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目的 (1)全面推进控规成果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详细规划要与相关专项规划做好衔接。目前,多数地区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成果数据库,为本阶段控规评估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工作基础,有利于开展控规成果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比对,加强总规、专规、详规协调传导。 (2)持续推进控规评估工作覆盖全市域,强化控规成果编制的系统性。 控规评估可分期完成,一期先推进覆盖一部分范围禅城区及桂城街道,为全市控规评估工作的全面推进积累经验,在一期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其他区域的控规评估,形成覆盖全域的全市控规评估成果,为下一步合理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分层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打好基础。 (3)联动数据专项治理、城市体检评估等工作,形成“规划传导-控规编制-实施评估”动态监测闭环,强化控规编制的科学性、可实施性。 为加强空间类规划数据的融合衔接,在开展专项数据治理工作,将“十四五”期间国土空间关键专项成果整合入库,同时联动土地利用变更数据、部门管理数据,结合年度城市体检的相关要求,建立专项规划现状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以此为契机,控规评估工作可与并行开展的多项工作充分联动,评估控规编制与专项规划的衔接性,同时通过城市体检评估检验控规成果的实施情况,形成“规划传导-控规编制-实施评估”动态监测闭环,有利于提升自然资源部门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监测监管能力。 二、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 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4.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 5.国家、省和市其他有关法规和规范。 三、规划主要内容、成果形式及要求 (一)规划主要内容 按照《省控规评估指南》的相关要求,结合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一期)的成果应用基础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情况,梳理市级总体规划需传导的各类要素,包括管控分区、控制线、管控要素、设施、名录清单等。 1.开展控规评估 本项目完成控规对市总规的落实情况评估,包括符合性评估、支撑性评估、适应性评估三大方面,评估内容涵盖市总规全域性要素及中心城区要素。 1.1符合性评估 从底线管控、规划分区、综合交通、公共服务与市政防灾、开敞空间、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强度分区等方面,对已批控规进行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领域底线管控边界的符合性评估。 (1)底线管控 1)永久基本农田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叠合分析。 2)生态保护红线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叠合分析。 3)城镇开发边界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叠合分析。 4)其他专项领域管控边界 将控规方案与已纳入“一张图”的公益林、天然林、饮用水源保护区、矿产资源控制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等控制线进行叠合分析。 (2)规划分区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进行叠合分析。 (3)综合交通 1)线性交通设施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轨道、高速公路、国省县道、快速路、主干道管控要求进行叠合分析。 2)点状交通设施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及专项规确定的机场、港口等点状交通设施进行叠合分析。 (4)公共服务与市政防灾 1)公共服务设施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设施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叠合分析。 2)市政基础设施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供水、污水、电力、燃气、环卫、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叠合分析。 3)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设施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消防、防洪防潮排涝、应急避难、人防等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设施进行叠合分析。 4)邻避设施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邻避设施进行叠合分析。 (5)开敞空间 1)绿地和水体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公园绿地进行叠合分析。 2)生态廊道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确定的生态廊道进行叠合分析。 3)通风廊道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确定的通风廊道进行叠合分析。 (6)历史文化保护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要求传导落实的城市紫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水下文物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西藏等历史文化保护线进行叠合分析。 (7)开发强度分区 将控规方案与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强度分区进行叠合分析。 1.2支撑性评估 衔接已纳入“一张图”的近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根据控规对近期、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支撑性评估。 (1)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将控规方案与已纳入“一张图”且“十四五”期间明确建设的近期重点项目、已批复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进行叠合分析。 (2)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 将控规方案与已纳入“一张图”的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叠合分析。 1.3适应性评估 结合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对已编控规是否体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安全韧性、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城市设计等新理念和新要求进行评估。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土地节约利用 将控规方案与批而未供、闲置地块进行叠合分析。 2)工业用地集约利用 将控规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与国家、地方产业用地标准要求进行比对。 (2)安全韧性 1)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评估控规应急避难场所用地是否符合《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要求。 2)城市洪涝及内涝治理 对位于洪涝风险控制线与城市内涝中高风险区域内的控规方案进行评估。 3)地质灾害防治 对位于地质灾害危险区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控规方案进行评估。 (3)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 将涉及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的控规方案与现状古树名木(以园林绿化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历史建筑及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等现状重要要素(以住建部门提供数据为准)进行叠合分析。 (4)城市设计 评估控规方案是否符合总体规划的城市设计管控要求。 2.提出控规分类引导建议 根据评估判定结果,将详规单元分为重点优化单元、适时优化单元、继续适用单元,并进行分类引导。重点优化单元评估矛盾突出、涉及近期重点开发区域,优先纳入详规编制计划;适时优化单元需修正控规成果,但对城市发展影响较小,有序纳入详规编制计划;继续适用单元不存在冲突,控规成果可继续适用。 3.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 在系统评估已批控规的基础上,识别单元的主要问题,区分紧迫程度,拟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以详细规划单元为基本范围明确2023-2025年详细规划编制的时序安排,其中重点开发地区、近期建设地区等试点地区的规划新编或修编项目应纳入近期编制计划。 (二)成果形式 评估成果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图集、数据库等。 (1)评估报告:评估概述、符合性评估、支撑性评估、适应性评估、实施性评估、评估结论与建议; (2)图集:区县评估结果分类引导图、片区符合性评估结果示意图、单元评估结果示意图。 (3)数据库:详规单元划分、详规单元评价结果等。 工作周期与进度安排 项目总体分为初步成果阶段、征求意见阶段、专家评审阶段、最终成果阶段4个阶段,计划12个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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