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戈蒂尔(David Gauthier),著名哲学家,生于1932年9月10日,于2023年11月9日去世,享年91岁。 戈蒂尔于1954年本科毕业于多伦多大学,1955年硕士毕业于哈佛大学,1961年博士毕业于剑桥大学。戈蒂尔曾先后执教于多伦多大学哲学系和匹茨堡大学哲学系。 戈蒂尔最著名的研究,是他的霍布斯解读和霍布斯式契约论道德理论,先后著有《利维坦的逻辑:托马斯·霍布斯的道德和政治理论》(The Logic of Leviathan: The Moral and Political Theory of Thomas Hobbe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69)、《同意的道德》(Morals by Agreemen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霍布斯与政治契约主义》(Hobbes and Political Contractarianism: Selected Writing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0)等著作。 戈蒂尔继承并修订了霍布斯式的契约论观点。在戈蒂尔看来,政治和道德可以被理解为奠立在自利但理性之人之间的同意之上。不过,与霍布斯的不同之处在于,戈蒂尔认为,哪怕在没有主权者的条件下,人们仍然可以建立道德,因为仅凭理性就足以说服人们同意合作并遵守协议。戈蒂尔的论证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了理性选择理论和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理论。根据戈蒂尔的说法,囚徒困境理论的重要启示是,人们只要是理性的,那么在人际互动中,就应当培养自我约束的倾向。用戈蒂尔的术语来说,即人们应当成为“受约束的最大化者”(constrained maximizers),而非“直接的最大化者”(straightforward maximizers)。这两者都是完全自利且理性的,两者都会考虑其他互动者的策略。但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会同时考虑其他互动者的效用,后者则不会。进而,前者能获得与他人合作而产生的好处,后者则不能。理性表明,在与他人合作的情况下,更能实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戈蒂尔认为,只需要理性就足以说服人们在人际互动中与他人合作,而无需霍布斯式的主权者或绝对权威来让合作得以维系。[此处对戈蒂尔学说的概括,参考了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中的“Social Contract Theory”词条] 除了以上贡献外,戈蒂尔也对卢梭颇有研究,著有《卢梭:存在的感受》(Rousseau: The Sentiment of Existenc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此外,绕太阳运行的15911号小行星(15911 Davidgauthier)是以戈蒂尔的名字命名的。 “政治哲学研究”公众号曾译介过评论戈蒂尔《霍布斯与政治契约主义》一书的一篇书评,请参见:编译 | 评《霍布斯与政治契约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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