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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讨论制度——十八项核心制度(2023医院修订版)

 律师戈哥 2023-11-23 发布于河南

十八项核心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

一、目的

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范围

适用范围:医疗、护理、麻醉等医务人员。

三、定义

术前讨论制度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四、权责

责任科室:医务部。

五、具体内容

1.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

2.每周二、五为全科术前讨论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全科术前讨论。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对将要进行的三级(含三级)以上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科主任评估必要时邀请医务部、患者服务部和相关科室参加。

3.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他手术应在各病区或医疗组进行,由小组主治医师主持。

4.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的会诊。

5.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影像资料等。有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6.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诊断、患者术前评估、手术风险评估、手术适应症、拟实行的手术方式、术中术后并发症、意外以及防范处理预案、术前准备、麻醉方式及明确是否需要分次完成手术等。

7.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者应进行多次讨论。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术前讨论中制定的诊疗方案。术前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8.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11.择期手术应在术前≥1天由各病区经治医师填写手术申请提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手术申请由专业组主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

六、附  件

《河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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