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先生在南岸区茶园开了一家理发店,最近有一桩官司找上了他,原因则是他使用的店名涉嫌侵权,对方要求赔偿五万块。 杨先生这家名为“发尊”的理发店,开设在南岸区茶园 鲁能领秀城。7月21号,他收到了法院邮寄来的一张传票。 从原告的起诉书看,经商标持有人授权,武汉发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发尊”“发源地”“索丝”等商标在美发美容类别的所有权。杨先生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擅自在理发店使用“发尊”两字,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因此要求杨先生给予5万元的赔偿。 而杨先生认为,自己把“发尊”用做店名,并非商标,不应该被视作侵权。 在江北区,开设江北“发源地”美容美发店的赵先生同样收到了武汉发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诉状 。因为使用“发源地”作为店名,他同样被索赔五万元。 赵先生告诉我们,接到诉状后,他已经和全国多家面临同样情况的美容美发店取得了联系。 目前:赵先生已经把原来的店名撤下,更换了新的店名。 2 百余家“东方名剪”被起诉 3 各位大佬,我在2021年九月开了一家理发店店名叫优剪派。 在今年三月收到了由深圳优剪公司发来的传票,告我商标侵权,要我索赔六万元。 期间在2021年11月,有人在店门口偷偷取证,再后来一直没有告知我有侵权行为。本人在江苏一个县城,他优剪在哪里我压根就不知道,(后来我查了一下,我们相距千里之外)说因为我造成了他们的损失。 当我收到传票的时候慌了神,于是打电话给对方律师,我说去年知道我侵权为什么不告知,如果告知,我立即就会更改。对方律师说,我们没有义务来告知你。在企查查里面看了一下,这个公司成立至今注册了291个商标并开始全国撒网维权(难听点就是敲竹杠),我留意了一个号码,打过去,对方加了我微信,拉我入群,一看,好家伙,几十家店都是被告的。 情况一模一样,都是无缘无故收到传票,告知赔偿。都是六万起,多的十万。 最近有店陆续开始开庭,对方律师高调的辩称,优剪是中国理发届的龙头老大,即将上市等云云。说好的中国人不害中国人,哪里知道自己人拼命坑自己人 期间无任何提醒,通知,本人通过工商正当办理,合法经营。可以说一直是规矩做事,没想到。当时准备了两个名字去工商,一个是优剪派,一个好像是尚酷造型。然后第一个名字告诉我可以办 四月二十八号开庭,七月12号收到判决书。说实话,很失望,非常失望。理发师有几个有钱的,要养老养小,因为疫情的关系,店铺开开关关。 如果说我是故意攀附优剪这个牌子,那我是咎由自取。问题是我根本不知道啊,哪个告诉我了。优剪不就是剪的好的意思吗。 这个公司,从开业至今,注册了359个商标。而且还在继续。因为四月份我看的时候是290几个商标。大家当心吧 本人江苏江阴的,在本地乃至全省都没有他们的店。说我给他们造成损失了。张口就是要钱。我在收到起诉书的时候,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然后马上处理门头。也算是积极整改了,表明了态度。和原告律师通过一次电话,那是刚刚收到起诉书的时候,告知了他家庭情况,经济能力,并表示会立即改门头。他冷冷的回了一句,六万不能少的 开了半年,生意就那样。死不死活不活的。但是一直以来都是相信会好起来的。就被这一个起诉书,险些压垮。心想着,钱都没赚到,又要赔偿六万。 理发店取重名是否构成侵权?店名可以是商标的一种,经注册后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对店名注册商标侵权的,侵权的处罚要依据侵权的情形而定。 在取店名的时候应该多加小心,避免与别人的店名相似,因为那样的店名不仅不利于店铺长久发展,还有可能会涉及侵权方面的问题,所以开店取名是有可能会关系到侵权的。 法律客观:《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更高人民法院指出,侵权结果地应当理解为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的发生地,不能简单地以原告受到损害就认定原告住所地是侵权结果发生地。 我的理发店名称与别人的理发店店名称一样,这样会侵权吗?1、名称权是指法人及特殊的自然人组合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依照法律规定 *** 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的人格权。理发店取名更高法院并不侵犯特定单位的名称权,不存在侵权问题。 2、店名侵权一般是由于商标侵权。先注册的理发店有权追究后注册登记的理发店如果人家的商标已经注册。那你用就有可能侵权。 3、要积极应诉,向法庭递交答辩状,出具自己理发店名字申请时候的相关证据材料,并说明自己非侵权行为。 常见问题解答
理发店店名侵权会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误导消费者,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理发店侵权赔偿标准包括经济损失赔偿、不当得利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商标权人可以注册商标,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察觉并维权。
商标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权。
理发店侵权赔偿额度根据经济损失、不当得利和精神损害等因素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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