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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类|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措施

 新用户38922816 2023-11-07 发布于海南

按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用水利用地、设施用地等。而在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农用地又被分为6个一级类,23个二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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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四类农用地类型以外,我国农用地还包括属于交通运输用地的农村道路属于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梯田及梯状坡地中用于拦蓄水和护坡的田坎以及用于畜禽养殖、作物栽培、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的设施农用地
农村道路:在农村范围内,宽度在1m—8m之间,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路)。
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设计库容≥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3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沟渠:指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用于引、排、灌的渠道。
田坎: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地坎。
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轮歇地、休耕地。而根据水利条件不同耕地又被分为三个二级类:水田、水浇地、旱地。
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轮歇地、休耕地。而根据水利条件不同耕地又被分为三个二级类:水田、水浇地、旱地。
水田:指用于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种植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可以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大棚用地。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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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占用土地的用途,造成大量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破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即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二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的行为;三是必须达到数量较大,并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损害后果


建设用地按用地性质一般分五类:商服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商服用地:商业用地是指该宗地块规划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服务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可细分为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综合用地综合用地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构成的土地,即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
住宅用地:传统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含义:

一是住宅建筑基地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二是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即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城镇混合居住用地,即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农村宅基地,即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空闲宅基地,即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就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进一步细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是指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二调、三调含义:

土地“二调”,就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统计到2009年底。

“二调”分类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覆盖特征、利用方式、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及管理特性等因素。采用二级分类体系。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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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就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2022年4月15日启用。

第三次国土调查旨在全面掌握我国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和土地资源的状况,为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调查内容包括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变化等方面,是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的重要基础。

土地三调的内容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专项调查,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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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一个规划概念,是特殊保护的耕地。按照相关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永久基本农田流出问题图斑如何整改?
属于以下六种情形的应就地恢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印发后转为林地、种植园用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印发后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印发后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2021年以来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的;弃耕撂荒,自然成林、成草的;非农建设不符合用地政策的。
除以上情形外,群众自发调整种植结构的,应就地恢复并及时耕种;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统筹补足同等质量数量的耕地。

一般耕地流出问题图斑如何整改?

属于以下六种情形的应就地恢复: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的;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印发后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2021年以来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的;弃耕撂荒,自然成林、成草的;非农建设不符合用地政策的。
除以上情形外,群众自发调整种植结构,未落实进出平衡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应就地恢复并及时耕种;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政府按流出流入地块相对应方式,编制进出平衡方案,按程序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通过日常变更后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现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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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违法图斑?
结合用地需求,合法办理相关手续,能有效避免违法图斑产生,如下所示:针对短期使用土地,可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涉及林地由林业部门办理,除林地外由自然资源部门办理;针对农业生产使用土地,用于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及加工仓库等农业设施用地,在符合环保、生物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经农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审核后办理设施农业地备案手续;针对永久使用土地,应到属地自然资源局合法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依法取得供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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