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切关于复仇的故事里,古龙笔下的傅红雪,一直让我印象深刻。 在武侠宇宙的战力排行榜上,仇恨最深、出手最快的杀人者莫过于傅红雪。 他一把黑不溜秋的钢刀永不离手,即使是在和女人做羞羞脸的事的时候。 黄易魔改的武侠人物大乱斗中,洪七公曾与傅红雪相遇, 九指神丐的降龙十八掌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就一刀,便被傅红雪重创。 当然,这个肯定有很多金迷不服气,那是因为他们没听说过“比爱更持久的力量是仇恨。” 但傅红雪的悲剧在于,当走到“走不完天涯路,杀不尽仇人头”的人生尽头, 他最终发现事实的真相,并不是别人没有杀他的父亲, 而是他自己根本不是当年被杀者的儿子。 他与生俱来的仇恨忽然落空,一切的恩怨原来与他无关。 有生以来反复的练习拔刀,像西西弗斯艰难地将巨石推到山头,却又跌回原点。 这个时候,傅红雪还有勇气将那无根的仇恨重来一遍吗? 仇恨是一种原罪,那个将他养大的女人告诉他:你一出生,雪就是红的。 傅红雪一生都摆脱不了这种原罪,即便仇恨的起点出自于误会和谎言, 但仇恨的力量由此开始自我繁殖,起点已经变得不再重要。 现在阿拉伯世界的无数年轻人,就很像是傅红雪, 他们每天反复地练习拔刀,真正的敌人,和想象中的敌人, 在冤冤相报的轮回中,已经融为一炉。 复仇,也是战争永恒的燃料, 当傅红雪去与仇人决斗时,他的女人问他:你有把握吗? 傅红雪说:没有把握。 他的女人说:没有把握为什么还要去? 傅红雪说:如果我有十足的把握杀死他,我就不会去了。因为那就不是决斗,而是谋杀。 傅红雪的逻辑是,复仇这件事的正义性是与手段有关的,复仇不等于谋杀。 而在自身安全的情形下谋杀一个人,则是不正义的。谋杀一个凶手,同样是谋杀。 这也是战争与屠杀的区别, 我们判断一场战争的正当性,不仅仅要看理由和动机,更要看手段。 正义的战争可以允许偷袭,允许欺诈,但战争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决斗,而不是谋杀。 这种逻辑不是古龙独有,美国作家诺曼梅勒,曾经用过同样的逻辑, 指责深陷科索沃战争的美国人: 你去打仗,从一万五千英尺高空扔炸弹而自己不损一条人命,这是耻辱! 你去打仗,自己不流血就打赢了,这不是打仗,这是处决。 这是一种不加区分的处决,而你连你在处决谁都不知道。 复仇,也有天然的正当性。 孔子说,以怨报怨,以德报德。 复仇是对罪过的回报和惩罚,如果犯罪和不犯罪的效果都一样,为什么不去犯罪呢? 所以不复仇就等于纵容罪过。复仇将比不复仇更有助于减少未来的罪过。 但假如形成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循环往复,我们却看到复仇的行为往往没有减少,反而膨胀了未来的罪过。 如果复仇是正义的,为什么会冤冤相报? 在现代社会,我们看到一个杀人犯被法律判为死刑,是没有人站出来复仇的。 法律的罪罚相当的原则其实就是孔子所言的“以直报直”。 在“文明的冲突”的理解模式里,以色列代表的文明势力, 看上去就是阿拉伯世界的不折不扣的杀父仇人。 而以色列终于也开始像万马堂的堂主, 在遭到复仇的打击时将每一个附近的高手都视为凶手, 踏上复仇和找寻仇人的漫长之路。 最终将自身拉入复仇的深渊,这是可以想象的结局, 因为强势者的同态复仇,最大的可能不是把仇人拉到自己的水准上来, 而是把自己降到仇人的水准上去。 以色列完全没有理由使一场师出有名的战争沦为居高临下的屠杀。 而作为我们,一个远在巴以战火千里之外冷眼旁观的普通中国老百姓来说, 在实质正义与行为手段之间,在所谓的文明冲突和作为原罪的仇恨之间,理应一个都不宽恕。 因为我们对于任何以复仇的名义进行谋杀行为的支持,都是危险的。 复仇的正义性,只有当复仇的权力从个人的手中被夺走而交给法律时, 只有当复仇的行为由一个正当的程序所决定时, 复仇才不会激起冤冤相报,复仇者的资格才不会被怀疑。 因为法律的程序性淡化了复仇这件事的针对性, 作为个体的受害者也才不会被复仇的欲念拉入不能自拔的深渊。 而当一个国家的老百姓会从自己老百姓的角度,从平民的角度判断是非的时候, 这就说明这个国家的人民心智成熟了。 托尔斯泰说,如果你感受到痛苦,那么你还活着。 如果你感受到他人的痛苦,那么,你才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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