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3年开始试行(不是统一实行),2007年全部停止。 取消包分配这个举措,并不是突然决定,也不是几年之间决定的,而是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既定的改革目标,与它配套的另一项改革是国家不再承担大学生学费。 不包分配正式施行是从1996年开始,在1998年后开始大规模施行,到2000年全面停止了包分配制度。 1993年,党中央和国务院正式提出,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经过两三年的调整过渡,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毕业分配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 在96年之前(93年开始),其实已经不完全包分配了,那时叫双向选择,各种国企、研究所、机关等到学校来要人,有不少其实是定向地要人,供需情况各专业不等。 毕业分配是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学或中专毕业生就业按国家下拨的计划指标进行统一安排。毕业分配制度强调的是“服从国家”,对个体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及就业要求等不太重视。 毕业分配在特定时期内,起到了推动人才流动和资源调配、协调不同行业和地区利益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其弊端较多。具体如下: 1、统得过死,包得过多。毕业生、学校与用人单位不能事先了解、互相选择,容易造成人才配置与岗位的不适应,不利于调动学校、个人、单位三方积极性。 2、对用人单位来说,只有接收的义务,没有选择的权利。不管是否需要,全部按计划分配,容易在造成人才积压浪费的同时,又难以得到急需人才的指标。 3、对学校来说,统一分配毕业生,切断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课程的设置和专业结构可以不去考虑社会需求,和现实脱节,教育效果难以得到实践检验。 4、对学生来说,一进校门,就捧上“铁饭碗”,成了当然的“国家干部”,毕业即就业,缺乏学习的内在动力;分配时,处在“听天由命”的被动地位,无法按自己的能力、特长和爱好选择合适的工作。 《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在1996.01.09由人事部颁布。从此之后正式执行,是逐步执行。 直到2007年4月,随着西藏取消大学生毕业分配,延续了50多年的毕业分配制度,终成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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