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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曾子问》第七(23~24)

 乐水无涯 2023-11-09 发布于辽宁

​        23、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①?”

       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疡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

【注释】

①厌祭:厌祭,祭祀时不用尸作代表,以食品直接供奉祖先使之饱食。厌,亦作“膺”,饱食。厌有阳厌,有阴厌。

【译文】

        曾子问道:“祭祀时一定要有尸吗?若只是举行厌祭,也可以吗?”

       孔子答道:“祭祀成年的死者,一定要有尸。尸必须以死者的孙辈充当。孙子幼小,充当尸时可以使人抱着。如果没有孙子,可以从同姓的孙子辈中挑选一个。祭未成年而死者,必须用厌祭,因为他们还没有成人。祭成年死者而无尸,那等于把他们当作未成年而死来看待了。”

       24、孔子曰:“有阴厌①,有阳厌②。”

       曾子问曰:“殇不祔祭,何谓阴厌、阳厌③?”

       孔子曰:“宗子为殇而死,庶子弗为后也。其吉祭④特牲⑤。祭殇不举⑥,无肵俎⑦,无玄酒⑧,不告利成⑨,是谓阴厌。凡殇⑩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当室之白⑪,尊于东房⑫,是谓阳厌。”

【注释】

①阴厌:尸入室之前的祭祀。指宗子之殇,祭于祖庙之奥,阴暗之处。厌,通“餍”,饱,吃饱。因疡祭无尸,只行尸祭前的飨神礼以祭疡者,而飨神之物设于祖庙室奥阴暗处(西南隅)故名阴厌。

②阳厌:尸已出室之后的祭祀。一般指庶子之殇,祭于室之明亮之处。在尸出室之后,将祭品放在室内阳光可以照到的西北角的祭祀。

③殇不祔祭,何谓阴厌、阳厌:祔(fù),郑玄注云:“祔”当为“备”,声之误也。言殇乃不成人,祭之不备礼,而云阴厌、阳厌乎?此失孔子指也。祭成人,始设奠于奥,迎尸之前,谓之阴厌;尸谡之后,改馔于西北隅,谓之阳厌。殇则不备。

④吉祭:人死行过卒哭祭之后,凶礼就结束了,此后所行祭礼即谓之吉祭。

⑤特牲:祭成人用特牲(一头牛),祭疡者用特豚(一头猪)。但为表示尊宗子,故从成人之礼。

⑥祭疡不举:举,举肺、脊。尸食之前,必举而授与尸。此谓行食前祭礼。疡祭无尸,故无佐食助行食前祭礼。

⑦肵俎:古代祭祀时盛装牲体心和舌的器具。祭疡无尸,故亦无肵俎。肵(qí),恭敬。

⑧玄酒:以水当酒,称为玄酒,设玄酒有返本尚朴之意,凡尸祭皆当设之。

⑨不告利成:若行尸祭,尸依礼享食毕,叫利成。告利成,祝向神报告供品已进献完毕。祭疡无尸,故不告利成。

⑩凡殇:谓非宗子之殇 。

⑪当室之白:谓室之西北角门窗的光线可以照射处。因为西北角有天窗可以透亮,故称。

⑫尊于东房:尊,这里作动词,设置酒尊。

【小结】

       第一、“厌祭”,就是独自让神吃饱祭品的无尸之祭。

       第二、“阴厌”“阳厌”只是孔子为殇祭时的两种情形而设之名,如所祭为宗子,名之为“阴厌”;所祭为庶子或无后者,名之为“阳厌”。

       第三、阴厌、阳厌可统称为厌祭,但只限于殇祭。成丧祭中,除无禄的庶人外,士大夫以上均不可行厌祭。

       第四、“阴厌”“阳厌”得名于“鬼神尚幽闇(àn同“暗”)”的先民观念,宗子嫡尊,故名“阴”,祭于奥(庙室西南隅,隐奥无事);庶子、无后次尊,故名“阳”,祭于屋漏(庙室西北隅,有日光漏入)。

【译文】

        孔子又说:“祭未成年而死者,厌祭有两种,一是阴厌,一是阳厌。”

       曾子问道:“未成年而死的人,祭礼简略而不完备,又怎么说有阴厌、阳厌?”

       孔子答道;“宗子未成年而死,庶子是不能作他的后嗣的。为未成年而死的宗子举行吉祭之礼用一头牛,而且不用佐食者举肺脊助祭,也不设肵俎,不用玄酒,最后也不报告养尸之礼完成。这就叫阴厌。凡其他未成年而死者,以及死而无后者,都祭于宗子之家,把祭品摆设在庙室内阳光可以照射到的地方,将盛酒的尊设在东房中,这就叫阳厌。”

问题二 “曾子问曰:殇不祔祭,何谓阴厌、阳厌”,能否说明成丧祭中存在阴、阳二厌?

        郑玄认为“祔”是“备”声之误,孔疏云:“曾子既闻孔子云'有阴厌,有阳厌’,不解孔子之旨,谓言祭殇始末,一宗之中有此两厌,故问云:祭成人之时,有此二厌。殇不祔祭,祔,备也。谓祭殇简略,何谓备有阴厌有阳厌也?”

        又云:“案《丧服小记》云'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今云'殇不祔祭’,与《小记》文乖,故知'祔’当为'备’。”此是郑玄认为成丧中有阴阳二厌的重要依据。古无轻唇音,“祔”和“备” 古音同属并母,祔属侯部,备属职部,侯职旁对转,故二字音近可通,自无可疑,但问题是此处“祔祭”和《丧服小记》“祔食”两者可不可对举,郑、孔之说值得怀疑。翁方纲云:“《记礼》者,各自为篇,非必尽出一手也。况古礼之详,莫可尽考,何从而处处针对之?《曾子问》篇'殇不祔祭’,无论其与《小记》之文是离是合,总之,此句断非'备’字也。”殇孙之所以不得和先祖一起祭祀,是因为祭先祖有尸,而祭殇孙无尸。孙希旦亦云:“殇唯祔与除服二祭则止。祔,附也。'不祔祭’言不得附于宗庙四时之祭也。”可见郑玄读“祔”为“备”,是其致误的关键。

        郑注云:“言殇乃不成人,祭之不备礼,而云阴厌、阳厌乎?此失孔子指也。”

        孔疏云:“祭殇简略,何谓备有阴厌有阳厌也?”从此可见郑、孔把经文中“何谓”解释成“何谓有”,一字之差,文意全变。“何谓”是疑问不知之物,“何谓有”是疑问已知之物。依此可见,曾子言“何谓阴厌、阳厌”,是并不知什么叫阴厌、阳厌,故疑而发问,并未有失孔子之指。

【本节综述】

       郑玄认为:

       一、祭祀成人、殇均有厌祭,即无尸而让神独自享用祭品,厌祭又可分为阴厌和阳厌。

       二、祭祀成人开始时,在尸来之前,祝在庙室西南隅(奥)摆好尊,让神享用,是阴厌。

       三、祭祀成人结束时,尸起身离开后,佐食撤去尸享用过的荐、俎、敦,改放在庙室西北隅,让神享用,是阳厌。

        四、祭祀未成年人(殇),无需备礼,只得其中一种厌祭,即祭祀嫡殇,用阴厌;祭祀庶殇,用阳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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