃以后,世界各国普遍实行了这种货币制度。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纸币发行权由国家垄断。在中央银行制度建立后,一般由国家授权中央银行发行,以保证发行纸币的收入归国家所有。

(2)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是法定货币。由国家法律规定在一国范围内强制流通,成为无限法偿货币和最后支付手段。

(3)纸币不能兑换黄金。黄金退出流通,切断了纸币与黄金的联系。1973年以前,西方国家的纸币都规定有含金量,1973年以后,各国不再规定纸币含金量,因此已不能兑换黄金。

(4)在纸币本位制下,纸币通过银行信贷渠道投入流通,通过存款货币进行转账结算,非现金流通成为货币流通的主体。

专栏1-2

数字人民币正向你走来

比特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使得虚拟货币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金融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虚拟货币”绝不等同于“货币虚拟化”。

“虚拟货币”,是指不受任何国家金融机构控制而存在的一种数字化货币形式,是价值的一种数字表达。它不是由中央银行或某个公共权威机构发行,也不一定与某一法定货币挂钩,但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并作为一种支付手段,可以进行电子化转移、储藏或交易。虚拟货币具有一定的货币职能,但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其价格是人为炒作的结果。

而“货币虚拟化”则是指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即由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一国的法定货币,并由国家信用作为担保,确保其正常的发行流通。中央银行数字货币,英文名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简称CBDC。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在其关于CBDC的研究报告中给出这样的定义: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货币的电子形式,家庭和企业都可以使用它来进行付款和储值。例如,我国央行未来发行的数字货币,虽然采取了数字化形态,但在性质上同当前流通的货币是一样的,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属于我国货币体系的一部分。简言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对货币发行规则的改变,而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则是对货币支付方式的改变。

2017年1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并公开宣布将尽快推出数字货币。中国版CBDC被描述为“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数字人民币的概念有两个重点,一个是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另外一个点是和纸钞和硬币等价,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也就是流通中的现钞和硬币。

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我国央行从2014年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已取得了积极进展。人民银行未来把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结合起来,将推出一揽子计划,目标是替代一部分现金。依照2020年8月14日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全面深化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共28个省、市及部分新区。

就运营体系而言,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将采用双层运营体系。该模式不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竞争,不会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依赖,不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也就不会导致“金融脱媒”现象。同时,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也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且能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还具有央行背书的信用优势。

资料来源:

“别再迷信比特币 央行法定数字货币正向你走来”

作者张德勇 2017-02-07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