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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免责条款里的除外责任

 小飞学长 2023-11-08 发布于河南

保险作为有效规避风险的工具,其本身并不“骗人”。但不少人认为“保险的坑”很多,对买保险很不放心甚至心存抵触和畏惧。他们概念里的“坑”,其实就是没能读懂保险条款,尤其是没能读懂保险合同免责条款里的除外责任。还有可能是被一些低质的销售人员给忽悠了。

除外责任是指如果因为免责条款上所标明的事项导致发生风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各家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产品,一般都有以下七条通用除外责任:

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②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③被保险人自本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

④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⑤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⑥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⑦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另外,保险合同中设定的等待期,有的是90天,有的是180天,这也是一种“除外责任”。

保险理赔对于普通人来讲,无非就是要么能赔,要么不能赔这两种结果。普通人眼中的“保险的坑”、嘴里的“保险是骗人的”,大都指的就是这些保险责任免除。

免责条款的在保险合同中的表现形式有显性免责和隐性免责两种情形。

显性免责:在合同上有一个固定的格式位置,明确写着不能获得赔付的情况,且字体加粗,提示明显。这一般是银保监会明令要求的。就像烟草管理局要求烟厂必须在烟盒上显著标明“吸烟有害健康”、证监会要求股票产品必须在条款显著位置标明“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等一个道理。

隐性免责:这类责任免除的表达,不是专业的人难以全面系统地发现,比如表述在保险条款中的免赔额、病种定义、投保规则、特别约定、名词释义等,都不是很明显。

买保险,除了读懂保险责任,还要看清楚责任免除,也就是哪些赔、哪些不赔,两者同样重要。

只有在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

如果消费者在投保时不愿意花时间看条款,以为什么都保,买的时候就容易买错,理赔时就可能会吃亏。

保险的责任免除,到底怎么看?

我们以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意外险、人寿保险为例,分别看看不同保险责任免除的差异和共性,有哪些注意事项。

1重大疾病保险的责任免除

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其责任免除是大同小异的。重大疾病保险的免责条款,一部分的责任免除与人寿保险是一致的,主要是防止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产生投保“逆选择”的情形。

另外,消费者要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故意行为、违法犯罪和部分不可抗力,都是不保的。如果被保险人由于酒后驾驶,发生车祸,即使受伤的程度达到“重大疾病”理赔界定标准,保险公司也会以明确的“责任免除”条款为由加以拒赔。

2医疗保险的免责条款

医疗保险是健康险的一个重要品种。医疗保险由于涉及费用报销范围的问题,免责条款比重大疾病保险要复杂得多。

从赔付出险概率看,医疗保险的概率显然是最高的。医疗保险所对应的除外责任也是最多的,在购买医疗保险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加注意。

医疗保险免责部分的共性条款通常是如下内容:故意行为、违法犯罪等主观因素与不可抗力导致的事故不保,比如酒驾、战争等。既往症和非合同约定医院范围不保。

除此以外,有的公司对不同的保险产品还会规定一些个性化条款。比如有的保险产品核保规定,扁桃体、甲状腺、疝气、女性生殖系统疾病的保险,需要较长时间的等待期,少则90天,多则180天。

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之外的其他人工器官材料费、安装和置换等费用,由于职业病引起的医疗费用等是在报销范围之内的。

3意外险的免责条款

意外险的保障比较单一,只保意外风险,不保疾病风险。也正是意外险主要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意外,因此在核保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并非保险人的亚健康以及疾病史,而是对被保险人的职业性质加以关注,对于工作类型上属于高风险等级的人,保险公司是不予承保的,更谈不上以后的理赔。

意外险通常的除外责任包括:中暑、高原反应、药物过敏、个体食物中毒、猝死等,还有一些意外险的除外责任中,加入了其他的免赔内容,比如高风险运动,如潜水、攀岩、滑雪、跳伞、赛马、赛车等,这些都是不保的。

以上是不是与我们想的很不一样?所以,各位投保时还是要多学习,了解一下后再购买。意外险的理赔一定要准确理解“意外”的概念,不能含糊。意外险里的“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人寿保险的免责条款人寿保险的责任免除大同小异,相对来讲最为简单。也正因为此,人寿保险是网络销售的热门险种,不少人寿保险产品列明的除外责任很少。

比如为预防“逆选择”的道德风险,故意伤害以及犯罪行为等导致的保险事故是拒赔的。2年内自杀显然也是不能赔付的。除了故意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是疾病身故还是意外身故,都是可以获得赔付的。

如何发现“隐性免责”条款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我们只有买或者不买的权利,没有修改合同内容的权利。因此,要看清免责条款后再买,尤其是隐性免责内容。

隐性免责通常分别散落在各个部分的条款和释义中,不少提示并不明显,很容易被忽视,需要我们擦亮眼睛去发现它。隐藏在名词释义中隐藏最深的莫过于名词释义里面的免责内容,并没有大大方方地写在显眼位置,需要从合同底部、字体很小的释义,或者翻到合同最后一页的名词释义,才能看到。

众多保险公司都是赚钱的,但大家买保险也是有好处的,即使每年可能“白交保费”。唯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是强势方,大家购买保险时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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