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假如公司法定代表对外借钱了,这钱公司要还吗?

 letuspray 2023-11-15 发布于上海

一点点公司法第四期

刘备是蜀汉公司的法定代表及股东,他占蜀汉50%的股份。刘备以蜀汉名义向东吴借了一笔钱,购买个人的蜀王豪宅。蜀汉其他股东知道后,纷纷表示这钱他们毛都没见到过,应该由刘备个人偿还,而不是由蜀汉公司来还。东吴表示,刘备是法代,是蜀汉公司的代表,其以蜀汉借款该由蜀汉偿还,他们也没法知道刘备借钱是自己使用的。这钱到底该刘备还呢还是蜀汉公司还呢?

最高院法官所著的《公司法纠纷裁判思路》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如果借款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借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个人偿还;如果相对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所借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共同偿还。

如何理解借款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呢?

举两个例子。

假如蜀汉总资产100万,刘备借钱1万,站东吴角度,借这点钱,皇叔作为法代,肯定是有这权限;

假如蜀汉总资产100万,刘备借钱200万,东吴在仅有刘备签字情况下就借钱,怎么看都不正常。

很简单啊,公司资本100万,要借款是公司总资本的2倍,除法代签字外,还需要其他公文,刘备这决定能都代表公司存疑。

这里就得夸夸银行在这方面做得对,对于企业的借贷,往往不仅要合同及相关证件。他们还会多要公司章程,看看公司章程对借款有啥限制。比如,借钱是否需要股东会,董事会批准,董事会批准的额度是多少。然后根据章程,要齐全部材料。

如果借款超越了权限,就会产生争议,是否明知或应当知道,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等,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所有公司章程都在工商局备案,都可委托律师调查的。虽然现在司法实务中,法官不要求每一个向企业借款,必须查询对手公司章程,章程对法代借款是否存在限制。但是,如果准备借款的一方准备全面,确实可免去很多麻烦。

那假如刘备以个人名义向曹魏借款用于发展蜀汉公司,曹魏可以直接向蜀汉公司要这笔钱吗?

不可以,法律常识上,谁借钱,找谁要,在法律上称为合同相对性。但是《民间借贷规定》第23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单向蜀汉公司主张不行,但要求刘备和蜀汉一起承担,法律上就是可以的。

假如蜀汉集团说,刘备并非正统,暴力上位,刘璋才是正统,刘备的法代不符合蜀汉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那蜀汉公司能否据此不付钱呢?

不能,公司不能以其对法定代表人任命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期分享就到这儿,感谢大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