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高院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海口海事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操作指引》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3年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高级人民法院。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结合审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引。一、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涉诉案件证据时,经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签发律师调查令,由代理律师在人民法院授权范围内向协助调查单位或个人调取、收集证据。二、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可在立案、审理、执行阶段提出。再审审查阶段不适用律师调查令。立案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当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其相关证据后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限于与受理有关的起诉证据。审理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可以另行申请。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应当在执行案件立案之后、执行完毕或终结前提出。三、律师调查令所收集的证据应当是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由协助调查单位或个人保管的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电子数据等,不包括物证和证人证言。3.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律师函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六、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可以签发的,起诉阶段的律师调查令由立案庭庭长签发;审理阶段的律师调查令经合议庭评议或由适用简易程序案的独任法官审核后由庭长签发;执行阶段的律师调查令经合议庭评议后由执行局长签发。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律师调查令。人民法院决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口头告知的,应记录在案。七、申请调查的证据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律师调查令:3.协助调查单位或个人并不占有、保管或者实际控制相关证据的;涉及上述第1项和第5项情形的证据,当事人其代理律师认为确需调查取证的,可以提交证据线索,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收集。3.代理律师以及前往调查取证律师的姓名、性别、执业证号、所在单位名称;5.需要调取的证据、财产线索以及提供证据、财产线索的相关要求;九、律师调查令样式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制定。各级人民 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及律师调查令申请书、律师调查令回执、律师调查令使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入卷归档。十、律师调查令的有效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代理律师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有效期限之内完成调查的,可申请延长期限一次。十一、代理律师持律师调查令向协助调查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两名工作人员(含申请律师)进行,并主动出示人民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执业证书并说明有关情况,由协助调查单位或个人核对。十二、协助调查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律师调查令指定的调查事项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提供的证据如为复印件或复制品的,应当在提供的证据材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名或盖章。调取的证据可由代理律师转交签发法院,也可由协助调查单位或个人密封另行送至签发法院。代理律师持调查令调查获得的证据及信息,仅限使用于本案诉讼,不得泄露或作其他使用。十三、协助调查单位或个人无证据提供、因故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指定证据的,应当在律师调查令回执中注明原因。协助调查单位或个人拒绝注明原因的,代理律师应书面说明。十四、代理律师调取证据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收集的全部证据及调查回执提交签发法院。律师调查令因故未使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归还人民法院入卷。十五、代理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决定两年内不再向其签发律师调查令,并视情节对其予以训诫、罚款、司法拘留等,或向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提出予以处罚或惩戒的司法建议;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伪造、变造、隐匿、毁损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6.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或者拒不提交调取的证据、律师调查令或者回执;7. 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误导性宣传;8.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诋毁对方当事人声誉;十六、刑事诉讼附带民事部分申请律师调查令的,参照本指引执行。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编号:×××请求事项:因×××(原告/上诉人/申请执行人)与×× ×(被告/被上诉人/被执行人)×××(案由)一案【案号(或 收件编号)】中存在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形,特请求贵院签发律师调查令,以便申请人与本所工作人员(姓名:×××;性别:×××;职务:×××;执业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能够持律师调查令前往×××调查收集如下证据材料:本院已受理×××(原告/上诉人/申请执行人)与××× (被告/被上诉人/被执行人)××纠纷(案由)一案,案号/收件编号为×××。×××(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有关证 据,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调查××××的申请。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经本院审查决定,现指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性别:×,律师执业证编号:××××) 及该所工作人员(姓名:×××;性别:×;职务:×××执业证号或身份证号码:×××)到你(单位)处收集、调查以下证据: 请你(单位)在核对持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身份证件及律师事务所所函并确认无误后,向持证律师当场提供上述指定证据材料。证据不宜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个人须在提供的证据材料上签名;单位须在提供的证据材料上加盖起证明作用的单位骑缝印章,注明料的总页数并由经办人签名。当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应当在收到律师调查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所调取证据可由持令 律师转交签发法院,也可由你(单位)另行送签发法院,由此产生的复印、邮寄等费用,由持令律师承担。不能提供证据或无证据提供的,应当在调查令上说明原因或另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个人签名,单位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印章后交持令律师。对本调查令指定调查内容以外的证据,你(单位)有权拒绝向持令律师提供。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有义务协助律师调查实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积极协助持令律师收集、调查证据。无正当理由延、拒绝协助调查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有及公职协助义务而拒不协助的单位人员,人民法院可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或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你院(案号/收件编号)律师调查令已于×年×月×日收悉。根据你院的要求,现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本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及 ×××【×××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工作人员),执业证号(或 身份证号码)×××)】; 因×××(原告/上诉人/申请执行 人)与×××(被告/被上诉人/被执行人)×××(案由)一案 中存在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形,向贵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现本人承诺如下:一、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律师调查令,并保证在调查取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收集的全部证据及回执提交给贵院。二、律师调查令因故未使用或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未提供证 据的,在有效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律师调查令和回执退还贵院入卷。三、规范使用律师调查令,对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及信息,仅限于本案诉讼使用,不对外泄露或作其他使用。五、不伪造、变造、隐匿、毁灭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六、若协助调查单位或个人将调取证据密封,未经人民法院允许不私自拆封。八、不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误导性宣传。九、不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诋毁对方当事人声誉。如本人有违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律师协会依法给予的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