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紫5551光8189GE 2023-11-20 发布于山东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要阐述以下内容:
     (一)角色特征
     在讲述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之前,我们有必要弄清楚这样的一个问题:人大代表与人民中的其他成员究竟有何不同?
     总的来说,人大代表与人民中的其他成员,包括共产党员、国家行政人员、司法人员、劳动模范等,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能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中尽管也有不少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他们也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但是,他们之所以能够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原因不在于他们的“党员”或“劳模”身份,而在于他们是经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所以,人大代表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政治角色,其本质特征就是在人民普选基础上产生并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这也是人大代表最根本的职责,同时又是人大代表与人民中其他成员之间最重要的区别。人大代表的这种角色,应在以下两方面鲜明表现出来:
     一是应该具备高度的人民性。在国家权力问题上,人大代表与人民形成了特定的代表与被代表关系,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中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时,必须以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前提。任何人大代表个人的意志和私利,均不能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二是如何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一般而言,人大代表在反映人民要求和利益时,应着重反映本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的具体利益和具体要求,即要代表局部。因为只有在大量的具体利益基础上,才能提炼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但是,在审议与表决某项议案时,应着重考虑本级人大所属的整个行政区域(全国、省级、县级、乡级等)的总体利益,即要代表全局。
     从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主要体现以下方面的作用中:
     一是反映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必须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决维护全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是表达与整合人民群众意志的作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代表人民集体行使立法、决定、监督与任免等职权,努力把人民的意志和党的意图提升为国家意志。
     三是联系人民群众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由选民和选举单位间接选举产生,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人民群众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央人民政府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
     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这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效能和权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的影响。一般而言,人大代表应具备强烈的代表意识、良好的文化素养、政治素养和法治意识,有较高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并且应具备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一定的身体素质。
     (二)权利与义务
     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他们某些(不同于其他人民的)特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完成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特殊使命。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
     1.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除了最基本的“与会权”以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审议权”和“选举表决权”之外,主要还有以下五个方面:
     (1)提案权。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案:必须是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必须在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规定的提交议案的截止时间之前提出,此后再提交的议案将转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3个以上代表团或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全国人大全体代表会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案,必须是1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案根据法定属性可以分为:立法案、重大事项决议案、罢免案、临时召集大会案和特定问题调查案。全国人大代表有提出各项议案的权利,但并不等于全国人大代表有决定议案立案的权力。
     (2)建议、批评权。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里所谓的“各方面工作”,包括各类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等的工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实践中常常被称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涉及的内容具体而广泛,常常越出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法律对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未作“联名”规定。这些“书面意见”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3)质询权。根据现行《代表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等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行使质询权的程序师:须在全国人大举行会议期间;质询对象可以是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质询者须是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询案,质询案应当写明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答复;答复方式由主席团决定,一般是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或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的团长或者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提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签署,由主席团决定印发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使质询案的程序与上述类似 。
     (4)询问权。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议案或报告的时候,有权向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询问。“质询”与“询问”在形式都是提出问题,并要求回答,但两者的区别很大。第一,从内容看,咨询所涉及的须是重大问题;询问则可以是一般问题。第二,从出发点看,质询的提出,是由于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的某方面工作不满意,需要给予批评、质问,甚至追究责任;询问的提出,是由于人大代表对议案所涉及的某些情况不熟悉、不理解,需要了解情况。第三,从性质看,质询是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一府两院”的一种方式,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询问时国家权力机关与政府等机关沟通情况的一种途径,不带强制性。第四,从程序看,法律对质询有多方面的程序规定;对询问的规定则较少。
     (5)视察权。现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视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全国人大代表在视察过程中,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下级有关国家机关的负责人。被约见者或其委托人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注意的是,全国人大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近十年来,全国人大代表经常开展视察活动,创造了“会前视察”、“专题视察”、“应邀视察”、“随机视察”和“连续视察”等形式。
     2.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
     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必须积极履行以下一些义务: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所参与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参加代表活动,遵守全国人大会议的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
     (3)保守国家机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
     (5)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三)执行职务的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主要享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殊保障:
     1.发言和表决免责保障
     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也就是说,全国人大代表的发言、表决免责保障,不包括在国家权力机关各种会议(全体会议、分组会议等)以外的发言和表决。同时,任何机关、个人若对全国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各种会议上的发言、表决追究法律责任,其行为即构成违宪和违法。这种免责保障,从法律上确保全国人大代表派出干扰,消除顾虑,代表人民畅所欲言。
     2.人身特别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除了作为公民享有基本的人身法律保障外,还享有特别的法律保护。《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会议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该立即向该级人大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如要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如行政拘留、监视居住、劳动教养等),也应当经本级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
     全国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利,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不矛盾。它有利于维护全国人大代表的崇高地位,防止对全国人大代表打击报复等事件的发生,保障全国人大代表正常地开展工作,代表人民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
     3.物质帮助和时间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除少数成为人大常委会专职成员外,绝大部分是兼职代表,平时不脱离本职工作。他们从自己原有的工作中获得劳动报酬,不因为担任人大代表而另取薪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一般也在当选人大代表前的原单位领取工资。但是,考虑到全国人大代表在执行职务时,需要一定的活动经费,而且可能付出一定的劳动时间,影响了个人经济收入,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出席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的职务时,国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适当的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代表执行职务时,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并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职务时,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国人大代表享有物质帮助上的保障,有利于其切实地履行职责。
     4.其他特殊保障
     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为全国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向全国人大代表保持联系。为了便于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全国人大可以为全国人大代表制发代表证。
     少数民族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有关部门应当在语言文字、生活习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力,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法律规定,凡是有义务协助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凡是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根据情节,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刑法第27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行打击报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54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附:美国国会议员的待遇
     1.较高的年薪
     据统计,2001年国会议员每年年薪15万美元。
     2.其他好处
     (1)使用私立的国会体育场馆的设施,享受廉价的理发服务,在国家机场和杜勒斯机场享有免费的就近停车位,在国会山车库拥有每人六个的免费车位,外加一个免费的国会山露天车位。他们的国会车位还使其不会收到乱停车的罚单。他们在有补贴的餐厅用餐,可在办公室摆设来自植物园的免费花草,还享有免费的医疗保健、费用不高却不失慷慨的养老金计划、绰绰有余的旅行津贴和特殊的税收待遇等。
     (2)给予了慷慨的免付邮资的特权,以便他们向选民邮寄简报、调查材料和其他信件。
     (3)有永久性的专业人员来协同国会议员的工作。国会山的官僚机构有超过3.5万名的雇员,其中约一半是个人和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4)受益于一些专门的宪法保护。据宪法第一条第六款:“他们除犯叛国罪、重罪和妨害治安罪外,在一切情况下都享有在出席各自议院的会议期间和往返于各自议院途中不受逮捕的特权,他们不得因在各自议院发表的演说或辩论而在任何其他地方受到质问。”
     (四)辞职、停职、罢免与资格终止
     1.辞职
     现行《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辞职被接受的,其代表资格即告终止。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2.停职
     现行《代表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即停职: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
     3.罢免
     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监督中最严厉的手段是罢免。现行《选举法》关于罢免全国人大代表的主要程序是:
     (1)省级人大举行会议时,大会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本级人大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的罢免案;在省级人大闭会期间,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的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本级人大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的罢免案。(2)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3)省级人大举行表决时,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表决。(4)省级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5)罢免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6)罢免案经本级人大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经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7)罢免全国人大代表的决议,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8)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后,其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予以公告。
     4.资格终止
     全国人大代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经确认其代表资格,予以公告后,即在整个任期内具有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但法律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即被终止:本人提出辞职并被接受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被罢免的;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浦兴祖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第109页。
     施密特等:《美国政府与政治》,梅然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52页。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