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跑税务局了!纳税人可网上办理税务注销了!还有税务注销5大问题,快跟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 税局通知! 税务注销可网上办理! 近日,江苏税务局推出了“税务注销”网上申办功能: 根据通知,纳税人可足不出户全程网上办理清算报备、注销预检、当期税务申报以及税务注销提醒,不用跑税务局办清税证明,真是太方便啦! 快跟小编一起看看具体操作步骤~ 网上税务注销具体操作流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中搜索“注销”,选择【税务注销】,点击进入。 二、在【税务注销】二级菜单中,点击【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按钮。 三、继续点击【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按钮。 四、按下图所示步骤,填写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 五、返回【税务注销】二级菜单,点击【税务注销预检和申请(试点地区)】按钮,进入注销申请页面。 六、按下图所示步骤,选择【注销原因说明】并点击【注销预检】按钮。 一般情况下,正常注销的原因为:“依法解散”(其他情况请在税务人员指导下办理)。 七、仔细阅读“注销预检提醒”,点击【确认】按钮。 温馨提醒: 对于纳税人有高风险事项的,电子税务局会有对应提示:“存在高风险信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八、点击【注销预检结果查看】按钮,查看具体事项: (1)如预检结果中存在“低风险事项”,纳税人可根据【概要信息】的指引,自行更正相关申报表,消除风险后再次预检。 (2)如预检结果中存在“税控发票及设备未注销信息”,则可自行网上作废及验旧剩余空白发票(所有类型纳税人均适用) 、网上办理税控设备注销(已切换为开具“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可登录原税控开票软件,系统可自动注销税控设备;其他类型的纳税人需至办税厅现场办理) 。 (3)如预检结果中存在“未申报信息”,则需分情况处理: a. 涉及“往期未申报”的,可通过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及【逾期申报】; b. 涉及“个人所得税当期未申报”的,可通过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申报当期个人所得税; c. 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当期未申报”的,在消除“涉税风险”及“其他未办结事项”后,再次进行【注销预检】,系统将自动跳转当期申报页面,根据系统指引完成当期申报。 九、上述事项全部办结后,再次进行【注销预检】,系统提示“验证通过”,即可发起注销申请。 十、按下图所示步骤,发起注销申请。 十一、返回上一层页面,可查看注销申请受理状态,如为“受理中”即表示注销申请发起成功,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注销完成后,清税证明如何打印? ①进入【公众服务】模块; ②点击【税务注销文书查询】; ③按下图所示步骤,查询《清税证明》; ④点击【清税证明】超链接,即可查看及下载《清税证明》。 公司注销前, 一、账面有存货,但无实物 一般情况下,存货账存实无的原因有两种: 1、存货已经销售 已经销售的货物不做账、不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销售成本不结转,导致账面存货数大于实际库存数。 该行为涉嫌偷税,有此情况的企业要当心了,需马上进行自查,并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被税务查到就后果严重了! 2、存货已经损毁 存货损毁需查明原因,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合理损耗,那么增值税无需处理,损失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是非正常损失,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有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二、账面有存货,但过期了 该情况下有两种处理方式: 1、作为资产损失处理 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进项的处理分下列两种情况: 2、低价销售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三、增值税有留抵不能退,开票给关联方了 根据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注销后,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予退还的。 企业可以将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这样就产生了销项税,同时给关联公司开具了进项发票,就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了关联公司。 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必须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价格公允,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噢! 四、老板、员工从公司借款,一直未归还 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因此,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 五、印花税未足额缴纳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购销、租赁、注资、营业账簿等都涉及印花税。 而这平时不起眼的小税种在注销的时候通常会被税务局翻个底朝天。 避免风险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先自查! 公司注销常见5大问题 @正在注销路上奔波的小伙伴,小编总结了企业注销最常见的6个问题供参考: 一、非正常户如何注销? 被纳入了非正常户的企业,还需要先补充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销申请。 二、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合适还是注销合适? 两者各有利弊: 三、注销时税务要查三年的账吗? 不一定。 目前税收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注销时必须查账,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之所以有查三年账的说法,是因为《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对税款追缴期有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再次提醒大家:不要以为注销完就没事了,如果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的追责。 四、公司注销后又收回债务,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在实务中有分歧。 可以参照上海市高院《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该债权或财产权益原属于公司财产,应当归属于全体股东,由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 五、公司的清算所得怎么交税? 收藏! 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