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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故事------夺命红绣鞋(第一回)】

 溱湖之恋 2023-11-14 发布于江苏

作者:潘长宏(文学之都居士)

2023年11月14日

蛛丝马迹见端详,

人命关天敢担当,

明朝嘉靖赵知县,

明察秋毫有主张。

张荩春兰有私情,

杀人死罪是冤枉;

案卷证据多疑处,

拨开迷雾见太阳。

      话说公元1536年,也就是明朝嘉靖15年,进士出身的赵九思被任命为苏州府长洲县的知县。按照惯例,新任知县要复核前任办理的各种案件。赵知县在复核一件因奸杀人案时发现其中一些疑点,原审认定嫌犯张荩与春兰私定终身,互送信物,还在媒婆的帮助下长期私会,后来被春兰的父母发现,便禁止二人往来,惹得张荩不悦,随后杀死春兰的父母。

       赵知县觉得事实认定有悖于常理。第一,嫌犯张荩因为与春兰相好,彼此偷情已经半年,虽然后来被春兰的父母察觉,训斥了春兰,并且阻止她与张荩来往,但张荩也不至于因此就把春兰的父母杀掉。第二,春兰与张荩之所以能够偷情成功,乃是卖花粉的陆婆婆从中牵线,为什么卷宗之内没有审讯陆婆婆的记录,又不让张荩与春兰对质呢。仅以邻右扭送为证就加以定案。第三,给张荩定罪的证据是题诗的汗巾,上面写的有诗云:陇上云车不复居,湘江斑竹泪沾余;谁念衡山烟雾里,空着雁足不传书。这是抄录古人的一种艳体诗,这里头湘妃斑竹泪的故事家喻户晓,柳毅传书之事也是人人得知,并没有多少深奥的典故,应该是从汉巾店买来的,不是故意调情。再说了定情信物是互赠的,为什么证据仅仅是题诗汗巾?那双红绣鞋为什么没有在证据之中呢?最为蹊跷的是,春兰与张荩半年以来夜夜相会,春兰却不能够准确的描述出张荩的相貌特征,而张荩否认与春兰偷情之事,却承认杀春兰父母之事,哪里有这样“避轻就重”的道理。


       在这起案件中,张荩与春兰互赠定情信物之后,以红绣鞋为凭夜夜相会。可张荩宁可承认杀人,也不承认偷情一事,其中到底有何蹊跷。为查明实情,赵知县决定重新审理此案。

       赵知县先是提审张荩,但见此人20余岁,生得白净斯文,虽然在监狱里关押已经数月,但是衣衫整理得还算齐整,脸面上还傅粉装饰,也亏得他有这样的心情,被判了死刑,还有心梳妆打扮,如女子一般。看了这种情形,赵知县更觉得张荩不似杀人犯。也没有用刑,只是轻声细语地问道:你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为什么既奸人女又杀人父母呢?张荩本来怀着惊恐的心情到堂听审,以为县太爷又要对他用刑,没有想到赵知县和颜悦色,惊恐之心也就逐渐的消失,并把原来所招之供全部推翻,讲出他与春兰相识的经过。

       原来张荩家住长洲东城下,父亲是苏州府有名的富人,依仗父亲的家财,张荩则不务正业。这一天张荩原本约几个人到茶楼吃茶,自己早到了,便在茶楼临窗之处找了个座位。因为闲暇无事,便椅窗观望,但见对面的小楼,一女郎提着梅花灯,正准备挂在窗外。只见那女郎年纪十八九,身穿一身素衣,姿容窈窕,在朝阳辉映之下,那苗条的身材,真是犹如绝世之貌。女郎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向茶楼张看了一眼,见张荩正在目不转睛里看着她,四目相对,女郎不由得脸红,嫣然一笑,关上了窗户。那种娇羞的神态,使张荩真是难以自持。自此以后,张荩时时来女郎的楼下寻找机会,偶尔能看上一眼。这一天恰逢明月夜,张荩发现女郎凭窗远眺,便把自己随身携带的题诗汗巾,包了两根金簪,扔上楼去。女郎拾到打开一看,明白张荩的心意,随即把自己的红绣鞋扔了下来,这等于是彼此交换了定情信物。但是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又有许多左邻右舍,总不能够如意。


       为了能够与女郎相会,张荩遍访女郎家熟识的左邻右舍,最终找到女郎家对门的卖花粉的陆婆婆,把自己对女郎的钟情表达出来,并且送了陆婆婆不少银钱,希望陆婆婆为自己保媒拉纤。陆婆婆贪图银钱,并不与女郎父母相谈,却怀着张荩交与她的红绣鞋,直接找到女郎,用言语挑明其私自与人定情之事,这个女郎就是春兰。当她听说自己与人定情的事情被人得知,也百般地不承认。最终陆婆婆出示红绣鞋,并且把张荩的思念之情,添油加醋地描述一番,说的春兰面红耳赤,只好把自己也喜欢张荩的事情讲出。

       陆婆婆认为既然是郎有情女有意,就应该成就良缘。但陆婆婆贪财心切,并没有出正大光明的主意,而是让春兰用布带编成长绳,等到张荩来到楼下,以咳嗽为号,把长绳放下来,张荩顺绳而上,然后以红绣鞋为凭,便可以成就他们的好事。春兰还是年轻不懂事,耐不住陆婆婆一番劝解,居然同意了。张荩一直等待陆婆婆的消息,自己多次催促,陆婆婆总是推三阻四的讲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好事多磨之类的话。

       半年过去了,非但没有与春兰谋上一面,连红绣鞋也一去不复返。却不料春兰的父母被人杀害,邻右认为是人命案件,都怕承担责任,便把春兰押送到官府。县太爷听说是通奸杀人,不由分说的就给春兰上了大刑,春兰只好把张荩交代出来。两条人命,县太爷岂能轻饶,更何况有题诗汗巾及金簪为证,所以严刑拷打,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张荩只好屈打成招,结果与春兰一起被拟为斩刑,就等着刑部批复回来,便可以予以执行了。


       听完张荩的招供,赵知县问:你果真没有与春兰偷情?红绣鞋如今在何处?张荩说:小的真没有爬过春兰的楼,也不可能偷情,而红绣鞋交给了陆婆婆,她就再也没有还给我。前任县太爷以为有我题诗汗巾和金簪为证,认为这是证据确凿,春兰又一口咬定是我所为,所以小的即便是有百口也难申辩,实在是冤枉。赵知县听完后也没再问,便把张荩押入狱中,再提审春兰。

       (欲知分晓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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